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PA薄膜改建工程 氨氮 总磷 二氧化硫招标采购公告(2024)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411728MA47XA9A7F
建设单位法人:齐辉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宁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8539682117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遂平县产业集聚区经一路中段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BOPA薄膜改建工程
项目代码:2311-411728-04-01-912392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1-C2921-塑料薄膜制造
建设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遂平县产业集聚区经一路中段
中心坐标:经度:114.03751 纬度: 33.16759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遂平县生态环境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3-12-29
环评审批文号:遂环评表〔2023〕5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1728MA47XA9A7F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2024-01-13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66481.76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320.2
运营单位名称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411728MA47XA9A7F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411728MA47XA9A7F
验收监测单位 :河南平原山水检测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MAD0LRD8-7
竣工时间 :2024-03-15
调试起始时间 :
调试结束时间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4-04-18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5-17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40418rsBTQ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改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改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年产2.5万吨BOPA薄膜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年产2.5万吨BOPA薄膜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母料:PA6切片、二氧化硅-搅拌-熔融挤出-切料-干燥-母料 薄膜:PA6切片、母料-熔融挤出-铸片-拉伸-牵引电晕-分切成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母料:PA6切片、二氧化硅-搅拌-熔融挤出-切料-干燥-母料 薄膜:PA6切片、母料-熔融挤出-铸片-拉伸-牵引电晕-分切成品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4.2m同步拉伸生产线熔融挤出、铸片、拉伸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气旋塔+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4.2m同步拉伸生产线电晕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4.2m同步拉伸生产线熔融挤出、铸片、拉伸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气旋塔+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4.2m同步拉伸生产线电晕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与母料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1#在线造粒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共同通过一套“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6.6m异步拉伸生产线有机废气(熔融挤出、铸片、拉伸、电晕工序)与2#在线造粒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共同通过一套“气旋塔+除雾器+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纯水制备废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遂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气旋塔喷淋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未变脏的废边角料及残次品回用于生产;变脏的废边角料及残次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4.2m同步拉伸生产线熔融挤出、铸片、拉伸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气旋塔+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4.2m同步拉伸生产线电晕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4.2m同步拉伸生产线熔融挤出、铸片、拉伸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与母料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1#在线造粒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共同通过一套“气旋塔+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4.2m同步拉伸生产线电晕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6.6m异步拉伸生产线有机废气(熔融挤出、铸片、拉伸、电晕工序)与2#在线造粒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共同通过一套“气旋塔+除雾器+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纯水制备废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遂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气旋塔喷淋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未变脏的废边角料及残次品回用于生产;变脏的废边角料及残次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COD(吨/年)
0.21
0.3056
0.0
0.0
0.0
0.516
0.306
氨氮(吨/年)
0.02
0.0306
0.0
0.0
0.0
0.051
0.031
总磷(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总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氮氧化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颗粒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1.053
9.21
0.0
1.053
0.0
9.21
8.157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化粪池
遂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化粪池
COD20mg/L—24mg/L;氨氮0.314mg/L—0.371mg/L;悬浮物31mg/L—38mg/L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气旋塔+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限制(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要求及《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建议浓度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
气旋塔+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
2.1mg/m3—3.7mg/m3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限制(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要求及《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建议浓度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
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
2.1mg/m3—3.7mg/m3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气旋塔+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限制(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要求及《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建议浓度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
气旋塔+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
2.1mg/m3—3.3mg/m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昼间53dB(A)]—57dB(A)];夜间42dB(A)]—47dB(A)]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现有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库,供水供电等现有工程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依托现有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库,供水供电等现有工程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BOPA薄膜改建工程 氨氮 总磷 二氧化硫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