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栏网喷塑招标采购公告(2024)



博野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博野县嘉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m2护栏网喷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博野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博野县嘉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m2护栏网喷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2024年06月12日我局受理博野县嘉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m2护栏网喷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24年06月12日-2024年06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312—8719658(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保定市博野县颜元广场东南角博野县行政审批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博野县嘉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m2护栏网喷塑项目
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程委镇北两合村北
博野县嘉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河北沐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2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博野县嘉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平方米护栏网喷塑项目.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博野县嘉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m2护栏网喷塑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博野县嘉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博野县嘉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m2护栏网喷塑项目项目代码2401-130637-89-01-88623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程委镇北两合村北地理坐标(东经115度33分42.258秒,北纬38度20分26.30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金 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334;—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备案)部门博野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备案)文号博行审备字[2024]002号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面积(m2)537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园区规划面积为0.899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北至规划纬一路,西至规划经二街,东至规划经三街—县界—规划东环路,南至规划南环路。2019年4月30日取得保定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批复(保政函[2019]2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送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的函(保环规[2021]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博野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组织编制了《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2021年组织编制了《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1年12月2日取得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转送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的函(保环规[2021]5号)。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总体空间布局可以概括为“两轴、三组团”的结构。规划范围总建设用地面积89.99hm2,县域南部片区产业发展先导区,博野经济开发区南部重要的功能组团,以现代丝网制造为主导产业的新型产业园区。园区规划概况如下:一、与规划符合性分析1、地理位置及用地范围北至规划纬一路,西至规划经二街,东至规划经三街—县界—规划东环路,南至规划南环路。规划范围总建设用地面积 89.99hm2。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53.77hm2,均为二类工业用地;规划在程委丝网园区的西南部布置一处物流中心,物流仓储用地为10.97hm2;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45hm2。2、产业规划和发展方向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为丝网制品特色产业园区,规划确定以丝网加工制造产业为主导产业,以仓储物流为辅助产业。规划的产品类别包括浸塑类丝网产品、喷塑类丝网产品、浸胶类产品、包塑类产品、编织和焊接类产品、以及金属拔丝类产品,并配套发展仓储物流业。本项目属于喷塑类丝网产品,符合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产业定位。3、空间布局结构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总体空间布局可以概括为“两轴、三组团”的结构。(1)两轴指位于工业园区规划选址地段中心以博成路及规划纬三路为依托的“十”字形产业发展主、次轴线。该发展轴线在规划区中部十字相交,达到尽大限度拉动园区产业发展。(2)三组团园区内有功能相对独立且主导功能明确的三个功能用地组团,分别为工业产品生产组团、物流仓储组团、及公共设施组团。①工业产品生产组团:基本涵盖园区大部分地区,以发展丝网制造及产品延伸产业等工业产品生产为主,形成产业特色鲜明的园区组团。②物流仓储组团:位于园区西南部,博成路西侧、规划纬三路以南,依托交通优势规划形成以物流仓储为主的服务组团。③配套服务组团:位于工业园区东北部,规划纬一路南侧、规划经三街西侧,主要集中布局园区所需市政公用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站、垃圾转运站、景观水系等。本项目位于工业产品生产组团,符合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空间布局结构。项目与园区业态分布位置关系图见附图6。4、用地规划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 53.77hm2,占建设总用地面积的 59.75%,均为二类工业用地;规划在程委丝网园区的西南部布置一处物流中心,物流仓储用地为 10.99hm2,占建设总用地的 12.21%;程委丝网园区公用设施采用与程委镇镇区共建共享方式,因程委镇基础设施的具体建设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园区对外依赖性较强不利于园区建设,因此园区部分公用设施自行建设。在规划区内主要设施用地建设一处小型垃圾转运站、一处给水泵站及一个污水处理站。规划公用设施用地 1.45hm2,占建设总用地的1.61%。本项目位于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工业产品生产组团的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项目与园区用地布局位置关系图见附图7。5、基础设施(1)给水工程规划园区用水目前由企业内部自备水井供给,园区应尽快完成配套管网建设。(2)排水工程规划园区个别企业自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泼洒及绿化。(3)供热系统规划园区要加快协调程委镇集中供热站建设,为园区提供集中供热。实现集中供热前,进区企业采用电取暖。(4)供气工程规划园区企业生产用热主要为加热炉、固化炉和烘干炉用热,由电和燃气供给。规划热源引自程委镇集中供热站,采用燃气热源,燃气气源引自西气东输天然气管线博野城区门站。本项目给水依托博野县雅泽丝网制造有限公司现有供水设施,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园区污水处理站及再生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建设完成前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建设完成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及再生水处理设施;生产用天然气由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通过管道提供,职工冬季供暖及夏季制冷由单体空调提供。二、与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1、与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表1 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控制类别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园区开发建设应符合《博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按照规划确定的面积进行规划和建设,避免擅自扩大占地范围,确保园区周边农林用地面积不减少。2、园区应按照规划确定的布局进行规划和建设,限制占用规划的绿地、公共设施用地进行工业开发。3、推进博野县现有丝网企业向园区集中。4、禁止园区自建燃煤供热设施。本项目租赁园区厂房进行建设,生产用热由天然气提供。产业准入1、程委丝网园区规划确定丝网加工制造产业为主导产业,以仓储物流为辅助产业。 许可入园项目应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 C3340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C3061 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以及 G5920 通用仓储类项目。本项目为护栏网喷塑项目,属于 C3340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产业准入2、园区应禁止引入以下项目:(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淘汰类项目;(2)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的项目;(3)《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中的禁止类项目;(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项目;(5)《保定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的禁止类项目;(6)《保定市主体功能区负面清单》中的禁止类项目;(7)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落后,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8)禁止引入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落后,达不到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的企业和项目;(9)禁止引进燃煤、高硫石油焦、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10)禁止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11)禁止引入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12)禁止引入排放重金属、有毒有害持久性污染物的项目。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4年版)》中的禁止投资项目;不属于《保定市产业政策目录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或许可事项。产业准入3、园区应限制引入以下项目:(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项目;(2)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的项目;(3)《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中的限制类项目;(4)《保定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限制项目;(5)《保定市主体功能区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类项目;(6)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引入;(7)严格限制高 VOCs 排放,达不到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的建设项目引入。