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招标采购公告(重庆互邦出租汽车有限公司2024)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拍卖公告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7月16日10时起至2024年7月17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812,户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互邦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名下9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指标。

重庆互邦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名下编号为990395、990176、990136、990118、990171、990393、990406、990146、990135共计9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指标。

1、评估对象的价格为纯指标价格且不含任何税费,不包括目前指标使用所对应的车辆价值。
2、因相关部门对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有一定要求,所以竞买人竞买前需自行了解清楚行使该经营权及指标转让所需的相关条件,若竞买人竞买成功后未能达到在指标转让过程中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而无法正常转让经营所造成的损失,需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的经营权存在被执行人已向出租车实际运营人和驾驶员预收保证金、租金等款项情况,买受人需承担该笔费用,详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和解决。
4、经营权指标其他事项需自行向重庆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了解详细情况。因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特殊,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标的物权利、现状、竞买资格等相关情况,未作了解或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由于本次标的物情况特殊,拍卖成功后,执行法院仅出具相关司法文书,不负责标的物实际现场交付。
5、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3150000元,起拍价:2205000元,保证金:220500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电话: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3110300;呼叫中心:400-0601332。更多拍卖标的可登陆本公司官网http://www.cqxypm.com/、微信公众号“新益拍卖”查看。
三、竞买人条件:按照《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及主管部门对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要求,竞买人竞买前需自行了解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若买受人竞买成功后未能达到主管部门对经营权转让的相关规定而无法办理经营权变更登记及无法正常经营的,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拍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缴纳拍卖成交尾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法院依法重新拍卖,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提醒:
1、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2、已通知案件申请人、案件被执行人因无联系方式,因此未通知到位,现特此公示,公示期满五日视为通知。
3、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按现状交付,请竞买人引起注意。
4、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实地走访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6、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申请,经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确认。
10、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暂缓、撤销拍卖。
10、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京东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京东网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京东网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网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京东网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2024年7月27日24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银行八一路支行;账号:080101040011362171110)。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法院不接受延期付款,大额转账节假日可能会延迟到账,请买受人合理安排时间。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助机构电话: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17783593241周老师、400-060-1332、023-63110300
法院经办人员电话:023-63692718陈法官
法院拍卖监督电话: 023-63692877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513号

附:1、评估报告
2、执行裁定书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