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料加工区建设 二氧化硫招标采购公告(2024)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文山天文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532600MA6PAKFX56

建设单位法人:肖元静

建设单位联系人:陆焮煜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5912344160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天保农场红光社区达比河居民小组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天文高速天麻段1#石料加工区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E-建筑业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天保农场红光社区达比河居民小组

中心坐标:经度:104.80991 纬度: 22.96829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麻栗坡县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3-11-08

环评审批文号:麻环审〔2023〕12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532600MA6PAKFX56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50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63.2

运营单位名称 :文山天文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532600MA6PAKFX56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云南天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530100MA6KW1FH8F

验收监测单位 :云南天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530100MA6KW1FH8F

竣工时间 :2024-02-01

调试起始时间 :

调试结束时间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4-04-22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5-22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404225MGDi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新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新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化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年生产砂石110t/a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年生产砂石110t/a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化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使用天文高速天麻段建设过程路基及隧道产生的废石料作为原料,通过破碎、筛分及制砂,生产本项目产品不同规格粒径砂石料。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使用天文高速天麻段建设过程路基及隧道产生的废石料作为原料,通过破碎、筛分及制砂,生产本项目产品不同规格粒径砂石料。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化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鄂破机、中转仓、反击破、振动筛及制砂机等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均设置于生产车间内,各设备之间由输送机或输送带连接。砂石料生产线鄂破机、反击破、振动筛及制砂机等设置于封闭生产车间内,产生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设置3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其中1#布袋除尘器拟处理鄂破机及1#振动筛粉尘;2#布袋除尘器拟处理反击破、2#及3#振动筛粉尘;3#布袋除尘器处理制砂机、5#及6#振动筛),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1#布袋除尘器排气筒)、DA002(2#布袋除尘器排气筒)、DA003(3#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排放,共3根。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鄂破机、中转仓、反击破、制砂机、振动筛均采用彩钢瓦进行封闭,输送带及各生产环节设置有喷淋管,由于受地势影响,全部密封会影响生产,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抑制粉尘排放,故未设置于密封生产车间内。砂石料生产线鄂破机、反击破(2#振动筛及3#振动筛)设置有吸尘管道将废气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5#及6#振动筛、制砂机粉尘经吸尘管收集引至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项目设置有DA001(1#布袋除尘器排气筒)、DA002(2#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共2根。项目1#振动筛环节未设置集气罩将废气引至布袋除尘器,但项目振动筛已进行封闭,能抑制粉尘排放量,此外项目实际设置2套布袋除尘器是因为制砂环节的废气引至2#布袋除尘器内处理,项目2#除尘设备风机风量很大,能足够将制砂环节废气吸至该除尘设备内,制砂环节还配套设置有喷淋管,故少设置1套除尘器。