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4年版)》中的禁止投资项目;不属于《保定市产业政策目录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或许可事项。污染物排放控制1、总体要求:(1)园区基础设施要与园区同步规划建设,确保园区废水零排放。入驻企业应针对污染物种类及排放特征,采取切实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不超过核定的总量指标。(2)应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园区入驻企业依法持证、按证排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以前不得排污,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关于执行报告内容和频次的要求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企业要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实施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无生产废水外排,园区污水处理站及再生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建设完成前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建设完成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及再生水处理设施。本项目按照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控制2、废水园区全面推进实施雨污分流,污水处理站要配套建设中水深度治理及回用设施,并与园区同步规划建设,确保园区废水零排放。严禁利用渗井、渗坑、裂隙,私设暗管,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无生产废水外排,园区污水处理站及再生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建设完成前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建设完成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及再生水处理设施。本项目按照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控制3、废气:(1)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推进低 VOCs 原辅材料应用。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 VOCs 全过程控制体系,鼓励涉 VOCs 排放工业企业配备便携式 VOCs监测仪器,及时了解掌握排污状况。涉 VOCs 排放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或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要求。(2)园区内加热炉、固化炉等应使用电、天然气清洁能源,园区燃用天然气质量应符合《天然气》(GB17820-2018)要求,严禁燃用高污染燃料。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的相关要求,并满足《生态环境部等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要求。(3)在实现集中供热之前,要求进区企业不能单独上锅炉,企业近期可用电取暖。(4)加强园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针对园区仓储物流业,制定、落实严格的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措施。(5)推进大宗货物产品清洁运输,大宗货物及产品运输应采用清洁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汽车。(6)PM2.5年均浓度达标之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均需进行倍量削减替代。本项目不涉及高VOCs排放,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控制4、固体废物(1)园区管理部门应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2)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实行固体废物分类管理,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3)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4)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合规处置、利用率达到 100%。本项目车间内设有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间,按规定采用防渗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环境风险防控应重点落实以下风险防控措施:(1)合理园区布局,严格落实陕京天然气输气管线的安全保护范围要求,并制定园区对陕京天然气输气管线的保护管理制度,杜绝因园区开发建设活动影响陕京天然气输气管线安全。园区内企业应合理布局,保持防火安全距离,防止发生火灾、爆炸连锁事故。(2)严格入园项目准入管理,严格筛选进区项目,禁止生产工艺及设备落后、风险防范措施疏漏、抗风险性能差的项目入园。(3)应建立园区应急救援体系;对所有入园的企业提出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减缓措施的要求,特别是针对危废暂存间,以及天然气使用中存在的风险,必须提出行之有效的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防范与抢险措施。(4)针对污水处理站出水超标、雨水管网污水积存、工业企业污水超标排放及其他水污染事故等情况,制定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应急预案,构建上下游联动的“测、查、截、导、治、补”体系。(5)开展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定期对园区及周边环境质量开展监测。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天然气、废活性炭,风险源为危废间、生产车间,上述风险源存在发生泄漏等事故的风险。项目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危险物质的储存和转运,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建立风险事故应急对策及预案,将风险发生概率及其产生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企业在采取完善的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1、园区水资源可开发或利用量近期(至2025年)为13.35 万m3,远期(至2035年)为38.41万m3。应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项目准入,并应加大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限制引入水资源循环利用率低于80%的项目,以减少新鲜水消耗,确保园区用水不超过规划确定的用水量。本项目不涉及生产用水。资源开发利用2、园区应禁止新增地下水取水,已入驻企业河北博菲特丝网制造有限公司用水,应随着南水北调水源的供给,及时切换为南水北调水。对现有的自备井应予以封存,作为应急备用水源。本项目不涉及生产用水。资源开发利用3、园区废水应进行深度治理,再生水回用率达到 100%。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及生态景观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本项目不涉及生产用水。资源开发利用4、园区土地资源可利用上线为 89.99hm2。严格按照规划面积进行开发建设,严禁擅自扩大园区范围,侵占周边农林用地。本项目租赁园区生产车间,不新增占地。2、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审查意见内容符合性分析(一)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园区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状况,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在环境保护与发展中贯彻保护优先的要求。园区在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采纳规划调整建议的基础上,该规划具有环保可行性。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4年版)》中的禁止投资项目;不属于《保定市产业政策目录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或许可事项。(二)严格环境准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入区企业应符合《关于促进京津冀地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办环评〔2018〕24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本)》(政办发[2015]7号)等文件规定要求,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4年版)》中的禁止投资项目;不属于《保定市产业政策目录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或许可事项。(二)严格环境准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入区企业应符合《关于促进京津冀地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办环评〔2018〕24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本)》(政办发[2015]7号)等文件规定要求,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4年版)》中的禁止投资项目;不属于《保定市产业政策目录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或许可事项。(四)加强总量管控,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按照最不利条件并预留一定安全余量的原则,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上线作为园区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严格落实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并不断提升技术工艺及节能节水控污水平,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本项目按要求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五)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切实发挥规划和项目环评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项目环评文件应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项目选址符合性分析、区域大气环境容量、配套基础设施可行性可适当简化;重点开展项目准入条件符合性、工程分析、布局合理性、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污染物排放量与总量控制指标、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符合性、清洁生产水平分析,并关注园区基础设施及应急体系保障能力,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本项目为护栏网喷塑项目,属于 C3340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符合园区准入,采用废气治理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按要求制定污染源监测计划。(六)注重园区发展与区域资源承载力相协调,统筹规划建设园区配套的基础设施。园区用水目前由企业内部自备水井供给,园区应尽快完成配套管网建设,并于2022年10月前实现南水北调地表水厂集中供水,同时加快第二地表水厂建设,2024年5月前将园区供水切换为第二地表水厂。园区应持续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提高进区企业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严格限制新增工业生产取用地下水。目前,园区个别企业自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泼酒及绿化。园区污水处理站及再生水处理设施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建设完成,处理规模2000立方米/天,出水水质同时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要求后,全部回用于喷洒抑尘、园区绿化、景观用水和工业循环冷却用水等。1.1.1.1.园区企业无集中供热设施,目前办公生活供热采用空调。园区要加快协调程委镇集中供热站建设,并于2023年12月底前建成,为园区提供集中供热。实现集中供热前,进区企业采用电取暖。1.1.1.2.