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批量转让招标采购公告(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



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江西省广金实业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批量转让

项目名称
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江西省广金实业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批量转让
项目编号
JX2024ZC00126-2

转让方名称
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5652.94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6-11
披露结束期满日期
2024-06-18

资产来源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驶优先购买权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江西省广金实业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批量转让

资产属性(属性来源)

标的所在地区
南昌市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是否捆绑转让


转让说明事项


资产概况
见详情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了保证金即视为知悉并确认不良资产包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同时不得对转让方行使任何形式追索权等。2.本次转让不良资产包是按标的现状转让。标的债权系不良资产包,可能存在诸多权利瑕疵,状况可能不断发生变化,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瑕疵、缺陷等包括但不限于:(1)因相关的债权、担保权利文件被认定为无效、未生效、未成立、被解除或被撤销,而致使标的债权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2)标的债权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或相关债权、担保权利文件、资料、凭证不完整、不齐全或缺乏原件,致使标的债权无法被全部或部分证实、支持。(3)标的债权已超过或逾越诉讼时效、除斥期间、行使权利的期间或因其他原因致使标的债权已部分或全部消灭、成为自然之债或无法得到支持。(4)标的债权在诉讼、仲裁、执行程序中因各种原因而不能被全部或部分支持。(5)相关担保合同因未办理担保登记、占有担保物或履行相关手续,致使担保物权未有效设立。(6)担保形式为最高额担保,且主债权尚未确定,致使主债权转让而从权利并不一并移转。(7)因相关的担保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而致使担保权利转让不能。(8)担保物减损、灭失、欠缴税费、缺乏权属证明,或被查封、扣押、冻结、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或已被转让、赠与、信托、出租给第三人。(9)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被追究刑事责任、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10)因债务人、担保人缺乏清偿能力、清偿意愿而无法得到全部或部分清偿。(11)标的债权的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担保人而致使该转让尚未对债务人、担保人发生法律效力。(12)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产权转让公告所列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1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转让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3.因上述瑕疵及风险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转让方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受让方自行作出判断,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供认可接受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5.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了保证金即视为受让方自愿接受并承担该资产所有实际的或可能产生的风险、瑕疵、义务以及责任。6.受让方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自行估计资产的回收可能性,独立地做出参与本次挂牌交易的决定,并未依赖转让方所做的任何声明或保证。7.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监管机构(部门)

监管机构(部门)地区

批准单位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批准日期

3、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披露价格(万元)
5652.94
加价幅度(万元)

是否缴纳保证金
请参考来源网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
请参考来源网站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限时报价期

是否自动延期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受让方应具有健全公司治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并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含)以上,取得银保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资产公司。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2. 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受让方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银行工作人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4.受让方不得为: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其亲属、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借款人关联方、其他与借款人有重大利益往来的人员或公司。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会员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会员经纪人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会员经纪人邮箱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5、图片及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债权批量转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