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024)



关于《温州市核心片区洪殿单元E-02地块(原道路部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温州市核心片区洪殿单元E-02地块(原道路部分)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洪殿社区,地块用地面积为1859.74m2。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20.685937°,北纬 28.017112°。地块四至范围:北至江滨中路,南至洪福巷,西至洪殿北路,东至滨江五号·鹿韵里。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R2),用地性质变更为敏感用地,故该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调查

温州市核心片区洪殿单元E-02地块(原道路部分)的土壤检测因子检出浓度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地块内土壤样品特征因子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检出浓度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敏感用地筛选值,丙烯酸满足《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居住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内地下水检测因子检出浓度除色度、浑浊度外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可萃取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丙烯酸《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地下水筛选值要求。

温州市核心片区洪殿单元E-02地块(原道路部分)地下水中的色度、浑浊度指标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IV类标准,超标因子不属于《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毒理学指标,属于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对人体健康危害小。故在不作为饮用水的前提下,在人体健康可接受程度范围内。

综上,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且该地区地下水地表水不作为饮用水,所以作为一类用地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可直接用于二类居住用地(R2)的开发建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