鼓励园区提高清洁能源汽车运输比例,减轻道路运输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重点企业应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运输;结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制定应急运输响应方案,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本项目给水依托博野县雅泽丝网制造有限公司,由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供水管网提供;无生产废水外排,园区污水处理站及再生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建设完成前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建设完成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及再生水处理设施;生产用天然气由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通过管道提供,职工冬季供暖及夏季制冷由单体空调提供。(七)加强区域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措施。强化区域环境大气、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坚持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妥善利用或处置,确保环境安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事故情况下的环境污染防范、应急处置和协同处置,防止对区域周边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天然气、废活性炭,风险源为危废间、生产车间,上述风险源存在发生泄漏等事故的风险。项目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危险物质的储存和转运,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建立风险事故应急对策及预案,将风险发生概率及其产生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企业在采取完善的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八)切实落实环评报告书中环境管理、环境跟踪监测计划,严格落实清洁生产有关措施。充分落实公众参与期间各项公众意见,切实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与监督权规划实施过程中,按照要求每五年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工作。对已经批准的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发生重大调整或修订的,应及时重新或者补充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按照要求制定污染源监测计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约束。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3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博野县程委产业园(丝网园区),不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冀政字〔2018〕23号)中要求的范围内,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租赁现有车间进行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占地面积,符合区域土地资源用要求;营运期消耗一定量的电、水、天然气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不会触及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大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无生产和生活废水产生。同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采取相应防渗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不会触及环境质量底线。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4年版)》中的禁止投资项目;不属于《保定市产业政策目录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或许可事项,且该项目已取得博野县行政审批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因此,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本项目与《保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 版)符合性分析如下:表4 项目与保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布局约束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产业准入及布局总体管控要求新建、扩建产业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河北省京冀交界地区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等准入文件要求。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河北省京冀交界地区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等准入文件要求。符合水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以酿造、制药、印染、纺织、制革、造纸等6个行业涉水企业为重点,实施全行业涉水企业清洁化改造和绿色化发展。2.优化提升污水、污泥处理工艺,提高循环利用和资源化水平,直排入河企业尽量改排市政污水管网,实现生产污水及生活污水减排或不外排。实施白洋淀上游流域全行业涉水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涉水行业全部达到清洁化生产水平。3.现有涉水工业企业依法依规启动入园进区改造工程...本项目不涉及重点行业,不涉及生产废水使用。符合大气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涉 VOCs 的石油炼制、石化、有机化工、制药、煤化工等工业企业要进入工业园区。未纳入国家和省《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本项目位于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不涉及高VOCs排放,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土壤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向涉重金属相关行业落后产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提供土地。2.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焦化、化工、电镀、制革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依法搬迁或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3.在永久基本农田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为护栏网喷塑生产项目,不涉及重金属,项目选址位于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土壤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重点领域污染防治2.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总量,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固体废物污染管控3.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电石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等产生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且车间内设有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间,按规定采用防渗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符合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水资源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在地下水禁采区,除临时应急供水和无替代水源的农村地区少量分散生活用水外,严禁取用地下水,已有的要限期关。依托博野县雅泽丝网制造有限公司,由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供水管网提供。符合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能源5.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原则,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清洁能源替代,推进以煤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推动设施农业用煤清洁化改造,改为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本项目生产用天然气由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通过管道提供。符合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土地资源2.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应进行治理与修复,未经治理与修复或者治理与修复后不能满足新的用地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应规划、供地、建设等审批手续。本项目位于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租赁博野县雅泽丝网制造有限公司车间,博野县雅泽丝网制造有限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冀(2021)博野县不动产权第0000315号)。符合表5 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单元编码区县名称涉及乡镇单元类型管控维度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ZH13063720150博野县程委镇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4、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在电镀、印染等重点涉水行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依法公开排污信息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且无生产用水和生产废水产生。ZH13063720150博野县程委镇重点管控单元污染排放管控鼓励对无组织排放突出的企业,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鼓励企业配备便携式VOCs监测仪器,及时了解掌握排污状况。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且车间密闭,无组织排放较少。ZH13063720150博野县程委镇重点管控单元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农田灌溉设施建设,有效提高农田灌溉用水效率。不涉及ZH13063720150博野县程委镇重点管控单元资源利用效率/不涉及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相关名录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建设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建设项目。(2)不属于《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4年版)中项目。(3)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或许可事项。(4)本项目已取得博野县行政审批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博行审备字[2024]002号)。综上,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3、“四区一线”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加强重要生态空间开发建设行为管控的意见》(冀环环评函[2019]3814号)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重点河流湖库管理范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周围地区建设管理的通知》(保政办函(2019)10号)相关要求:①全面加强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重点河流湖库管理范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周围地区的建设管理,坚持绿色发展、留住绿水青山,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②加强周围地区管理。