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广州越秀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4)



出租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5号(广州环贸中心)3601房自编B单元、3602房自编A单元、3602房自编B单元、3602房自编C单元

出租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5号(广州环贸中心)3601房自编B单元、3602房自编A单元、3602房自编B单元、3602房自编C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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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4,880,758.40 挂牌时间:2024-06-12 至 2024-06-25
价格说明:-

项目编号:GZ2024DG201776
保证金: 不需交纳保证金
支付方式:
租期: -月
出租方: 广州越秀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如有意向,请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
,期待您的参与!


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www.gemas.com.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②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4880758.4元/租期总租金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价格说明
-

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于当月第5日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5号
标的所在区域
天河区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办公

出租面积(总面积)
965.34 平方米
租赁期限
-月

出租面积描述
3601房自编B单元出租140.30平方米、3602房自编A单元出租91.28平方米、3602房自编B单元出租482.60平方米、3602房自编C单元出租251.16平方米,合计出租965.34平方米。

免租期限
免租期不多于4.5个月(免租期限以出租方同意为准)

特色
繁华商圈,交通便利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①: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②:国有土地使用证;③:不动产权证。

权证编号
①:穗联验(建)字(2020)020号;②:穗府国用(2003)第263号;③: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2018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①:无;②:12752.7467平方米;③:9839.0613平方米。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①:商业、办公楼;②:商服用地;③: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产权人(业主姓名)
广州宏城发展有限公司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6-12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成交文件。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交易条件
1.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权属人(广州宏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承租方无需支付交易服务费。 3.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5.如承租方未按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交易保证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交易保证金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物业租赁期限为:36个月零1天。2.招租物业土地使用权为广州宏城发展有限公司所有,项目已完成竣工联合验收备案,暂未办理房产证,项目名称及门牌已获广州市人民政府(穗府地名【2019】455号)及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穗天门2019-297)批准;出租方已获土地使用权所有者(房屋权属人)授权,承租方需与物业土地使用者(房屋权属人)“广州宏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3.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4.各意向方须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5.承租方应确保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对租赁物业做充分了解,知悉和认可租赁物业的现状,并愿意按现状承租租赁物业。现状的瑕疵属于物业本身的缺陷,承租方愿意承担上述瑕疵或缺陷可能对租赁物业使用和管理造成的风险,并不因此而延迟、拒绝履行其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6.承租方根据自身经营业态,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符合营业要求的相关证照,出租方提供协助。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出租方(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所有。1、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应提交:(1)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2、自然人应提交:(1)意向方身份证;(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我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联系人
吕先生、谭小姐

联系方式
89160558、891607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