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20240006975东莞市华集电子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20240006975
项目名称
东莞市华集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石碣新风中路4号108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华集电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清慧综合环保咨询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莞市华集电子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石碣新风中路4号108室(北纬23°05′58.710″,东经113′48′25.000″),主要从事骨架、胶芯、塑胶外壳的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的占地面积为600m2;建筑面积为60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拌料、破碎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产生量不大,项目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拌料、破碎工序排放的粉尘周界外浓度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同时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后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石碣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则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使得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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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公示时间
2024-06-13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石碣分局
联系电话
0769-81838022
通讯地址
东莞市石碣镇政文路西文化广播大楼11-12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