各地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的要求,将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重点河流湖库管理范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周围2公里作为重点管理区域(不含城市、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严守生态红线,严格土地预审,严格规划管理,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重点河流湖库管理范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周围地区建设活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本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程委镇北两合村北,符合《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总体规划》用地规划要求;项目建成后严格执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另外,项目所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关于加强重要生态空间开发建设行为管控的意见》(冀环环评函[2019]385号)和《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重点河流湖库管理范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周围地区建设管理的通知》(保政办函[2019]10号)相关要求。4、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表6 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依据文件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重点区域严格控制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园区现有企业统一建设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除外);(二)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重点区域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三)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其中,日用玻璃、玻璃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400毫克/立方米。本项目固化工序以天然气为燃料进行加热,经预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0.058mg/m3、0.5mg/m3、2.0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使用的喷涂粉末为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废气经治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本项目为新建涉VOCs排放项目,且位于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第31号)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本项目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河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实施方案》严格管控工业源VOC排放本项目生产设备均位于密闭车间,废气收集后经高效环保设备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本项目采用了合理可行、经济高效的有机废气收集、治理措施, 确保达标排放5、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程委镇北两合村北,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内,根据园区用地规划要求,项目占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符合《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用地规划要求。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侧870m处的南堤圈村,项目周边无敏感区。综上所述,建设项目选址可行。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租赁博野县雅泽丝网制造有限公司车间,博野县雅泽丝网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04日,总占地面积为116293.4平方米(约合174.44亩),2021年取得不动产权证(冀(2021)博野县不动产权第0000315号)。博野县雅泽丝网制造有限公司供水由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供水管网提供;园区污水处理站及再生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建设完成前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建设完成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及再生水处理设施;供气由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通过管道提供。1、主要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程委镇北两合村北,占地面积8.06亩,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建筑面积。购入自动护栏网喷塑生产线2条,项目建成后年产5万m2护栏网喷塑。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见下表。表7 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组成工程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层,喷塑护栏网生产线2条储运工程不单独设置,在生产车间内设置原料、成品暂存区、危废暂存间公用工程给水:依托博野县雅泽丝网制造有限公司,由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供水管网提供公用工程排水:无生产废水外排,园区污水处理站及再生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建设完成前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建设完成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及再生水处理设施公用工程供电:由当地供电管网提供公用工程供热及制冷:生产用天然气由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通过管道提供;职工冬季供暖及夏季制冷由单体空调提供环保工程废气1#喷塑生产线喷塑工序废气经滤筒(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固化工序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以上废气经一根15m排气筒外排(DA001);2#喷塑生产线喷塑工序废气经滤筒(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固化工序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以上废气经一根15m排气筒外排(DA002)环保工程废水无生产废水外排,园区污水处理站及再生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建设完成前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建设完成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及再生水处理设施环保工程固废质检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环保工程固废喷塑工序滤筒除尘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环保工程固废废活性炭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环保工程固废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环保工程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设备建设减隔震基础,设置于车间内部环保工程防渗按功能分区进行分区防渗2、产品及产能本项目建成后年产5万m2护栏网喷塑。3、主要生产设备表8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备注护栏网喷塑生产线DZ0022条含喷塑、固化工序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及能源消耗见下表。表9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原辅材料名称消耗量单位备注护栏网5.1万m2/a外购喷涂粉末12t/a外购,20kg/袋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喷涂粉末:主要成分为聚氯乙烯树脂,另外加入高光钡、钛白粉、颜料等混合搅拌而成。它是当今世界上深受喜爱、颇为流行并且也被广泛应用的一种合成材料。它的全球使用量在各种合成材料中高居第二。分子式:[CH2CHCl]n,熔点:302℃,折射率:1.54(20℃),密度:1.4g/mLat25℃(lit)。聚氯乙烯具有原料丰富(石油、石灰石、焦炭、食盐和天然气)、制造工艺成熟、价格低廉、用途广泛等突出特点,现已成为世界上仅次于聚乙烯树脂的第二大通用树脂,占世界合成树脂总消费量的29%。聚氯乙烯容易加工,可通过模压、层合、注塑、挤塑、压延、吹塑中空等方式进行加工。聚氯乙烯主要用于生产人造革、薄膜、电线护套等塑料软制品,也可生产板材、门窗、管道和阀门等塑料硬制品。高光钡是一种化学物质,分子式为BaSO4。无色斜方晶系晶体或白色无定型粉末,相对密度4.50(15℃),熔点1580℃,几乎不溶于水、乙醇和酸,溶于热浓硫酸中,干燥时易结块,600℃时用碳可还原成硫化钡,优点为:①分散性好,白度高,流平好;②优良的耐光性,耐候性和耐酸性;③良好的化学惰性和适中的表面能,作为功能填料时具有良好的分散性和与其它介质的亲和力,可以与所有的色料有较好的兼容性;④能替代部分沉淀硫酸钡、钛白粉、活性二氧化硅等价格较高的原材料,是一种能吸收有害射线的环保材料,在粉末涂料中效果很好。钛白粉主要成分为二氧化钛(TiO2)的白色颜料。分子式为TiO2是一种多晶化合物,其质点呈规则排列,具有格子构造。二氧化钛的相对密度最小。二氧化钛的化学性质极为稳定,是一种偏酸性的两性氧化物。常温下几乎不与其他元素和化合物反应,对氧、氨、氮、硫化氢、二氧化碳、二氧化硫都不起作用,不溶于水、脂肪,也不溶于稀酸及无机酸、碱,只溶于氢氟酸。但在光作用下,钛白粉可发生连续的氧化还原反应,具有光化学活性。这一种光化学活性,在紫外线照射下锐钛型钛白粉尤为明显,这一性质使钛白粉既是某些无机化合物的光敏氧化催化剂,又是某些有机化合物光敏还原催化剂。表10 本项目能源消耗一览表名称消耗量单位备注天然气6万m3/a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通过管道提供水72t/a依托博野县雅泽丝网制造有限公司现有供水设施,由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供水管网提供电20万千瓦时/a由当地供电管网提供天然气:天然气是存在于地下岩石储集层中以烃为主体的混合气体的统称,比重约0.65,比空气轻,具有无色、无味之特性。天然气不溶于水,燃点(℃)为650,爆炸极限(V%)为5- 15。天然气每立方燃烧热值为8000大卡至8500大卡。主要用作燃料,也用于制造乙醛、乙炔、氨、碳黑、乙醇、甲醛、烃类燃料、氢化油、甲醇、硝酸、合成气和氯乙烯等化学物的原料。天然气成分见表9。表11 天然气成分一览表成分H2Smg/m3总硫mg/m3低位热值 MJ/m3二氧化碳摩尔分数%含量6200343.05、平面布置项目在现有车间进行设备安装,占地面积8.06亩。生产设备安装在车间中部,南侧为办公区,东侧为原料和成品暂存区,西北为危废暂存间。平面布置见附图3。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职工10人,每天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7、公用工程(1)给排水①给水:项目供水依托博野县雅泽丝网制造有限公司现有供水设施,由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供水管网提供。根据《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1部分:居民生活》(DB 13/T 5450.1-2021),并结合当地用水实际情况,用水按30L/人· d计,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3m3/d(90m3/a)。②排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盥洗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为0.24m3/d(72m3/a)。园区污水处理站及再生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建设完成前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建设完成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及再生水处理设施。项目给排水平衡图见图1。图1 本项目给排水平衡图 (单位:m3/d)(2)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管网提供,年用电量为20万kW·h,供电能够满足本项目用电需求。(3)供热及制冷:生产用天然气由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通过管道提供,职工冬季供暖及夏季制冷由单体空调提供。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G 废气 N 噪声 S 固废图2 自动护栏网喷塑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工艺流程简述:①挂件、喷塑护栏网由输送带送入喷塑房,挂件,进行自动静电喷涂,使工件的表面均匀的喷上一层喷涂粉末。