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 城镇建设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4)



徽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2024年第8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只转不征),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你区潜口镇潜口村境内,将集体农用地0.0699公顷(耕地0.0699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157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请按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妥善安置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落实补充耕地。
三、你区要按《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对原土地使用权人依法给予补偿,并切实安排好原土地使用权人的生产和生活,补偿费用不到位,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四、你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并将供地情况报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此复

2024年5月3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 城镇建设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