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水利用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2024年6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4-06-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彬州分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37123712 邮箱:bzsthjstg@163.com
通讯地址:彬州市城关街道北大街海鑫国际酒店对面邮编:7135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 及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彬州市文家坡煤矿井水利用项目
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文家坡煤矿路村风井场地
彬州市水利局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以文家坡煤矿经预处理+扩容及提标改造处理后的矿井水作为原水,新建1套矿井水深度处理系统,包括综合处理间1座、蒸发结晶间1座;建设矿井水深度处理规模1000m3/h,工艺采用脱盐浓缩和蒸发结晶,配套建设循环冷却塔、输水(蒸汽)管线,及供水、供气、供热辅助工程等。处理后矿井水水质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后用于文家坡煤矿井下消防洒水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用于风井场地绿化浇洒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用于风井场地黄泥灌浆、瓦斯抽放循环补充水及用于彬州化工厂、彬长电厂生产用水;矿井水利用不畅时,水质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中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及含盐量小于1000mg/L要求后通过现有排污口排放至泾河,排放量不超过排污许可规定的排放量(4064m3/d)。项目总投资36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431.0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7.9%。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告表项目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煤矿井水利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