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招标采购公告(2024)



索引号
014000060/2024-03648
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
2024-05-24

标题
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4年第8批次(19挂)建设用地

文号
苏政地H(2024)20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时效

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4年第8批次(19挂)建设用地

苏政地H〔2024〕20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4年第8批次(19挂)
建设用地的批复

涟水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淮安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关于涟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4年第8批次(19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涟政发〔2024〕3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涟水县的土地征收信息,将位于朱码街道凌庄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

0.3606公顷
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土地征收信息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5月23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