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 no 二氧化硫招标采购公告(2024)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东莞市虎门元辉塑胶制品加工厂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2441900MA545QC8XD
建设单位法人:吴元铸
建设单位联系人:吴元铸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3902643834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南栅文明路十五巷2号110室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元辉塑胶制品加工厂
项目代码: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6-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南栅文明路十五巷2号110室
中心坐标:经度:113.677322 纬度: 22.785497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3-11-29
环评审批文号:东环建〔2023〕13791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2441900MA545QC8XD001W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5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4.0
运营单位名称 :东莞市虎门元辉塑胶制品加工厂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2441900MA545QC8XD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东莞市康晖环保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44190009305789XQ
验收监测单位 :广东悦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MA4W87J90X
竣工时间 :2024-01-03
调试起始时间 :2024-01-04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7-02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4-05-08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6-04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40508XqrFT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新建
实际建设情况 :新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年产塑料大花盆66.48万个、塑料小花盆45.6万个
实际建设情况 :年生产塑料大花盆59.832万个、塑料小花盆41.04万个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PP塑胶粒、色母粒—混料—上料—注塑成型—检验—包装出货;待维护模具—机制加工—自用模具
实际建设情况 :PP塑胶粒、色母粒—混料—上料—注塑成型—检验—包装出货;待维护模具—机制加工—自用模具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实际建设情况 :已建成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实际建设情况 :无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COD(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氨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总磷(吨/年)
0.0
0.0
0.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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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not
总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气量 (万立方米/年)
500.0
500.0
500.0
0.0
0.0
500.0
500.0
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氮氧化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颗粒物(吨/年)
0.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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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0.0
0.0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17
0.017
0.017
0.0
0.0
0.017
0.017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已建成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工况为8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注塑成型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项目将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注塑成型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DA001高度为20m。注塑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注塑成型工序未收集到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同时,项目严格控制VOCs无组织废气排放,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注塑成型工序中除了产生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需要作为恶臭进行管理和控制。臭气通过废气收集系统和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与有机废气一同排放,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少部分未被收集的臭气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浓度排放标准的要求。 项目破碎、混料工序属于间歇性作业,粉尘属于间歇性排放,且产生的粉尘量很少,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破碎、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厂界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 项目破碎、混料工序属于间歇性作业,粉尘属于间歇性排放,且产生的粉尘量很少,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破碎、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厂界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not no 二氧化硫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