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全公路建设工程 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石角镇农村安全公路建设工程(蒲河-曹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石角镇农村安全公路建设工程(蒲河-曹房)申请项目建议书的函》(石角府函〔2024〕49号)收悉。该项目已列入《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 2024 年第一批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綦江府办〔2024〕1号),经我委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402-500110-04-01-259343
二、项目名称:石角镇农村安全公路建设工程(蒲河-曹房)
三、项目单位: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石河村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石角镇蒲河-曹房公路的路基、路面硬化、边沟设置等安防设施。总长2.9公里,宽4.5米,厚20cm的C30砼路面(含会车道、弯道加宽面积、支路搭接)、矩形边沟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189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
七、建设工期:4个月。
八、其他要求:该项目应当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请根据《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规范〔2021〕2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落实以工代赈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加强技能培训。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的10%,即本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总金额不低于18.9万元。同时完善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用工台账等资料,确保以工代赈功能作用充分发挥。
接文后,请积极完善相关建设条件,待办理完相关前期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如需对本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綦江府发〔2022〕16号文件的要求办理。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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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安全公路建设工程 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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