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治理 湿地环境修复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如东县东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6-13
项目名称
如东县东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如东县大豫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具体位于临海高等级公路以东、如泰运河以北,334线以南,东侧对应一道海堤,东湖水面面积约5.8平方公里
占地面积(平方米)
6960000
建设单位
江苏东和休闲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骆舒洪
联系人
葛寅寅
联系电话
0513****6549
项目投资(万元)
29403
环保投资(万元)
2616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06-30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公园(含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
1、东湖岸线整治工程:场地清杂69930㎡、湖底清淤2265899m3、湖岸护坡16870m。 2、湿地环境修复工程:浮水植物种植155000株、沉水植物种植585000株、挺水植物种植368000株、鱼苗投放500000尾。 3、绿化工程:湖区芳香引蝶植物(花卉及树木)种植129000株、招鸟植物(高大树木)种植89000株、草皮种植23310㎡。 4、道路建设工程:入湖区道路建设3500m、环湖道路4530m、自行车道4600m、人行道3550m。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承诺:江苏东和休闲服务有限公司 骆舒洪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江苏东和休闲服务有限公司, 骆舒洪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43206230000010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治理 湿地环境修复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