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 交通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内容如下: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永川凤凰湖梓潼路道路工程(一期) 初步设计的批复
渝初设永〔2024〕18号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永川凤凰湖梓潼路道路工程(一期)
初步设计的批复
重庆旺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永川凤凰湖梓潼路道路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申请和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永川凤凰湖梓潼路道路工程(一期)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道路全长658m,标准路幅宽度24m,双向4车道。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和海绵城市等。
二、审查意见
1.在设计依据中应补充《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2019版)》等现行地方要求。
2.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和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以及有关管理规定;并不得采用住建部、重庆市城乡建委要求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
三、其它
1.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我委审核通过的初设图方可生效。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须按程序报我委重新审批。
2.批复下达后六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我委备案,逾期未报且又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 交通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