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招标采购公告(2024)
隆德县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6-06
项目名称
隆德县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城关镇
占地面积(平方米)
38512.65
建设单位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冶文军
联系人
郝勇
联系电话
189****6776
项目投资(万元)
5800
环保投资(万元)
116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2-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不能满足现行能耗、环保、安全等方面强制性标准,超出使用寿命,处理工艺落后、不符合绿色低碳要求、运行效率低下、制约污水处理效果、处理后水质不达标或不满足资源化利用要求的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提升污水处理工艺流程,采用A AAO (A2O)工艺,提升污水处理规模,达到2.0立方米每天,新增建设污水处理厂之前缺少的化解酸化池(预曝气池预水解酸化池可切换运行组合池)1座、预缺氧池1座,更新污水处理厂过程仪表,对自动控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建设远程智慧化系统、自动加药和中水回用系统,并安装除臭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承诺: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冶文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冶文军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4640423000000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