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2024)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52号房产12年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4-06-14 浏览:52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交易类型
项目状态
挂牌价格
截止时间
ZCCZ[2024]063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52号房产12年使用权
资产出租
1700000
2024-06-20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单位名称
山东省济南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类型
房产
标 的 量
1969.92㎡
标的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52号
标的现状
闲置
标的瑕疵
存在瑕疵:楼顶部分区域渗水。
其他披露事项
无
决策及价格核准
内部决策情况
领导班子会议纪要(2024.6.3)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鲁舜房估(2024)第1412号
价格核准备案部门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标的简介
该房屋为一幢三层的独幢楼房。如需现场查看标的请致电胡经理0531-67810360。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出租期限
12年
租金标准
170万元/年起
租金标准说明
面积共1969.92㎡,单位价格2.36元/㎡/天起,年租金170万元起。租金每5年在上一年度租金上递增5%,出租方可给与承租方5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付款期限要求
租金按年度支付,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时间,每年提前30天支付下一个年度租金;租房押金为租金成交价格的百分之十。
优先承租情况
无
出租用途要求
除下列经营活动外,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合法行业:①制造、运输、经销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项目;②国家相关部门不允许经营的项目。租赁合同模板.rar
承租方资格条件
①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②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出租方失信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竞租活动;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④不同竞租人的法人代表或其重要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只接受其中一家竞租人进行竞租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⑥本项目不允许转租;⑦餐饮行业需在省内有正在经营的3家以上2000㎡面积的餐饮店(含3家)。
其他标的要求
①按照约定的用途和通常的方法使用房屋;②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③采取妥善的卫生、治安、消防、防盗、维修等措施,租赁期间发生的安全、经济等方面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保证金额
20万元
保证金缴纳时间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账 号:45100010398829
保证金处置方式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挂牌公示期
2024年6 月14日---2024年6月 20 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B、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2个周期。
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如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该意向承租方可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备 注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报 名联系人
靳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
87087309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职务:联系电话:承租方(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职务: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房屋描述1、甲方将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2、甲方属现状出租房产,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经实际查看、考察房产状况,完全了解所租赁房屋的大小及具备的相关手续等各方面情况,表示满意并同意接受;乙方同意不因任何人士、组织或机关测量的该房产的任何面积而对该房产的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它以租赁面积为基础进行计算的费用作出调整;对于办理营业许可、登记、备案或装修许可等相关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再承担相关义务或责任。第二条租赁用途1、乙方承诺租赁房屋作为使用;乙方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如需征得周边业主或承租人同意,乙方应当征得周边业主或承租人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前述租赁用途。第三条房屋交付日、装修期间及租赁期限1、交付日:乙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已对租赁房屋的现状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乙方同意现状接收房屋;因房产处于闲置状态,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时起,视为交付,乙方自行入住,不再办理交接手续。该房屋现无物业管理,乙方自行管理好物业!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个月装修期,装修期不计入租赁期限,装修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装修期供乙方用于装修,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装修期乙方无需承担租金,但于此期间发生的乙方施工及使用实际发生水、电费用及物管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逾期由乙方承担后果,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标准计付租金。3、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4、如本合同由于乙方违约行为被提前解除,则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甲方其他权利的前提下,视为乙方自始不享有前述装修期,则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算,乙方须按照签约时的年租金标准向甲方补交该装修期间的房屋租金。5、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产,乙方应如期返还。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乙方欲继续承租该房产的,则应于合同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乙方续租。若甲方同意乙方续租时,甲乙双方应就续租具体事宜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另行签订租赁协议。除双方已就续租书面达成一致外,甲方有权携同该房屋未来的任何潜在租客或有关人士在合同期限届满/提前解除前三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视察该房产,乙方须为甲方提供相应的便利。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实行先付租金后使用原则,租金按年计算,分阶段递增,每五年为一个阶段,每年提前一次性缴纳租金;如因履行合同之必要,需以月计算时,则月租金为年租金除以十二个月计算;如需以日计算时,则日租金为年租金除以三百六十五天计算;不足一个月时,按一个月计算;不足一日时,按整日计算。2、租金的计算标准为以第一阶段租金每年万元(¥万元)为基数,租金分阶段递增(递增系数分别为1、1+5%、1+10%),共计年:第一阶段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每年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万元整)。第二阶段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每年人民币万元整(大写:元整)。第三阶段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每年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万元整)。3、租金的支付时间为:首期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第二年起,租金均应提前一个月支付,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租金,应于年月日前支付;以此类推。租金支付方式为支票或汇入指定账户:开户行:户名:账号:4、在乙方根据本合同支付任何款项到甲方银行账户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银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其他各种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抵扣或拒绝支付其必须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等其他一切费用。第五条租赁保证金1、乙方需在本租赁合同签署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甲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如乙方在签约后3日内仍未支付租赁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的责任。2、租赁保证金的用途:2.1在根据本合同或法律规定,乙方对甲方有任何应付而未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违约金等)及相应的增值税税款时,甲方有权选择从租赁保证金中扣减相关款项。2.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有权不予返还租赁保证金。3、租赁保证金的补足:若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保证金进行了相应抵扣,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抵扣通知之日起10日内补足保证金。