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广元农村商业银行持有的房产公开招租(第三批)——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城北街道廊桥一标段1号楼1105

项目名称
广元农村商业银行持有的房产公开招租(第三批)——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城北街道廊桥一标段1号楼1105
项目编号
DSCQ2024ED0C1214646

转让方名称
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0.22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6-03
披露结束期满日期
2024-06-17

资产来源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驶优先购买权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广元农村商业银行持有的房产公开招租(第三批)——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城北街道廊桥一标段1号楼1105

资产属性(属性来源)

标的所在地区
西乡县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是否捆绑转让


转让说明事项


资产概况

重大事项披露
一、标的按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标的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报名则视为对出租标的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二、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相关设备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三、租赁期间涉及的水费、电费、卫生、安全、物管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标的出租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四、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出租标的,给出租方、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五、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标的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出租标的,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六、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以下简称广元分所)在确认收到生效的《租赁合同》及首期租金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从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原渠道、无息退还承租方银行账户。七、其他事项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监管机构(部门)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监管机构(部门)地区

批准单位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
批准日期

3、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披露价格(万元)
0.22
加价幅度(万元)

是否缴纳保证金
请参考来源网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
请参考来源网站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限时报价期

是否自动延期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报名;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会员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会员经纪人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会员经纪人邮箱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5、图片及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