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招标采购公告(2024)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安全许可证
审批颁发情况公告
(2024年6月13日)
我局已依法审批了下列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2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
电话:0830-6577580
传真:0830-6577580
办公地址:泸州市合江县符阳路265号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川环辐证[07220]

项目名称
合江县大桥镇佛荫卫生院许可证注销

审批类别
许可

许可内容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合江县大桥镇佛荫卫生院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04224510758533

法定代表人姓名
常国平

许可决定日期
2024/6/13

许可截止日期
2024/6/13

许可机关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5105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辐射安全许可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