如保证金被抵扣后不足全额的,且乙方未按照上述约定在规定期限内补足全额,则乙方构成重大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租赁保证金的退还:甲方应在合同期满或依照法律或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后,且乙方(1)充分地履行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事件;(2)已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返还该房屋并付清所有应付未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在合同期内一切应付未付的租金、滞纳金、违约金及赔偿金)及相应的增值税税款;(3)乙方已完成一切以该房屋地址或甲方为履行本协议向其提供的注册地址为注册或登记地址的登记或注册(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及注册)的注销或迁移手续;(4)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金收据原件的,则甲方应在前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30日内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若存在需抵扣项,则甲方在完成上述扣除后,应于完成扣除后90日内将租赁保证金余额(如有)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六条装修1、乙方在入住本合同租赁房屋可以装修,但不能影响到房屋的主体结构安全,装饰、装修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由乙方承担。2、乙方倘对该房屋消防喷淋系统或其他影响房屋主机电系统的工程进行任何修改/重做,应当依法办理,且按照本条第1款的约定,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义务。3、乙方应重视对该房产进行装修工程的安全问题,因装修工程所造成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解决或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造成甲方任何损失,均由乙方全额赔偿。4、若于合同期内的任何时间,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乙方的店铺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装修改造)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均应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整改或修改其不合格的装修部分。同时,甲方并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但若因此而使甲方权益遭受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5、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中断该房产水、电供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装修期间,若发生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害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造成甲方先行赔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七条违约责任及赔偿1、房屋租赁期间,因乙方违约行为而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未履行部分租金的20%为上限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的全部损失是指在本合同如期履行后,甲方应当获得而未能获取的租金收入,以及履行本合同时不应当支出而支出的费用或资金。2、乙方未如期交付租金,在不影响甲方其它权利或采取补救措施等前提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日按照年租金的1‰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期自上述各项费用应付之日期开始计算,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利息及应付费用止。如有其它损失,还应赔偿甲方损失。3、租赁期满,乙方未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租金的1.5倍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保证金不予退还。4、下列情况导致的合同提前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进行结算。(1)该房屋以及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被政府依法提前收回的;(2)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况下,自行决定并实施合同房产的转让、抵押等处置,乙方给予及时充分的配合。2、按合同约定收取房屋租金。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妥善保管、维护房屋。2、房屋交付后,房屋装修期间及租赁使用期间由乙方负担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安全责任,所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问题,乙方负责处理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应按时交纳和结算下列费用:租赁期间(包括免租期)内,因乙方使用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治安、消防费用、各项政府机构、与乙方业务有关的专业机构的临时检查产生的费用及与本合同房屋有关的各项设施的建设、维护、维修费用等。4、乙方保证合法自主经营,自行承担经营所产生的各种费用。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租金。第十条房屋收回时的验收:1、除征得甲方同意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3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房屋租赁期满或合同被依法解除或终止,乙方应于3日内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并保留届时现状不得进行破坏拆除,以保证建筑物的安全,依附于甲方房屋的装修装饰及附属设备,属于甲方,甲方不承担或返还任何费用。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时,应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状态,清空房屋内乙方放置的物品,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任意处置。第十一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合同期内,乙方负责该房(包括但不限于屋顶、主要结构、墙壁、主水管通道、主电缆电线、消防及保安设备、空气调节设施)的维修、维护及清洁。2、为保护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甲方有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并要求乙方进行维修养护的权利。甲方如发现租赁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可能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应及时向乙方提出维修养护通知,乙方收到维修通知5日内必须进行维修,双方共同制定修缮计划,由乙方负责实施。甲方有权监督、督促乙方对双方制定的修缮计划进行实施。3、合同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产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产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或其委托的人有权进入该房产代为进行该等修缮或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4、遇到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事先无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房产,并且甲方不需负任何责任及赔偿因进入该房产而产生的损坏。第十二条房屋的转让和转租1、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售该房屋,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购买权。2、甲方在租赁期限出售本合同的房产,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3、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1)乙方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须事先通知甲方,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2)如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日期。(3)如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租期间,乙方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4)如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1)首期租金未按约定期限和金额支付超过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后年租金未按约定期限和金额支付,超过30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或整改的。(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或者由于乙方过错或未按约定履行修缮义务,导致租赁房屋受损的。(4)利用租赁房屋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税、水电、消防、治安、供暖等欠费或欠缴,被相应机关通知关停的。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1)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2)在租赁期间,租赁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4、双方行使单方解除权,自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对方时本合同正式解除。5、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自然终止。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甲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仍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2、如租赁期间租赁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补偿费分情况按如下方式处理:(1)甲方的物业如土地、原有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补偿费归甲方所有;(2)乙方拆除甲方原有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后改建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补偿费,归甲方所有;乙方增加的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3)因拆迁或征用导致乙方不能经营的,双方可解除合同,甲方无须为解除合同以及对乙方的经营承担任何责任,拆迁或征用的经营补偿中物业经营收入补偿归甲方所有,乙方经营收入及装饰装修的补偿归乙方所有。3、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合同所载明的双方地址为双方寄送文书以及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双方地址若发生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双方及法院以EMS向合同中的地址邮寄相关文书后,邮件被签收日或者因无人签收或拒收而被退回日视为相关文书的送达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计拾页,壹式陆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出 租 方(甲方):承 租 方(乙方):联系地址:联系地址:代表人:代表人:代表人证件号:代表人证件号: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