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煤矸石招标采购公告(新疆聚鑫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2024)
拍卖公告
一、受相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将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整体拍卖:
1、阜康西沟煤矿南侧煤矸石一批,约1092吨;阜康市五公梁村煤矸石一批,约424.75吨;共计约1516.75吨。
二、凡有意参拍者,请注册登录中拍平台,办理竞买手续并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同时须遵守相应的拍卖文件,具体拍卖文件请提前登录中拍平台查询。(保证金不计息)
三、拍卖时间:定于2024年6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11:00时进行公开拍卖。
四、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18:30时逾期不办理。 六、预展时间: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3日
七、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八、尾款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新疆聚鑫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农行昌吉市屯河支行
开户行行号:10388 50050 37
单位账号:3005 0301 0400 06083
有意竞买者请与我公司联系咨询并办理竞买手续
联系电话:0994-8183088;13999555066
新疆聚鑫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7日
竞买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详见公告。以实物现状为准。
注意事项:拍卖成交后如有拍卖物品遗失,以现场实际物品交割为主,建议竞买人进行实地看样,一经应价即表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物质量问题、重量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加竞买人有正当理由暂时无法亲自参加竞买,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参加,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拍卖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6月13日前提交并经拍卖人确认,手续合法有效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6月13日前向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竞买资格经委托人确认后方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2分钟。
九、竞买人在网上了解标的情况,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在拍卖竞价开始前交纳保证金至拍卖人指定账户,经审核通过后,取得竞买资格,并持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和银行汇款(转账)凭证到拍卖人处办理报名手续。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交接过程中,不再对标的实物进行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一一清查核对,以交接时实物现状为准,在标的物所在地整体一次性移交。交接之后由于运输、装卸产生的费用及其他均由买受人承担,如装卸及运输期间发生的人员意外伤害等相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缴纳完所有拍卖款后须同委托人签订标的物交接合同,如买受人未能及时移交标的物,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按交接合同中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本场拍卖会的成交价不包含佣金。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向本公司支付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成交之日付清。
十二、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需在壹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委托人不负责开具发票及收据。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全额无息返还。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委托人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相关手续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及办理过程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如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围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委托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或终结本次拍卖。
十八、本次网络竞价过程中,由公拍网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合格竞买人造成经济损失,拍卖人对各合格竞买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十九、凡发现拍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买受人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规定比例的平台使用费。
煤矸石拍卖竞买协议
一、经相关单位委托,授权新疆聚鑫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煤矸石一批进行公开拍卖。
二、标的物:标的物方量及其他指标数据(现状见附件:化验报告、检测报告)。
三、拍卖事项
1.拍卖公司做出相应的宣传方案,采用立体、多层次的宣传手段,通过较有影响的拍卖网媒介多方位进行宣传。
2.拍卖方式:增价拍卖。
3.竞买人须交纳壹万元竞拍保证金。
4、标的的起拍价、成交价不含拍卖佣金、税金及其他费用,委托人、拍卖人不提供拍卖标的的成交款发票、收据。
5.竞买人参加拍卖前须认真阅读标的相关资料及拍卖涉及的资料,并且自行查看了解标的物的现状,自行踏勘现场,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加拍卖的,视为接受标的物现状及所有瑕疵。拍卖人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的标的矿区面积及道路管养、生态环境保护、周边关系协调、矿山环境恢复及不可预见费用发生等事项或其他权利瑕疵)。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求退还拍卖款。拍卖成交后,竞得者不得以标的物名称不准确,数量重量存在短缺,发热量不达标,标的物存在各种已知及未知瑕疵、标的不能进入市场流通等为由提出异议或悔拍。
6、标的物现状拍卖、现状交付,不再称重、化验,请竞买人于展示期内仔细考察标的现状,预估装卸及运输成本,谨慎出价。
7、拍卖标的付款方式为:成交后一日内缴清成交价款(含成交日当日),金额较大,成交后三日内交清价款。金额以拍卖成交确认书为准。买受人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三日内内与委托人签署相关移交手续,自标的移交之日起标的物的保管责任、场地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在标的物交付之日起4日内办理完标的的装卸、运输、清场工作,未按期交割完毕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剩余标的物的物权,委托方无偿收回并于交割期限到期的次日清空买售方机械和车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逾期不清运将以成交金额的1%每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成交价款20%的违约金。买受人已经缴纳的所有费用委托人不再退还,事后买受人不得追究委托人责任,且超出约定时间的物品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自备装卸及运输工具,自行负责标的提取和运输,自行考虑运输路线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安全责任,如装卸、搬运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人身伤害等一切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8.竞买成功移交后发生的欠税、债务及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其余竞买前的欠税、债务及相关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9.资产移交日:拍卖成交后,根据委托方工作计划安排实施交接(具体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4个自然日内提清货物。超出提货有效期后仓储保管费用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按规定交接完毕需支付每日1%违约金。
10、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与买受人进行标的交接,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转移及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运输、人员作业、场地清理等后续事宜,标的提货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装卸、运输、搬运等费用)和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及委托人无关。
11、标的拉运线路及拉运成本,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费用自理。如拉运过程中对其他设施、路面、林木、周边绿化造成破坏、损伤,由买受人向相关部门进行恢复及赔偿,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拉运过程中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全部标的物清运完毕后,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拍卖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12.买受人标的物期间发生任何自然灾害、火灾、盗窃、抢劫、刑事犯罪、意外伤害和使用标的物经营时所造成的他人意外伤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等事件,使买受人遭受损失或损害的,委托方无需向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13.买受人违反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排水、排油烟、排油污等,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4.政府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且因消防、安全的要求买受人负责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委托方予以配合,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5.本次拍卖标的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整体对外公开拍卖,若与公告数量不符,也不影响拍卖结果。
16.标的物的风险自拍卖成交后当天转移至买受人处,标的物如出现毁损、灭失、发生火灾等情况,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四、瑕疵担保责任
1、拍卖方及其工作人员或者代理人通过图录、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描述、介绍和评价等,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所作的担保。
2、买受人应当亲自审看拍卖标的物,查阅有关拍卖资料,了解拍卖标的瑕疵情况,凭借自身经验判断拍卖标的真伪、品质及价值,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责任。委托方对(指明是所有拍卖标的,还是某类或者某项拍卖标的,明确是真伪还是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买受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须在拍卖方要求期限内缴清款项,并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所需资料。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当天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在保证金中扣除。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佣金后自动转为定金,待价款缴清后,定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按约定支付价款。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其已支付的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须承担《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征得委托人的同意之后,有权将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向拍卖人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原买受人应向拍卖人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成交价达不到原成交价的,由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委托方:
拍卖方:新疆聚鑫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竞买人:
标的介绍
202111/1415:322021/11/14.15: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煤矸石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