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食玉米加工招标采购公告(2024)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5-3224397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生态环境局 邮编:1516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新村乡三排九村鲜食玉米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绥青环审﹝2024﹞3号
2024年5月24日
绥化市青冈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鲜食玉米加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