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招标采购公告(2024)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岷县瑞丰冷链仓储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621126MA72LMEC3N

建设单位法人: 后吴平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慧丽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7693256082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甘肃省定西市岷县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寺沟镇朱麻滩村226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岷县瑞丰冷链仓储有限公司屠宰生产线项目(阶段性)

项目代码: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18-屠宰及肉类加工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1-C1351-牲畜屠宰

建设地点: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寺沟镇朱麻滩村226号

中心坐标:经度:104.07625 纬度: 34.37312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岷县生态环境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19-03-28

环评审批文号:定环岷发〔2019〕28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621126MA72LMEC3N001U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40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26.39

运营单位名称 :岷县瑞丰冷链仓储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621126MA72LMEC3N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甘肃万泽润辰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620105MA72NX8755

验收监测单位 :甘肃康顺盛达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620100MA71WF4F42

竣工时间 :2023-05-22

调试起始时间 :

调试结束时间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4-05-14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6-12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拟建一条生猪屠宰线

实际建设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一条生猪屠宰线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拟建岷县岷珠屠宰有限公司屠宰生产线项目位于岷县寺沟镇朱麻滩村附近,拟建设生猪屠宰线1条,屠宰规模9万头/年,包括待宰间、屠宰间等主体工程,并配套设置晾晒场、办公室及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拟建工程环保投资估算为79.48万元,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9.9%。

实际建设情况 :岷县岷珠屠宰有限公司屠宰生产线项目位于岷县寺沟镇朱麻滩村附近,项目建设生猪屠宰线1条,实际屠宰规模为4.5万头/年,包括待宰间、屠宰间、办公楼等主体工程,并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冷库依托岷县瑞丰冷链仓储有限公司现有的冷库。项目实际环保投资126.39万元,总投资4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1.6%

变动情况及原因 :实际屠宰车间建筑面积1000m2,较环评阶段减少600m2;环评阶段办公楼为单层360m2,食堂单层200m2,实际办公楼为地上三层建筑,占地200m2,食堂位于办公楼二层,占地约100m2;环评阶段未规划员工宿舍、门卫室,实际新建2栋员工宿舍,为地上二层建筑,占地均为130m2,主要用于厂区员工住宿,新建20m2单层门卫室;环评规划建设单层420m2冷库,实际原规划的冷库未建设,依托岷县瑞丰冷链仓储有限公司现有瑞丰冷链库,该冷库为单层建筑,占地1200m2,减少了噪声排放源,此变动可行;环评拟建一座单层50m2深井泵房,项目供水拟自行打井,办理取水许可证,实际采用朱麻滩村自来水给水管供给,未建深井泵房;环评拟建一座单层占地200m2的电锅炉房,办公生活区采用电炉取暖,实际未建电锅炉房,办公楼采用空气源热泵供热,生产供热采用电蒸汽发生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收购或自养的生猪经检疫合格后,经赶猪道进入待宰间,静养、淋洗干净后,进入屠宰车间进行屠宰,经放血宰杀、冲洗消毒,蒸汽烫毛以脱毛,开膛后电锯分割成块,生猪肉经检疫后入库。

实际建设情况 :本项目屠宰生猪来自各养殖场集中养殖及农户分养两种形式。运营期收购或自养的生猪经检疫合格后,经赶猪道进入待宰间,静养、淋洗干净后,进入屠宰车间进行屠宰,经放血宰杀、冲洗消毒,蒸汽烫毛以脱毛,开膛后电锯分割成块,生猪肉经检疫后入库。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待宰圈每天及时清理粪便;屠宰间为封闭式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集中收集,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水处理设施在构筑物顶部增设管道收集气体,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拟建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为200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与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迭藏河。除制冷压缩机等少数声源在室外,其它均布设在车间内部,固定设备采用基础减振措施。猪粪、肠溶物经密闭管道送入100m2肠溶物暂存间密闭暂存,卖予附近农民做农肥或卖做沼气发酵原料;猪毛收集后外售相关加工厂加工回用;病猪屠宰后同病变部位一同消毒无害化处理、隔离、密闭后运往深井填埋;污水处理站污泥在厂内设置60m3稳定池,经稳定处理后的污泥由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接收卫生填埋;隔油调节池废油委托环卫部门卫生填埋;办公生产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清运处理;废弃的活性炭为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包装废物可外卖废品回收部门。绿化面积共计2512m2。

实际建设情况 :待宰圈每天及时清理粪便;屠宰间为封闭式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集中收集,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水处理设施在构筑物顶部增设管道收集气体,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经10m3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岷县污水处理厂(岷县通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处理。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实际建成一座处理能力100m3/d的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优先回用于待宰圈和屠宰车间地面冲洗,剩余拉运至岷县污水处理厂(岷县通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站、屠宰间内的设备噪声。噪声防治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固体废物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分类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清运处理;包装废物外卖废品回收部门;猪粪、肠溶物收集后卖予附近农民做农肥或做为沼气发酵原料;猪毛收集后外售相关加工厂加工回用;病猪及病变部位按照当地畜牧部门指定的办法统一无害化处理后运往深井填埋;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固液分离、浓缩、脱水、压滤、稳定处理达标后,与栅渣、隔油调节池废油一起由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接收卫生填埋;废活性炭为一般固废,同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实际绿化面积共计800m2。

