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密山市杨木乡金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水库地193.00亩(旱田119.2亩水田73.8亩)二年使用权出租(限金星村经济组织成员)
联系人:单春玲
联系电话:15604677345
法定代表人:李金元
法人电话:13069810188
地块名称:水库地
坐落: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杨木乡/金星村
转出面积:193亩
项目编号:MSS_CQ_2024_S_1939
转出土地用途:种植业
转出信息
标的类型:旱田
挂牌价格:154400.0 元(总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经营方式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要求,水库地193亩不享受地力补贴,不得改变农业种植用途、水库地旱田119.2亩两年承包期内必须全部种植大豆。承包者每年需要大豆交种植保证金50元/亩,如违约不退保证金,承包地收回另行发包。中标后承包费一次性交齐、国家政策性补贴由承包者享受。
受让方条件: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此次竞拍只限密山市杨木乡金星村经济组织成员参与竞拍,以身份证和成员身份证明为准,不符合身份参与竞拍者后果自负。未中标保证金5-10个工作日退回 《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或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将当事人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1、扰乱正常交易秩序,不听劝阻的;2、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交易价款的;3、竞价过程中连续乱出价等不正当行为的;4、交易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竞价时间截止,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的,视为违约,所有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划归出让方所有(含唯一意向受让方)。 1.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转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方全部承担。请各位意向方谨慎报名出价,成交后,不得放弃成交资格。
交易保证金(元):46320.0
价款划入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服务费:1.5
查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