液体化工泊位经营物种变更招标采购公告(2024)



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31#、332#液体化工泊位经营物种变更项目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31#、332#液体化工泊位经营物种变更项目
建设地点: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三港池西侧岸线顶端
工程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依托现有码头管线及装卸设施,对原环评新增的物种进行变更,属于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变更后码头吞吐量仍为179万吨/年,码头通过能力、泊位等级均不发生变化。本次环评范围仅为新增货种,涉及的工艺管线从码头边界至栈桥根部,栈桥根部至罐区之间的管线和储罐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锦联成仓储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超;联系方式:0427-6771888
传真:0427-677188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联系方式:024-31354663
邮箱:149832722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公示期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公众意见表.pdf公众意见表.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液体化工泊位经营物种变更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