该工序喷塑过程产生粉尘(G),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②固化喷涂好的工件送入固化房,高温固化采用天然气燃烧供热,加热到预定的温度(一般185℃),并保温相应的时间(3分钟)。该工序固化过程产生废气(G),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NOX。③冷却工件固化完成后,取出,自然冷却。该工序无污染物产生。④检验、成品入库工件下线冷却后,经检验合格后,成品入库。该工序检验过程产生不合格品(S)。生产工艺排污节点见下表。表12 项目生产工艺排污节点表污染物代码排污节点污染物排放特征废气G1喷塑颗粒物连续废气G2固化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连续固废S1质检工序不合格产品间断固废S废气治理设施除尘灰、废活性炭间断固废S喷涂粉末包装废包装袋间断噪声N1、N2生产设备噪声连续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现有车间进行建设,无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根据保定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1月3日发布的《保定市2023年9月乡镇站及开发区站月报》中的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程委镇庞庄小学”基本污染物浓度见下表。表13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ug/m3)标准值 (u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56010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74060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6170105.7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4935140超标CO日平均第95百分位数质量浓度1300400025达标O3日最大8小时最大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质量浓度195160115超标根据表13显示结果,项目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PM2.5和O3,项目所在区域正在稳步落实各级大气污染物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等环境政策中相关要求,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2)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大气特征因子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TSP、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现状引用《河北博菲特丝网制造有限公司》(报告编号:(2024)中彻(环检)字050640号)中顿家庄村监测点现状监测数据,顿家庄村位于本项目东北侧1140m处,监测时间为2024年5月8日-5月11日,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的要求,可用于说明区域TSP、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现状。表14 监测数据一览表监测点名称监测因子1小时平均值监测点名称监测因子浓度(mg/m3)标准值(mg/m3)最大浓度占标(%)超标率(%)顿家庄村非甲烷总烃0.56-0.992.049.50顿家庄村TSP0.128-0.1800.3600由上表可知,引用监测点顿家庄村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浓度范围0.56~0.99mg/m3,最大占标率49.5%,满足《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二级标准;TSP 1小时平均浓度范围0.128-0.180mg/m3,最大占标率6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2、地表水环境2022年我市国考和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考核监测断面共57个,涉及拒马河、府河、潴龙河等9条主要河流。其中水质符合I类标准断面6个,符合Ⅱ类标准断面 37个,符合Ⅲ类标准断面11个:全年断流断面3个,未做评价。全市水质状况均达到考核要求。3、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m无声环境保护目标。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内,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布。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影响。6、地下水、土壤环境根据《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可知,浅层和深层地下水各监测各因子标准指数均小于1,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根据《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可知,园区内各监测点各监测项目土壤环境质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园区外监测点土壤环境质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中的其他类型土地对应的风险筛选值,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及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本项目不开展大气环境现状调查。2、声环境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土壤环境项目厂界外周围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分布,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调查。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程委丝网园区内,不涉及新增用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施工期:1、噪声施工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期:1、废气护栏网喷塑生产线喷塑工序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2新建炉窑标准与《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合并后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浓度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即厂房外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2、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3、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第四章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标准值见下表。表15 废气排放标准汇总表类别污染源评价因子排放限值最低去除效率(%)标准值来源废气喷塑工序颗粒物18mg/m3,排放速率≤0.51kg/h(15m高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废气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607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限值废气天然气燃烧颗粒物3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要求废气天然气燃烧SO220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要求废气天然气燃烧NOX30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要求废气天然气燃烧烟气黑度小于1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要求废气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企业边界浓度限值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气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浓度限值2.0mg/m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废气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厂房外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表16 噪声排放标准一览表 单位:dB(A) 时段标准限值级别标准来源时段昼间夜间级别标准来源营运期65553类《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表17 固体废物控制标准项目污染物执行(参照)标准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第四章要求总量控制指标1、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规定,本次评价建议以污染物达标排放量作为建设项目核定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根据计算,本项目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分别为COD:0t/a;氨氮:0t/a;SO2:0.024t/a;NOx:0.096t/a;特征污染物的建议指标值分别为:颗粒物0.023t/a、非甲烷总烃0.298t/a。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计算见表18。 表18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一览表项目预测值(mg/m3)废气量(m3/h)运行时间(h/a)污染物年排放量(t/a)废水COD///0废水NH3-N///0废气非甲烷总烃6.25000*248000.298废气颗粒物0.4/0.0585000*248000.023废气二氧化硫0.55000*248000.024废气氮氧化物2.05000*248000.096核算公式污染物排放量(t/a)=排放标准限值(mg/L)×废水量(m3/d)×生产时间(d/a)/106污染物排放量(t/a)=排放标准限值(mg/m3)×排气量(m3/h)×生产时间(h/a)/109核算结果由公式核算可知,本项目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COD:0t/a;NH3-N:0t/a;SO2:0.024t/a;NOX:0.096t/a;颗粒物:0.023t/a;非甲烷总烃:0.298t/a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利用厂房进行建设,不涉及到土建工程,仅设备安装和调试,施工量较小,施工周期较短,本次评价不再对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1.1废气污染物排放源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表19 废气污染源及防治措施一览表序号污染源污染物防治措施排放方式11#喷塑生产线喷塑、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喷塑工序废气经滤筒除尘器(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固化工序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排气筒(DA001)22#喷塑生产线喷塑、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喷塑工序废气经滤筒除尘器(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固化工序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排气筒(DA002)(1)有组织废气A.喷塑工序、固化工序废气类比河北博菲特丝网制造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8#车间建设1条护栏网喷塑生产线,产能为4.55万m2/a,废气治理措施为“喷塑工序废气经滤筒除尘器(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根据其污染源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S-WT2022022603,监测日期2022年3月13日),喷塑工序颗粒物产生速率为0.438kg/h,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为0.298kg/h。本项目建设2条护栏网喷塑生产线,产能分别为2.5万m2/a,2套废气治理措施均为“喷塑工序废气经滤筒除尘器(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生产工艺及废气处理措施与8#车间完全一致。经类比,1#喷塑生产线喷塑工序颗粒物产生速率为0.241kg/h,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为0.164kg/h。