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铅酸蓄电池仓储迁建 废旧铅酸蓄电池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拟对温州市埔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仓储迁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温州市埔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仓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温州市埔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仓储迁建项目
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迎福路1865-1897号 (浙江海威包装有限公司厂房内D栋和B栋(部分))
温州市埔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年收集、暂存废旧铅酸蓄电池40000吨
2024年5月30日在苍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刊登了《20240530受理公告--温州市埔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仓储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详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本(公示稿)温州市埔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仓储迁建项目 - 副本.pdf(公示稿)温州市埔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仓储迁建项目 - 副本.pdf
公告时间:(即日起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64759127 传真:64759127
通讯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铅酸蓄电池仓储迁建 废旧铅酸蓄电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