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租招标采购公告(2024)


项目编号:

 
AXCQ2022-053-B

 
发布时间:

 
2024年5月29日

 

 

受委托,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本中心”)采用

 
动态竞价

 
方式对

 
安溪县官桥镇新文街 48号

 
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

(
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

)
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项目编号:

 

AXCQ2022-053-B

 

2
、标的名称:

 

安溪县官桥镇新文街
48号

 

3
、标的地址:

 

安溪县
官桥镇新文街
48号

 

4
、标的面积:约
67


5
、标的现状:
以现状为准


6
、挂牌价:

 

1300

/月

7
、租赁期:

 

5年

2024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


8
、装修期:

 

 

0

 

天。

9
、租金支付方式:按

 

 

半年

 

支付。

10
、租金递增方式:

 

 

第四年至第五年

月租金

第三年
月租金
的基础上递增
10%


11
、租赁用途:

 

不得从事
游戏、
易燃易爆、国家限制经营的行业。

 

12
、履约保证金
(押金)


 

 

三个月租金

 

元。

13
、标的限制:

 

 

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经营污染、高危、高噪音、高爆性生产的业务

 


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4
、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有原
承租人

   

15
、交易保证金:

 

20000

 

 


 


(1)
交易保
证金缴交方式:
竞租人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网上报名的竞租人名称一致,并在【用途】一栏请注明


 

 

AXCQ2022-053-B
项目
”交易保证金。若未注明,将导致保证金资格审查不通过,报名不成功。

(2)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将
履约保证金
(押金)
汇入业主指定账户并签订
《租赁合同》
。本中心在收到业主的
《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


5

个工作日内将
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
的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本息退还。若

1
个月内未收到业主的
《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则将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
的交易保证金本息退还给业主指定账号。

(3)
本次竞租只保留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其余竞租人交易保证金将在本场竞价活动结束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本息退还。

 (4)
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报名或未成功报名,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本息退还。

16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安溪支行
银行账号:

35050165640709123456

17
、公告时间: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6月12日

 

 


18
、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
网上竞价时间:

 

2024

 



 

6

 



 

13

 



 



 



 

15:00

 

时开始,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

1

小时,限时竞价时间

60

秒。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限时报价即进入优先权行权时间,行权时间为

10

分钟。

(2)
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
加价幅度:

 

100

 

元或其整数倍;

(4)
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9


(1)
看样时间: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6月12日
(仅上班时间)


(2)
看样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3808531100

 



20


(1)
交易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6月12日15:00


(2)
项目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6月12日15:00


(3)
意向承租人应至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特别提示: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 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 】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过短,造成注册未通过,导致意向竞租人不能及时提交报名竞价材料,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

21
、报名方式:意向竞租人应在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

,
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保证金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2
、特别提示:



1
)各竞租人应充分了解《公开竞价项目公告》约定的基本条款,各竞租人应价表示其认可本公告的有关规定和条件限制,各位竞租人应对自己在任何价位时的应价负责,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业主有权没收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的保证金,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若竞租成功,成交人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标的将在
2024年7月1日
移交;
《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租赁合同》为准

《租赁合同》
范本详见附件。
成交
方无故
逾期不与业主签订合同视为放弃
成交

资格,业主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
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项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及根据《公开竞价项目公告》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4)
本次公开竞价采用

 

动态竞价

 

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5
)其他事项:

  

租赁期满,固定装修物不得拆除

   

23
、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

1
)在工商登记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2
)承租方(包括法人)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失信记录。

24
、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
)所有经营活动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使用租赁场所的法律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
)负责承租场所的水电费;

 


3
)出租场所的装修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装修,装修方案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和建筑安全,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改变房屋外部现有装修色彩和形状,具体装修方案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接受监督;



4
)必须加强安全防患意识,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5
)租赁期间,负责承租场所内外的保洁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6
)合同租赁期间不得随意转租,需承租方自主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场所;



7
)承租后须于

1
个月内办理完整经营证照。



8
)具体约定以合同约定为准,详见合同范本。

25
、意向承租人网上注册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
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3
)项材料

]


