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扩建工程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建设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
公示时间:2024-05-31至2024-06-06
受理时间:2024-05-23
项目概况: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心血管病中心扩建工程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4、建设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MC00-0013-0017南地块 5、项目内容:在临床研究评价中心B楼四层西侧导管中心使用6台DSA;在临床研究评价中心B楼五层西侧手术中心使用2台DSA;健康生活方式医学中心C楼五层手术室使用1台DSA,上述设备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机房采取实体屏蔽措施。2)DSA机房内区域为控制区,与DSA机房毗邻区域作为监督区。在控制区和监督区地面张贴相应标志。3)患者通道门、污物通道门和控制室防护门上方均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上拟设有“射线有害,灯亮勿入”的警示语句;指示灯的控制开关拟与患者通道门关联,DSA设备通电时,只要患者通道门防护门关闭,指示灯自动亮起。在DSA机房的全部防护门上均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4)机房和控制台之间设有观察窗,并配置对讲系统。5)除B楼四层OP4手术室未设污物通道门外,本项目DSA机房均设3扇铅防护门。患者防护门为1扇3mm铅当量的电动平推门(具有防夹人和自动延时关闭功能),安装非接触式门控开关。控制室和污物通道防护门均为含3mmPb的手动平开防护门。6)设置紧急停止按钮。在控制台旁设置紧急停止按钮。DSA出束过程中,一旦按下该按钮,可以停止X射线出束和设备运行。7)机房设通风系统,可防止机房空气中臭氧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累积。8)为减少非检查部位的不必要照射,本项目拟按照《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配备个人防护用品。9)为每名辐射工作人员均佩带个人剂量计,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医院拟为本项目购置1台辐射监测仪,拟每半年对机房周围辐射水平进行一次监测。10)采取附加屏蔽X线措施:每台DSA手术床沿悬挂含0.5mmPb的铅围帘。在床上悬挂0.5mm铅当量的铅玻璃吊屏1个,用于阻挡散、漏射线对辐射工作人员的照射。11)除存在临床不可接受的情况外,图像采集时工作人员应尽量不在机房内停留。12)在2间杂交手术室(B楼5层OP2和OP3)内部墙上明显位置均设置工作状态警示灯,DSA出束时,该指示灯自动亮起。13)电缆由机房地面管沟从观察窗一侧墙体下面通入控制室。空调管道从机房顶部墙角位置穿过墙体进入管井。电缆沟和风管外用3mm厚铅板进行覆盖或包裹防护,确保不影响和不减弱屏蔽体对射线的屏蔽效果。14)机房配备火灾报警系统,配备灭火用品。
建设单位或地**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外网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胡道涛
联系电话:88398278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科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100048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传真电话:68413836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四十一、五十六、六十一、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十二条。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十三、三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