本项目设计风量为5000m3/h,年运行4800h,废气治理措施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收集效率分别为90%、95%,喷塑工序“滤筒除尘器(自带)+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处理效率为99%,固化工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为80%。经计算,喷塑工序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002kg/h,排放浓度为0.40mg/m3;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为0.031kg/h,排放浓度为6.2mg/m3。经计算,1#喷塑生产线喷塑工序颗粒物排放量为0.010t/a,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149t/a。2#喷塑生产线与1#喷塑生产线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致。本项目1#、2#喷塑生产线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合并执行要求。B.天然气燃烧废气根据《北京环境总体规划研究》中给出的排放因子,天然气燃烧烟尘产生量约为0.45kg/万m³-原料,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锅炉产排污量核算系数手册,燃烧SO2产污系数0.02Skg/万m3-原料(燃气收到基硫分含量,单位为毫克/立方米,本项目为200),NOx产污系数15.87kg/万m3-原料(低氮燃烧-国内一般)。本项目1条喷塑生产线年用天然气3万m3,则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NOX:0.048t/a,SO2:0.012t/a,颗粒物:0.0014t/a,烟气黑度≤1。2#喷塑生产线与1#喷塑生产线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致。本项目1#、2#喷塑生产线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有少量无组织废气逸散出来,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分别按照废气污染物产生量的10%、5%计,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分别为0.231t/a、0.078t/a,经预测,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表20 本项目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序号污染源污染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收集效率(%)去除率(%)排放情况排放量(t/a)达标情况序号污染源污染物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治理措施治理措施收集效率(%)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排放量(t/a)序号污染源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预测标准预测标准排放量(t/a)排放量(t/a)11#护栏网喷塑生产线喷塑工序颗粒物48.20.241滤筒除尘器(自带)+布袋除尘器90990.40180.0020.510.010达标11#护栏网喷塑生产线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32.80.164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95806.2600.031/0.149达标11#护栏网喷塑生产线天然气燃烧颗粒物0.0580.0003///0.058300.0003/0.0014达标11#护栏网喷塑生产线天然气燃烧SO20.50.0025///0.52000.0025/0.012达标11#护栏网喷塑生产线天然气燃烧NO22.00.01///2.03000.01/0.048达标11#护栏网喷塑生产线天然气燃烧烟气黑度/0.01//小于1级小于1级//小于1级0.04822#护栏网喷塑生产线喷塑工序颗粒物48.20.241滤筒除尘器(自带)+布袋除尘器90990.40180.0020.510.010达标22#护栏网喷塑生产线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32.80.164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95806.2600.031/0.149达标22#护栏网喷塑生产线天然气燃烧颗粒物0.0580.0003///0.058300.0003/0.0014达标22#护栏网喷塑生产线天然气燃烧SO20.50.0025///0.52000.0025/0.012达标22#护栏网喷塑生产线天然气燃烧NO22.00.01///2.03000.01/0.048达标22#护栏网喷塑生产线天然气燃烧烟气黑度/0.01小于1级小于1级//小于1级0.048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0.016kg/h,厂界浓度:0.08mg/m3,厂区内浓度:0.4mg/m3 达标3无组织颗粒物////0.048kg/h,厂界浓度:0.02mg/m3/1.2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要求,本次评价建议本项目排放口按照一般排放口管理。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表21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排气筒编号高度内径温度/℃类型地理坐标排气筒编号高度内径温度/℃类型NEDA00115m0.5m50一般排放口38°20′25.571″115°33′43.820″DA00215m0.5m50一般排放口38°20′23.270″115°33′41.520″1.3 废气污染物监测计划为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排污单位应自行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活动。建设单位应按照最新的监测方案开展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监测项目及频次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1086-2020)中要求确定,其中“5.5.2.1 ...当执行不同排放控制要求的废气合并排气筒排放时,应在废气混合前进行监测;...”,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见下表。表22 有组织废气监测计划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DA001废气混合前;DA002废气混合前非甲烷总烃1次/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DA001废气混合前;DA002废气混合前颗粒物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要求合并执行DA001废气混合前;DA002废气混合前SO21次/年《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要求DA001废气混合前;DA002废气混合前NOX1次/年《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要求DA001废气混合前;DA002废气混合前烟气黑度1次/年《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要求表23 无组织废气监测计划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厂界颗粒物1次/半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1次/半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厂区内非甲烷总烃1次/年《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1.4 非正常情况排放核算本项目非正常工况分析主要选择有废气净化措施且通过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污染源,本着最不利原则,最不利情况为废气处理设备均未正常运行,即按废气收集排放,不考虑废气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情况见下表。表24 非正常排放参数表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速率(kg/h)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单次持续时间年发生频次应对措施排气筒DA001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颗粒物(喷塑)0.24148.21h1次/a停工检修排气筒DA001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非甲烷总烃0.16432.81h1次/a停工检修排气筒DA001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颗粒物0.00030.0581h1次/a停工检修排气筒DA001废气处理设施故障SO20.00250.51h1次/a停工检修排气筒DA001废气处理设施故障NOX0.012.01h1次/a停工检修排气筒DA001废气处理设施故障烟气黑度//1h1次/a停工检修排气筒DA002颗粒物(喷塑)0.24148.21h1次/a停工检修排气筒DA002非甲烷总烃0.16432.81h1次/a停工检修排气筒DA002颗粒物0.00030.0581h1次/a停工检修排气筒DA002SO20.00250.51h1次/a停工检修排气筒DA002NOX0.012.01h1次/a停工检修排气筒DA002烟气黑度//1h1次/a停工检修非正常工况的控制措施:①建设单位应加强日常的环保管理,密切关注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情况。在项目运营期间,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测废气净化设备的净化效率,以保持设备净化能力和净化容量,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行,将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②加强对环保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委派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一旦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生产线的生产,待维修后,重新开启。1.5 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本项目喷塑护栏网生产线喷塑、固化工序废气采用的治理措施分别为滤筒除尘器和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工艺包括除尘设施(袋式除尘器、电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器、其他)、脱硫设施(干法、半干法、湿法、其他)、脱硝设施(低氮燃烧、SCR、SNCR、其他)、有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焚烧、吸附、催化分解、其他)、恶臭治理设施(水洗、吸收、氧化、活性炭吸附、过滤、其他)、其他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生物滤塔、洗涤、吸收、燃烧、氧化、过滤、其他)等,因此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1.6废气排放的环境影响本项目喷塑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固化工序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界及厂区内浓度分别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综上,项目废气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6.7m3/a。项目废水产生情况见表25。表25 废水污染物排放源情况一览表产排污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废水排放量m3/d职工生活生活污水COD3500.02020职工生活生活污水BOD51500.00860职工生活生活污水SS1000.00580职工生活生活污水氨氮250.00140职工生活生活污水总磷2.50.00010职工生活生活污水总氮360.00210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职工盥洗废水泼洒抑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化粪池定期清掏。园区污水处理站及再生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建设完成前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建设完成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及再生水处理设施。3、噪声3.1噪声源产生及排放情况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喷塑生产线设备,噪声级可达70-80dB(A)。本次环评针对以上噪声源,提出以下措施:噪声源在厂区内合理布局并置于厂房内部,采取基础减震经厂房隔声后,噪声值可减小约15dB(A)~20dB(A)。本项目噪声源强、降噪措施、排放强度等详见下表。表26 项目室内噪声源清单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型号声功率级/dB(A)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型号声功率级/dB(A)声源控制措施XYZ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生产车间1#喷塑生产线/80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生产车间内设置声屏障8551.5265昼夜1253/生产车间2#喷塑生产线/80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生产车间内设置声屏障12551.5663昼夜1252/生产车间1#废气治理措施风机/75隔声罩1022458昼夜1546/生产车间2#废气治理措施风机/75隔声罩1522858昼夜1546/注:坐标以生产车间西南顶点为原点;因车间较大,室内边界距离及声级按最近距离计本评价采用噪声距离衰减、叠加模式计算厂界噪声值。