26
、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在法律和合同规定范围内有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权利;

 


2
)原承租者优先权。租赁合同终止后,出租方需要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的原承租者享有优先承租权,即对资产出租采取公开竞价的最高租金,原承租者愿意接受的,由原承租者按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则承租;



3
)租赁期间,承租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添加其它设备、设施或其它财产,费用和安全生产责任自行承担;



4
)与出租方协商同意的其他内容;



5
)招牌广告要同意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6
)必须加强安全防患意识,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坏,必须负全额赔偿责任。出租方仅提供场地,如影响可能出现的经营、经济纠纷,消防检查、消防安全及其他手续报备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概不负责;

  (

7
)有关证件:必须依法及时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

27
、资产维护要求(如门前三包等):租赁方应自觉遵纪守法,做好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8



1

)风险提示


(如房屋破损情况,水电情况,实际使用面积等):水电使用情况双方现场确认,使用面积见标的概况。如果承租人认为有风险,请看样现场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否则认同没有风险。

  


2
)特别约定事项:

 

租赁期满,固定装修物不得拆除

 

29
、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
项目公告
》(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及根据《公开竞价项目公告》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自由报价开始前

  1



  

对《公开竞价
项目公告
》进行修改、补充。

30
、交易服务费:

 





31

若竞租标的不成交,若业主提供书面延期申请,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申请延长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32
、本公告说明解释权属

 

安溪中国茶都集团有限公司

 

,如因特殊情况,

 

安溪中国茶都集团有限公司

 

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
2024

6月12日
前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

33
、(

1
)技术联系人:小刘

  
联系电话:

0592-6300649

  


2
)中心联系电话:

0595-68862981    

   


3
)报名咨询电话:
15260351810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

 
年 5月29日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竞价须知

 
本公开招租项目,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本中心”)组织竞价,确定承租方。现发布网络竞价须知如下:

一、参与网络竞价的意向竞租方在竞价活动中应共同遵守本须知中的各项规则,保持自身竞价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等不良行为。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default/homePage.do)
免费注册账号(申请受让人账号),若已在泉州平台注册过,无需重复注册,凭已注册的账号在网站首页的产权交易

---
项目标的竞价
——
【竞拍入口】行内进入对应标的进行报名。

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网上报名的竞租方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 “

 
AXCQ2022-053-B 项目 ”交易保证金。若未注明,将导致保证金资格审查不通过,报名不成功。

1
、竞租人在成为承租方后,
本中心在确认收到
《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


5

个工作日内将
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的
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本息退还。

2
、本次竞租只保留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其余竞租人交易保证金将在本场竞价活动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本息退还。

3
、意向竞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报名或未成功报名,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方《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本息退还。

四、资格审查为中标后审

1
、本中心的资格审核为网络形式审查,意向竞租方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2
、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保证金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3
、本中心的资格审核为中标后审,即中标后由招租人对中标人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审核。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出租方可以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向意向竞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
、意向竞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本中心损失的;

2
、意向竞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
、意向竞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
、意向竞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5
、《公开竞价项目公告》中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6
、意向竞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五、网络参与竞价流程如下:

1
、意向竞租方在报名前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免费注册受让人账号但需审核验证通过(具体可查看网站首页

附件与下载

竞买人操作手册)。

2
、意向竞租方登录平台在网站首页的产权交易

---
选择安溪

---
选择项目行进入对应标的进行报名。

3
、报名之后意向竞租方需将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本中心账户完成报名手续,逾期缴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报名失败。

4
、竞租方打开网站首页,在网站首页的产权交易

---
选择进入对应标的登入账号并开始竞价。

网址:
重要提示:若网页一直无法显示,请浏览器切换成极速模式或更换浏览器

5

网络动态报价
流程及竞价规则(网络动态报价由自由竞价阶段、限时竞价阶段和是否有优先权人阶段构成):



