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招标采购公告(2024)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关于2024年6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6月13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公示期限: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21日
联系电话:0418-7723228
传  真:0418-7733235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丹霍路39号
邮  编:12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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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彰武优品农牧饲料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阜环彰审表〔2024〕09号.docx
2024.6.1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彰武优品农牧饲料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阜环彰审表〔2024〕09号彰武优品农牧饲料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彰武优品农牧饲料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改建项目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报批申请收悉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满堂红镇满堂红村三义井屯,地理坐标为122度6分46.469秒,42度37分45.985秒。原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已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三期项目已建设完成未投入运行。现有1台2t/h的燃煤蒸汽锅炉和1台2t/h的燃煤热水锅炉分别为现有一期项目玉米配合饲料加工提供生产用蒸汽及厂区供暖,现已拆除。2011年5月10日取得彰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彰武优品农牧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玉米配合饲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彰环审表[2011]09号)。2013年1月编制《彰武优品农牧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玉米配合饲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取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彰环发〔2013〕26号),拆除现有2台2t/h的燃煤锅炉,改建为1台4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为现有项目玉米配合饲料加工提供生产用蒸汽及厂区供暖。总投资:95万元,其中环保投16.5万元,占总投资的17.4%。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以《彰武优品农牧饲料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阜环评估【2024】55号)出据项目建设可行意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范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在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分局重新审核。二、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陶瓷多管+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再生废水排入现有项目集水池沉淀,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要求后用于厂区抑尘。(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运营时间,项目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作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隔声、减振、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处理,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废树脂不在厂区内暂存由树脂厂家负责更换后回收处置;灰渣产装袋暂存放于灰渣库内(100m2),定期外售做有机肥;除尘器收尘灰装袋暂存于灰渣库内,定期外售做有机肥;废布袋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油抹布与现有项目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的管理要求。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厂区西北角危险废物贮存点(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危废库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时,必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第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4)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进行分区防渗。三、建设单位应执行的相关要求(一)项目实施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需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二)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制定本项目的环境监测计划。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承担本项目自行监测计划工作,监测结果向彰武县分局汇报。(三)本项目污染物总量为:氮氧化物削减量-1.648t/a。四、彰武县分局综合执法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二0二四年六月十三日抄送:法制股彰武县满堂红镇人民政府彰武县分局审批股2024年6月13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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