声源处于半自由声场,噪声距离衰减模式:Lp(r)=Lw-20lgr -8式中:Lp(r) ——预测点处声压级,dB;Lw ——由点声源产生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r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 噪声叠加模式:=101g0.110.1LL10+10a8qqbeq式中,Leq -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以上各产噪声设备距厂界的最近距离进行计算结果见下表。表27 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厂界贡献值/dB(A)标准限值/dB(A)南厂界52昼间65,夜间55北厂界53昼间65,夜间55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保护目标,由上表可知,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噪声经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噪声昼间、夜间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3.2噪声监测计划表28 噪声监测计划类别监测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标准噪声南、北厂界等效A声级1次/季度《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质检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除尘器除尘灰;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措施见表29。表29 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措施情况序号污染物类别代码代码产生量处理措施1质检不合格产品99900-999-990.1万m2/a外售综合利用2废包装袋99900-999-990.02t/a外售综合利用3除尘器除尘灰6666-900-999-661.15t/a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措施见表30。表30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序号废物名称代码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t/a)产生工序及装置形态产废周期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1废活性炭HW49900-039-495.108废气治理措施液态半年T/l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注: T:毒性;I:易燃性;ln:感染性;C腐蚀性。项目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产生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39-49-烟气、VOCs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采用密闭胶袋包装收集,于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根据废气污染源分析,活性炭吸附有机物量为1.277t/a,活性炭吸附有机气体的比重约为活性炭:有机气体=3:1,则年使用活性炭量为3.831t/a,废活性炭的产生量为5.108t/a。(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管理要求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不合格产品和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除尘器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固废暂时堆放于厂区内专用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暂存间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设置。具体如下:①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②应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场内。③应加强监督管理,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B.危险废物建设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分类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中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设置,具体如下:1)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满足GB18597、GBZ1和GBZ2的有关要求。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3) 暂存场所内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每个贮存区域之间宜设置挡墙间隔,并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4) 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交由资质单位集中处置。5)应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帐制度,并做好危险废物出入库交接记录。6) 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位置,应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7)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①危险废物贮存设置环境影响分析生产车间内设有一座危废间,位于车间西北角,面积6m2,危废暂存间内主要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各类危险废物均存放于相应的容器内,桶体下方设置防渗托盘,避免了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不同类、不相容危险废物采取分区存放,避免了互相间污染和发生反应,产生次生污染。②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危险废物厂内运输由专人负责, 使用专用运输工具运输,各类危险废物均采用桶装,直接放置于专用运输工具上送至危废暂存间内,运输人员对每日危废运输情况进行记录,定期对人员进行考核培训,对运输工具进行检查维护,对临时存放容器进行查验,严禁运输过程中容器不密闭或散装运输。③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不对厂区内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企业拟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理合同, 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需要。C.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量分类袋装收集,由城管委统一处理。企业应就生活垃圾与城管委达成协议,保证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存放和运输过程中不出现二次污染问题。营运期,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规范,对垃圾进行分类,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具体为:1) 实行绿色办公,优先采购和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 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 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2) 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按要求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建设工程投资;同时设置兼职管理人员进行统一负责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不得将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绿化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综上,本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处置合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可行的处置去向,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5、地下水、土壤为防止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具体防渗措施如下:①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作重点防渗,采用三合土铺底10~15cm的水泥混凝土进行硬化,并附改性沥青防渗层+涂环氧树脂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②一般防渗区为生产车间。水泥硬化。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6、生态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程委镇北两合村北,项目用地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遗产、自然遗产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7、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要求,对于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包括使用管线输运)的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故(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 进行环境风险评价。环境风险评价应以突发性事故导致的危险物质环境急性损害防控为目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控制、减缓措施,明确环境风险监控及应急建议要求,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1)评价依据①风险调查项目生产中涉及到的风险物质主要为天然气、废活性炭。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 ,天然气主要成分为甲烷,临界量10t;项目其他风险物质均属于附录B.2 中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2,类别3),临界量50t。本项目天然气管道直径5cm,车间内长度为150m,天然气(主要成分甲烷)的密度:在0℃,101.352Kpa时为0.7174Kg/Nm3,计算得到天然气最大储存量为0.0002t;根据固废章节,本项目废活性炭最大储存量为5.108t。②环境风险潜势初判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即为Q;=41424n0Q2n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面公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Q):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 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Ⅰ。当 Q≥1时,将 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表31 建设项目危险物质Q值确定表危险物质名称最大存在量 qn/t临界量 Qn/tQ值天然气(甲烷)0.0002100.00002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 2,类别 3)5.108500.10202项目Q 值∑0.10202由上表可知,项目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导则要求,Q<1时,风险潜势为I,不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只进行简单分析。(2)环境风险识别①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项目生产中涉及到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天然气、废活性炭。本项目风险物质最大储存量为5.1082t,在贮存、使用、转运过程中存在一定危险性。②可能影响环境的途径根据以往同类装置及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触发因素主要为生产过程操作失误、盛装废活性炭等容器破损等引起物料漏洒进而引发土壤、大气、水体污染等环境事故;天然气管道发生泄漏时遇明火易发生火灾、爆炸。(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了预防和减少项目环境风险事故,本评价提出以下风险防范措施:a.