1
)自由报价阶段自竞价公告内具体时间起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前,在本阶段竞租方可以对本项目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2
)若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方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详见项目公告。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若无优先权人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的承租方,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若无优先权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租方即成为该标的的承租方,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3
)若限时竞价阶段有人报价,限时阶段结束后看是否有优先权人,若无;则竞价结束后;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的承租方,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若有优先权人,则限时竞价阶段后进入优先权人阶段,优先权人阶段结束后,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6.
网络一次性竞价
流程及竞价规则(网络一次性竞价由自由阶段和是否有优先权人阶段构成):



1
)自由报价阶段自竞价公告内具体时间起,在本阶段竞租方可以对本项目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2
)若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看是否有优先权人,若无;则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竞价结束;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的承租方,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若有优先权人,则自由竞价阶段后进入优先权人阶段,优先权人阶段结束后竞价结束,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7.
在网络动态竞价和网络一次性竞价两种过程中都分为非原承租方报价时间和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间(以下简称
“行权时间”)两个阶段。



1
)非原承租方报价时间自发布项目公告之日至行权时间开始前,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方之外的竞租方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方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



2
)原承租方行权时间为

10
分钟,非原承租方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进入行权时间(非原承租方在本阶段无法操作)。在行权时间内,原承租方可以通过点击
“行使优先权”的按钮选择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方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方以最高报价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方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由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



3
)在原承租方有报名参与本公开招租项目且取得报价资格的情况下,若在报价时间内,没有竞租方作出有效报价,则由原承租方以标的挂牌价取得承租权。

(
可通过点击
“行使优先权”的按钮以标的挂牌价取得承租权

)



4
)若原承租方未报名参与竞价或错过
“优先承租权”的操作应答时间,则视同自动放弃该权利;若原承租方在成为承租方后放弃承租资格,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将由出租方没收交易保证金。竞价标的重新招租时,原承租方不再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竞租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 成交人应于业主发出《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标的将在 2024年7月1日 移交; 《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租赁合同》为准 。 《租赁合同》 范本详见附件。 成交 方无故 逾期视为放弃 成交 方 资格,会被业主没收保证金还 应承担法律责任。
七、承租方的确定:

1
、通过本须知第四、五点所述经竞价产生出结果的当日为确定承租方之日。

2
、若由于成交方被取消竞得资格而递补确定成交方的,则本中心在征得业主书面同意后由报价第二高的竞租人递补成为成交方。(即报价结束后,对每位竞租人的最高报价进行排名,以各竞租人的最高报价从高到低递补成交方名单。)

3
、递补的竞租人在收到业主通知(业主发出的通知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

 

3
日视为已经收到并了解通知内容,送达完成;若以快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

 

3
日视为已经收到并了解通知内容,送达完成)时即确定为成交方。

4
、本次竞租只保留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若第一第二竞租人都被取消竞得资格,则本次竞租流拍。(各位竞租人应对自己在任何价位时的应价负责,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业主有权没收排名第一第二竞租人的保证金,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中心在征得业主书面同意后重新组织排标发布二次拍卖公告,以此类推直至产生成交方。

八、其他约定事项:

1
、竞价成交后,本中心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发出中标公示后,不再提供有关标的其他单证。

2
、承租方未经本中心和业主方书面同意而单方修改相关竞价文件的,视为提供虚假资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
、承租方产生后,不得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其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并由出租方没收。

4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对竞价事项之表述与本须知规定有出入之处,以本须知为准。

5
、在承租方产生前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安溪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号:
AXZGCD-
HT
-
202
4XXXX
-
XX

房产租赁合同 ( 范本 )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于

     


  


  
日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竞得

 

           

 
的承租权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租赁事宜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租赁标的

1

甲方同意将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含公摊)的房产,出租给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
、经双方确认,房屋租赁时水表编号

:                

底数


  

  

吨;电表编号

:                  

底数

:     

度。

二、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该房屋仅 作

             
用途 ,且不得从事游戏、易燃易爆、国家限制经营的行业使用 , 乙方经营活动如需办理相关经营许可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 租期为

 

 

 
年, 自

    


 

月  
日至

    


 


 
日 止 。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
1 、 第一年至第三年 的 月租金 均为 人民币

      
元;第四年至第 五 年 的 月租金 均为 人民币

     
元(在 第三年 月租金 的基础上递增 10% ) 。

2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支付甲方
租赁押金人民币

       