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鄂破机、中转仓、反击破、制砂机、振动筛均采用彩钢瓦进行封闭,输送带及各生产环节设置有喷淋管,由于受地势影响,全部密封会影响生产,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抑制粉尘排放,故未设置于密封生产车间内,不属于重大变动。:砂石料生产线鄂破机、反击破(2#振动筛及3#振动筛)设置有吸尘管道将废气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5#及6#振动筛、制砂机粉尘经吸尘管收集引至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项目设置有DA001(1#布袋除尘器排气筒)、DA002(2#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共2根。项目1#振动筛环节未设置集气罩将废气引至布袋除尘器,但项目振动筛已进行封闭,能抑制粉尘排放量,此外项目实际设置2套布袋除尘器是因为制砂环节的废气引至2#布袋除尘器内处理,项目2#除尘设备风机风量很大,能足够将制砂环节废气吸至该除尘设备内,制砂环节还配套设置有喷淋管,故少设置1套除尘器,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抑制粉尘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如果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制定并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规定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用专用的回收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并建立危险废物存储转移台账。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另行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才开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批复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之规定,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并报我局备案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①初期雨水应经过初期雨水收集池(设1个,容积60m3)收集澄清处理后,部分用于降尘用水,剩余部分外排; ②生活污水设置的化粪池(1个容积35m3)处理,定期清掏后用于农田耕地施肥。①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无弃土石方产生; ②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其余运至道路低洼处填筑; ③施工人员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①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设备; ②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布置,并将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设置于隔声操作棚内; ③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使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 ④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作业应避开人群休息时间(即12:00~14:00和22:00~次日6:00),若因特殊施工工序需要连续施工作业,应提前报至环保部门报备,并在合适的地方设置公告牌,以便于周边民众知晓施工时间;⑥对进出项目区车辆做出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要求,物料运输车辆运输时间应避开交通高峰期。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期会严格按照环评所有措施进行落实,备案编号为:532624-2023-018-L。根据现场调查,项目运营期会不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如涂抹润滑油、机油等,此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的废矿物油,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项目在厂区内设置有危废暂存间(按照规范建设),废矿物油通过集中容器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达到一定量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根据现场调查核实,项目实际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及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于2023年11月8日取得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麻栗坡分局(麻环审〔2023〕12号),项目于2023年12月开始开工建设,开工日期也未超过5年。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为积极完善相关环保验收手续,项目已基本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的措施。根据现场调查,项目采取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针对项目产生的初期雨水,项目厂区低洼处设置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60m3)收集雨水,收集澄清后的雨水用于降尘; ②根据现场调查核实,针对项目生活污水,主要设置油水分离器、化粪池来收集项目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其中油水分离器容积0.01m3,化粪池容积35m3,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中食堂含油废水先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余员工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经发酵后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已妥善处置,现场无施工固废遗留现象,未对环境造成影响。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噪声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根据对建设单位调查核实,项目施工期间已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时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证施工机械设备正常运行,采取以上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无因施工噪声产生的声环境影响投诉事件。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化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COD(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氨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总磷(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总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氮氧化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颗粒物(吨/年)
8.7
8.7
16.5
0.0
0.0
8.7
8.7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砂石料生产线鄂破机、反击破、振动筛及制砂机等设置于封闭生产车间内,产生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设置3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其中1#布袋除尘器拟处理鄂破机及1#振动筛粉尘;2#布袋除尘器拟处理反击破、2#及3#振动筛粉尘;3#布袋除尘器处理制砂机、5#及6#振动筛),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1#布袋除尘器排气筒)、DA002(2#布袋除尘器排气筒)、DA003(3#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排放,共3根。并在各破碎、筛分及制砂环节设置喷淋装置。
运营期项目石料卸料、堆放、输送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点限值;运营期砂石料加工环节有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要求。
项目1#振动筛环节未设置集气罩将废气引至布袋除尘器,但项目振动筛已进行封闭, 能减少粉尘排放量,此外项目实际设置2套布袋除尘器的是因为制砂环节的废气引至2#布袋除尘器内处理,制砂环节还配套设置有喷淋管,故少设置1套除尘器
在2024年3月25日-3月26日项目委托云南天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及有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经现场监测结果分析显示,项目上风向1厂界处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在289μg/m3~322μg/m3之间;下风向厂界外2、3和4点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在 495μg/m3~932μg/m3之间,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即≤1.0mg/m3(1000μg/m3),因此,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布袋除尘排气筒(DA001)出口废气监测结果分析可知,项目(DA001)布袋除尘排气筒出口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两日排放浓度平均值为53mg/m3(范围值为51~56mg/m3,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6mg/m3),两日排放量均值为1.54kg/h(范围值为1.46~1.62kg/h,排放量最大值为1.62kg/h);项目(DA002)布袋除尘排气筒出口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两日排放浓度平均值为54mg/m3(范围值为51~58mg/m3,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8mg/m3),两日排放量均值1.84kg/h(范围值为1.74~1.97kg/h,排放量最大值为1.97kg/h),验收监测期间石料加工环节有组织粉尘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要求,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量≤3.5kg/h,有组织废气能达标排放。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添加减振垫等措施,并通过距离衰减。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根据调查,项目主要采取使用低噪声性能优的生产设备,并定期对各生产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使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影响;对于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影响,项目主要通过加强车辆进出管理,进出项目区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汽车噪声的产生,同时汽车行驶产生的噪声,为间断式的噪声,其峰值高、持续时间短,项目主要采取距离衰减、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以减少车辆噪声的影响。
在2024年3月25日-3月26日我厂委托云南天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连续2天检测结果显示,项目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8dB(A),项目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5.5dB(A),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油库(柴油储罐)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做好相关的防渗措施,防渗要求:效粘土防渗层 Mb≥6m,K≤1×10-7cm/s,同时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初期雨水收集池及化粪池等作为一般防渗区做好相关的防渗措施,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其他区域作为简单防渗区进行水泥硬化。油库(柴油储罐)区域设置围堰,柴油储罐采用双层防渗罐,以确保事故状态下,柴油不流出界区外污染环境。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根据现场查看,项目危废暂存间已采取防渗措施,且放置有危废收集桶收集(废矿物油);化粪池(玻璃钢防渗)及雨水收集池(硬化防渗);厂区空地区已进行硬化防渗。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石料加工区建设 二氧化硫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