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 商业用房招标采购公告(包头中心区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4)
项目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祥和南路68号新区商务大厦B、C座三层出租(年租金底价:823542.93元/年,租期:5年)(包头中心区运营公司)(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
N0109FCZZ247575-2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5-31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6-06 16: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祥和南路68号新区商务大厦B、C座三层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3
租赁面积约(㎡)
1790.70㎡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半年付
租金递增方式
每年在前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2%
装修期限
3个月
承租押金
100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成熟。
其他情况
意向承租方自行了解
评估情况
评估价
784326.6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3-07-12
评估机构
内蒙古瑞驰房地产评估责任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823542.93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包头中心区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包头中心区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标的为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祥和南路68号新区商务大厦B、C座三层,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2、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5年,租期内每年的租金在前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2%,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招租底价。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4、承租方须亲自勘验,了解标的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5、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柳女士,电话:15149373480。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8、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需先支付半年租金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后续租金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资格条件
无
标的交割
《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移交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标的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3、出租方与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收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交款信息起 5 个工作日内将首笔租金、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租金、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房屋移交给承租方,房屋移交前承租方需将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后续年度租金由最终承租方按照出租方要求交纳至其指定银行账户,不再通过中心结算。4、对承租标的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标的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标的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承租标的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标的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6、承租标的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标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结构或设置对该标的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7、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8、本次出租房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其他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10、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工作日内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勘验联系人:柳女士,电话:15149373480。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5-31 09:00:00 至 2024-06-06 16:59:59
报名手续
受让申请书.doc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27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6-06 16: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最终承租方承租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4)未按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工作的;(5)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处置方法:1、最终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承租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首笔租金的等额部分;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5-31 09:00:00-2024-06-07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有接洽函的意向方成交的,按照6‰收取;其他情形按照5%收取。
附件下载
无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郭经理
咨询电话
18586095953
咨询时间
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艳经理 13664816111
其 他
无
申请书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中心区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就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祥和南路68号新区商务大厦B、C座三层出租(年租金底价:823542.93元/年,租期:5年)(包头中心区运营公司)(二次挂牌)项目(项目编号:N0109FCZZ247575-2)提出受让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申请受让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网络公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追究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责任。2、我方已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公告披露的内容及标的的实际数量、质量、范围等现状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因标的的任何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我方不会因标的的数量、质量、范围等存在瑕疵等任何原因违约,影响交易进程或追究贵中心及委托方任何责任。3、本次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5、我方符合公告中提出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因资格条件不符产生的相关后果我方自行承担。6、我方认可并按公告约定支付给贵中心交易服务费。7、我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公告约定及我方承诺履行义务。8、我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9、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保证金及处置”约定的相关内容。10、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其他约定和须承诺的内容。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意向方(签章):意向承租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承租国有产权)资 料 名 称要 求*《承租申请书》(适用于法人受让)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承租申请书》(适用于自然人受让)自然人签字、手印*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证明。主要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意向承租方自然人身份证自然人受让提供*网络竞价须知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他人时提供《承租委托合同》《出租公告》中承租方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料注:1、所提供文件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2、标注*号的为必提供项,未标注的为选择提供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出租 商业用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