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危险废物暂存间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进行了防渗处理,危险废物分区存放,门口设置门槛。按相关规定设置了警示标志,由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台账登记危险废物处置记录,并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管理制度,定期外运,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b.本项目天然气主要由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通过管道进行供给,厂区设天然气调压装置,调压装置供给至炉窑的管道车间外架空敷设,车间内架空敷设;入厂天然气输送前采用采用低压置换的方法将管道中的空气排净,避免因输送时天然气与空气在管道内混合,导致点火时发生爆炸。开炉前按规定打开炉门进行通风置换,避免炉内积存有天然气混合气体点火时发生爆炸;天然气经入厂调压装置降压后,再经由管道输送至使用单元,天然气管道在入厂源头及各车间均设置了阀门,如发生泄漏,能够及时切断、止停天然气流动供应。c.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危险岗位的巡检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安全工作由专人负责。d.上岗操作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掌握本岗位各种工况下的操作规程。e.泄漏等事故发生时,有关负责人应有计划的对漏洒物料进行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4)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天然气、废活性炭,风险源为危废间、生产车间,上述风险源存在发生泄漏等事故的风险。项目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危险物质的储存和转运,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建立风险事故应急对策及预案,将风险发生概率及其产生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企业在采取完善的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综上所述,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8、电磁辐射本次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源。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1#护栏网喷塑生产线排气筒DA001非甲烷总烃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限值大气环境1#护栏网喷塑生产线排气筒DA001颗粒物滤筒除尘器(自带)+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合并执行大气环境1#护栏网喷塑生产线排气筒DA001二氧化硫/15m排气筒DA00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大气环境1#护栏网喷塑生产线排气筒DA001氮氧化物/15m排气筒DA00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大气环境1#护栏网喷塑生产线排气筒DA001烟气黑度/15m排气筒DA00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大气环境2#护栏网喷塑生产线排气筒DA002非甲烷总烃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2《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限值大气环境2#护栏网喷塑生产线排气筒DA002颗粒物滤筒除尘器(自带)+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合并执行大气环境2#护栏网喷塑生产线排气筒DA002二氧化硫/15m排气筒DA00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大气环境2#护栏网喷塑生产线排气筒DA002氮氧化物/15m排气筒DA00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大气环境2#护栏网喷塑生产线排气筒DA002烟气黑度/15m排气筒DA00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要求大气环境厂界非甲烷总烃——《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大气环境厂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大气环境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声环境生产设备设备噪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质检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已采取相应防渗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总图布置方面,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基础上,设计上注重生产安全,满足防火、防爆要求。根据车间(工序)生产过程中火灾、爆炸危险等级及毒物危害程度分级进行分类、分区布置。合理划分管理区、工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及储运设施区,各区按其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管理。在建筑物设计中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定,并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等要求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物料储存事故防范措施:储存注意事项:储存空间应阴凉、通风,远离火种、热源,温度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废活性炭贮存桶应设置围堰,并放置备用桶,发生泄漏时进行倒桶和收容。危废间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危废间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准挪用,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运输注意事项: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生产车间注意事项:A.作业场地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工作场地不许吸烟并必须备有防毒面具,熟练掌握消防知识,不准进行焊接和一切明火作业。B.生产时注意环境的通风,远离火源、热源,工作时严禁抽烟。C.工作现场要备灭火器。②地表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当发生火灾时,需要消防灭火,会产生消防废水,因此发生事故时次生、伴生影响主要是火灾爆炸事故用于消防的事故废水,为防止消防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需按要求设置相应的消防废水收集池和事故水池。消防废水需运送至专门的废水处理单位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回用。③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防止本项目对土壤、地下水可能造成的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并结合本项目污染物类型、厂区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及污染控制难易程度,项目所占区域应按照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表32 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废气①排气筒应设置编号名牌,并注明排放的污染物。②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有净化设施的应在其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口。③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应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设置。④当采样位置无法满足规范要求时,其位置应由当地环境监测部门确认。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噪声应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的规定,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该处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固废固体废物贮存必须规范化,固废暂存场地应按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和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危废暂存场地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排污单位需使用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印制的《规范化排放口登记证》,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内容。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1)废气排放口和噪声排放源图形符号分为提示图形符号和警告图形符号两种,图形符号的设置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执行。(2)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图形符号分为提示图形符号和警告图形符号两种,图形符号的设置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执行。危废暂存场地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污水排放废气排放噪声排放源口口噪声排放源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必须保持清洁S(C噪声排放源·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污水排放废气排放噪声排放源口口噪声排放源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必须保持清洁S(C噪声排放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YY单位名称:设施编码:危险废物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注:正方形为提示图形符号,三角形为警告图形符号3、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7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修订)》、国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生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八、金属制品业 33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36 其他”,属于登记管理。六、结论博野县嘉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m2护栏网喷塑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生产规模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污染源治理措施可靠有效,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的风险在落实各项措施和加强管理的条件下,在可接受范围之内。综上所述,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二氧化硫///0.024/0.024+0.024废气氮氧化物///0.096/0.096+0.096废气颗粒物///0.023/0.023+0.023废气非甲烷总烃///0.298/0.298+0.298废水COD///0/00废水氨氮///0/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质检不合格产品///0.1/0.1+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0.02/0.02+0.0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除尘灰///1.15/1.15+1.15危险废物废活性炭///5.108/5.108+5.108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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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护栏网喷塑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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