变动情况及原因 :环评阶段生活污水经10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与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迭藏河,实际生活污水经10m3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岷县污水处理厂(岷县通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处理。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实际建成一座处理能力100m3/d的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优先回用于待宰圈、屠宰间地面冲洗等,剩余部分拉运至岷县污水处理厂(岷县通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不再排入迭藏河。本项目未新建冷库,依托岷县瑞丰冷链仓储有限公司现有的冷库。除此之外,其他噪声防治措施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项目实际设置20m3稳定池;机械格栅过滤产生的栅渣经污泥脱水机压滤,然后经稳定处理后由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接收卫生填埋。其他与环评阶段一致。实际绿化面积共计800m2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规范建设各项环保应急设施,确保环境质量安全。制定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加强生产运行过程风险防范管理并定期演练,避免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正式生产排污。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跟踪公众对项目的反映,以适当、稳妥、有效地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和维稳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避免产生污染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建设单位必须按照“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建设,切实做到污染物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实际建设情况 :项目严格落实了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2023年6月12日项目取得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岷县分局下发的排污许可证,2023年9月11日岷县瑞丰冷链仓储有限公司对排污许可证进行了责任主体变更(变更后的证书编号:91621126MA72LMEC3N001U,有效期自2023年6月12日至2028年6月11日)。目前企业正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项目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进行评估,并实施相应的防范、应急及减缓措施,定期培训演练。2024年1月5日,企业张贴了《岷县瑞丰冷链仓储有限公司屠宰生产线项目投入试运行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公示》,并于1月16日进行了网上公示。项目严格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项目主体工程与污染治理及绿化工程同时施工。2023年5月企业委托甘肃万泽润辰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编制完成验收报告。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2.3341
0.0
0.0
0.0
2.334
2.334
focus

COD(吨/年)
0.0
8.69
0.0
0.0
0.0
8.69
8.69
focus

氨氮(吨/年)
0.0
0.348
0.0
0.0
0.0
0.348
0.348
focus

总磷(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总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氮氧化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颗粒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废水总排放口(DW001)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畜类屠宰加工项目三级标准
目前厂内建有一座处理规模100m3/d的污水处理站,采用“机械格栅+隔油调节池+组合式气浮+A2/O工艺(厌氧+缺氧+好氧接触氧化)+过滤+次氯酸钠消毒”为主体的处理工艺。
2024年2月1日至2日委托甘肃康顺盛达检测有限公司分别对污水处理站进、出口水质进行了监测,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约为pH:7.4~8.1、CODCr:372.4mg/L、BOD5:132.2mg/L、SS:142.2mg/L、NH3-N:14.9mg/L、动植物油:14.5mg/L,出水水质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畜类屠宰加工项目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岷县污水处理厂(岷县通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化粪池出口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厂区内建有一座10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岷县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后期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排入污水管网。
2024年2月1日至2日委托甘肃康顺盛达检测有限公司对化粪池出口水质进行了监测,屠宰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约为pH:6.9~7.5、CODCr:82~98mg/L、BOD5:29.5~35.3mg/L、SS:29~41mg/L、NH3-N:5.69~6.13mg/L、动植物油:1.09~1.24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岷县污水处理厂(岷县通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车间废气排放口(DA00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H=15m)
项目待宰圈、屠宰间为封闭式厂房,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气管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然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2024年2月1日至2日委托甘肃康顺盛达检测有限公司对屠宰场废气进行了监测,项目待宰圈、屠宰间配套建设的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出口(DA001)H2S排放速率约为2.1×10-4~4.2×10-4kg/h,NH3排放速率约为2.1×10-3~2.9×10-3kg/h,臭气浓度为72~98,各污染物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H=15m)。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污水处理站排放口(DA00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H=15m)
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封闭式厂房密封,除机械格栅外其余处理单元均布设在厂房内,减少了恶臭气体的溢出,污水处理间内布设有集气管,将恶臭气体引至活性炭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活性炭定期更换并设专人对栅渣和脱水污泥进行清运处理,减少恶臭气体产生。
2024年2月1日至2日委托甘肃康顺盛达检测有限公司对屠宰场废气进行了监测,项目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的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出口(DA002)H2S排放速率约为2.4×10-4~3.3×10-4kg/h,NH3排放速率约为3.9×10-3~5.2×10-3kg/h,臭气浓度为72~98,各污染物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H=15m)。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转噪声,其高噪声设备主要布设在污水处理站、屠宰间等封闭式厂房内,建筑物墙体具有一定的隔声效果;脱水机、罗茨鼓风机、水泵机组及配套电机均设有质量较大的基础,以防止产生共振效应;螺杆式空压机进气口用软连接的方式进行管道隔振;两套活性炭废气处置装置底部采用橡胶垫进行隔振,与风机及排气管道之间采用软连接措施;日常生产过程中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和检修,确保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2024年2月1日至2日委托甘肃康顺盛达检测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厂区昼间噪声值为50.4~52.9dB(A),夜间噪声值为40.8~43.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风险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跟踪公众对项目的反映,以适当、稳妥、有效地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和维稳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避免产生污染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建设单位必须按照“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建设,切实做到污染物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2024年1月5日,企业张贴了《岷县瑞丰冷链仓储有限公司屠宰生产线项目投入试运行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公示》,并于1月16日进行了网上公示。项目严格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项目主体工程与污染治理及绿化工程同时施工。2023年5月企业委托甘肃万泽润辰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编制完成验收报告。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not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