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涝治理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89961527 传真:0514-89961505 通讯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8号 邮编:225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1

项目名称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工程(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河(维扬路至古运河段)

建设单位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工程位于古运河、仪扬河流域,为改善河道引排水条件,连通不畅水系,减轻区域排涝压力,提升河道环境面貌,开发区拟实施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工程,主要治理新城河(维扬路~古运河)、吕桥河(新城河~仪扬河)、中心河(扬子江路~古运河)共计6.5千米河道,新建中心闸站1座、新城河人行桥1座等,分三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工程,仅涉及新城河(维扬路~古运河),主要建设内容为拓浚河道0.34千米、清淤河道0.61千米、拆除阻水桥梁3座、拆除橡胶坝1座、赔建跨河桥梁1座、管道迁建及恢复沿河步道绿化等,项目已取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该项目的相关批复:《关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扬开管许发[2023]175号)、《关于重新审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扬开管许发[2024]55号)和《关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运河西北片区排涝治理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扬开管许发[2024]62号)。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4日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承诺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期,优化涉水域施工工艺,并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避免对河道水质造成不良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接入区域污水管网,送开发区六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日常养护,防止漏油;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采取沉淀隔油池处理后的水接管排放;泥浆水、钻孔灌注桩泥浆、管道清洗、试压废水利用沉淀处理后,接管排放;施工围堰、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接管排放;在弃土场内设置格埂,设置沉淀池、加高退水口溢流高程,固化站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六圩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接管执行扬州市六圩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未列指标参照新颁布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扬州市六圩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落实施工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密闭运输等防尘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淤泥须即时由密闭管道清运至远离敏感目标处;固化站固化应尽量保持密闭和缩短停留时间,固化出一定的量就及时外运,场地周围建设围栏,适时喷洒雾化除臭剂;采用外购成品沥青,施工现场不设置集中沥青拌合站等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颗粒物、NOx、非甲烷总烃、CO和沥青烟(以苯并芘计)、参照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限值,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相应标准。 (三)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四)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按时集中清运;弃土、淤泥和桥梁桩基出渣在弃土区堆存,如有多余部分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外运处理。隔油池、沉淀池残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施工期间应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及时处理与本工程相关的环境问题,避免产生矛盾纠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涝治理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