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4年5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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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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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羲和中医院迁建项目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义乌街1899号保集蓝郡0幢
金华羲和中医院(普通合伙)
金华羲和中医院(普通合伙)成立于2019年9月,建设单位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决定投资932.87万元,租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义乌街1899号保集蓝郡0幢全部用房,包括地下一层及地上两层(租赁面积1507.9m2),拟采用门诊与住院服务相结合模式,设置内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推拿科、中医针灸科等科室及20张住院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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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污水站、煎药房废气DA001-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碱喷淋-《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新改扩建二级排放标准;废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废水总排口-流量、pH、CODCr、NH3-N、SS、BOD5、粪大肠菌群、动植物油-收集经“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消毒”一体化设备处理后纳管入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相关要求;声环境:减震降噪-《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固体废物:(1)医疗废物、污泥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2)中药渣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79-89156103
传真:0579-82056916
通讯地址: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5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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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