元整



     

),
押金不可用于抵扣租金。
租赁
期满
,乙方应缴交清所有应交费用,办理清楚移交手续,
经甲方验收确认后,
甲方
10

内无息退还押金。

3

租金

半年
支付

乙方应在
合同签订
之日全额支付甲方首半年度(

  



 



 

日至

 

 

 



 

 

 



   



租金
人民币

      

元整和押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半年租期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一次性全额支付下一半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


甲方指定 收款 账户( 单位名称:

           
,开户行:

           
,账号:

                            

 
)。

4

乙方必须依约
按时
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超过应交期限
10
日的
,甲方
有权
按每日

 
5‰

向乙方
收取
逾期付款利息
;如拖欠租金超过应交期限
15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收回
该房产

乙方所支付的租金押金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
追回
乙方
所欠租金及应
缴纳的
一切费用。

五、在租赁期间 , 乙方是房屋实际管理人,该 房产 内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来承担,与甲方无关 。 包括但不限于 : 高空抛物 、 水电燃气等使用不当 、 在房屋内摔倒 , 包括同住人造成人身伤害 等 ,甲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租赁期间, 租用场所的 水 费 、电费、物业管理费( 包括但不限于 卫生费)、税 费 等 费用均 由乙方负担, 如 乙方 未按时支付, 应承担 逾期支付 的违约责任;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应自行清偿,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租赁期间,屋顶通信天线由乙方无偿提供用电,整幢楼的形象工程乙方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负责处理(如需开放,乙方要无偿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应按规定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及结构,如有损坏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对房屋及其设备的 日常 修缮责任和费用 也 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装修时应提供书面报告及装修图纸,报甲方或物业同意,如需申报消防审批,应由承租者按消防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方能施工 , 费用由乙方承担 。
十、甲方同意乙方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租赁商铺的室内外安装设置带有其公司标志的招牌等广告装置(例如带照明的透明广告灯箱、立牌和户外广告招牌等)。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 解除 合同 、 收回房屋 、 追缴 乙方应交一切款项并 不予退还押金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二、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不得在租用场所内从事非法活动,违者按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收回房产,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民事、 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及 经济、法律、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三、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不得拆除建筑装修物 ( 包括水、强电、弱电等配套设施 ) , 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建筑装修物归甲方所有。甲方如果继续出租该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租赁权,且上述建筑装修物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乙方没有继续承租该房屋,属于乙方的自有杂物应在租赁期满之日及时搬走,如合同期满后 10日内不搬走,则视为废弃物,由甲方雇人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四、 其他 约定
房屋租赁期间, 除下列情形外 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叁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
1 、 若 政府拆迁或政策调整等 (包括政府拆迁、土地收储出让、政府征用、政策调整等) 需要, 出租方 需 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壹个月告知承租方,合同提前终止 。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新投入的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根据政府拆迁方案和标准,并结合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给予乙方补偿(如为乙方在甲方原有装修基础上进行翻新的部分,则按该部分双方各自投入的金额比例分配补偿款,前述比例无法确认的,按甲方

    

 

%

乙方

 

   

 

%
进行分配),
其余
双方互不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必须按要求时限腾空房产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清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租金按承租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还少补


2 、 因 乙方 逾期 未缴交租金或其他情况被 追究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产,不予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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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产,不予退还押金。且甲方维权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
律师费等一切费用

由乙方承担。

4 、 如遇不可抗力 ( 即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 的原因 , 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应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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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通知另一方,则另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双方应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后果,
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五、本合同标的在招租时留有现场勘察咨询了解时间,如承租人未进行现场勘察了解,签订本合同后标的物的 任何瑕疵及风险等对本合同不构成影响 。 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面积不作为甲乙双方移交的依据,如实际面积与本合同不 一致 的, 视为双方可接受的误差, 合同租赁金额不变,双方均不得有异议。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八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 签 字并盖章 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 肆 份 , 甲方 持 贰份、乙方 持 贰 份, 肆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 合同 附承租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若有) 、居民身份证复   印件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以下无正文 )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经办人:                       

    

   
承租方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开招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