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堂合作经营方招标采购公告(江苏海洋大学2024)
江苏海洋大学D区食堂(标段三)合作经营方遴选项目
项目名称
江苏海洋大学D区食堂(标段三)合作经营方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
N0117FCZZ240747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6-14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6-2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高校食堂
所在层数
一楼
食堂经营面积约(㎡)
苍梧校区D区食堂2995平米
租赁期限
2年+2年的合作模式
装修期限
待定
经营押金
30万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学校内部,服务师生
其他情况
/
委托方情况
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江苏海洋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7183X 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委托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食堂经营方遴选信息并由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经营方遴选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委托经营的食堂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食堂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遴选经营方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综合评审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委托方决策文件
江苏海洋大学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江苏海洋大学
特别 告知
一、食堂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食堂权属证书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问题的责任; 二、意向经营方在申请竞选前应自行至食堂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食堂的实际情况; 三、食堂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经营方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包、分包,如经营方擅自转包、分包的,经营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委托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经营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食堂权属清晰,经营方应接受食堂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食堂为由,要求解除、变更经营合同或要求委托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经营方如对食堂进行改造,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费用由经营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经营期限相适应; 七、经营方对食堂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八、房屋用途:仅限于经营食堂、餐饮,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遴选的简要说明,意向经营方在做出申请竞选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经营方资格 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有合法餐饮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业法人;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非餐饮企业、个人参与本次竞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须提供近6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4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7. 参加本次综合评审活动前三年内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受过行政主管单位处罚或有不良犯罪记录的餐饮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次竞选。违反本条规定参与竞选的,一经发现,取消一切资格(取消竞选、经营资格,委托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8. 至竞选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无近三年内的处罚纪录;9. 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竞选相关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经营方,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选;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经营方承担;3.本校教职工及其亲属经营企业不得参加本次竞选。
交易 指南
现场展示
苍梧校区联系人:邵老师(18261382008)、张老师(18651259854)
竞买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6-14 至 2024-06-27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一)意向承租方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2、竞选承诺函;3、委托方出具的踏勘证明;4、电话信息及开票信息(供江苏产权开具成交方服务费发票使用,不上传默认不开票);5、委托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特别提示:1、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2、当报名方保证金状态为“已缴纳”时,报名资料才会被审核。二、领取综合评审方案方法:领取方法:意向经营方按公告要求在网上提交报名资料、缴纳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自行在网上下载综合评审方案。三、评审时间:2024年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此时间之后提交竞选文件的,竞选文件将被拒收(大楼进出需要登记,请报名方充分预留时间,提交竞选文件时间以评审文件送达评审室时间为准)。四、评审地点: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层305室)。五、评审方式综合评审,详见综合评审方案。六、不符合竞选条件或未成交意向经营方的保证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经营方缴款账户。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200000.00元,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三、保证内容:1、意向经营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选;2、意向经营方须在被确定为经营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经营合同;3、(1)意向经营方被确定为经营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经营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委托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2)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经营合同并正常履约后,交易保证金扣除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四、处置方式:其他处置方式参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yzn/cqjyzjjs/201507/t20150721_20699.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综合评议
服务费
服务费按30000元收取,由经营方承担
附件下载
竞选承诺函.doc
电话信息及开票信息(请上传word版本).docx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现场踏勘及标的、评审方案内容咨询:苍梧校区联系人:邵老师(18261382008)、张老师(18651259854)报名咨询:杨女士 025-83163367
咨询电话
现场踏勘及标的、评审方案内容咨询:苍梧校区联系人:邵老师(18261382008)、张老师(18651259854)报名咨询:杨女士 025-83163367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其 他
传真:025-83163352
竞选承诺函意向经营方名称联系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传 真电子邮件法人基本情况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法人基本情况组织机构代码法人基本情况经营范围意向经营方承诺我方决定参加 (以下简称“委托方”)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的 项目(项目名称)的竞选。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已仔细阅读公开遴选公告和所有公告附件; 2、符合并接受公开遴选公告中所列的条件;3、决定本次竞选是基于对该项目有关资料、信息、资产现状充分了解,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后作出的,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示;4、提供的全部资料是合法、真实、有效;所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均为我方接受一切项目资料的有效地址和方式,如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本承诺函中我方所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所快递、邮寄、发送的任何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材料、电子邮件)未能被我方接收,由我方承担一切后果;5、不存在妨碍我方参加本次竞选的任何障碍;6、经营资金来源合法,且能合法用于食堂经营;7、遵守贵公司交易规则;8、对于参与本次竞选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及信息,仅作为本次竞选之用途,不会用于本次竞选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也不会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9、一旦被确认为经营方,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公告附件涉及的食堂经营合同,并向贵公司交纳交易手续费用30000元;10、一旦被确认为经营方,若因我方原因,未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公告附件涉及的食堂经营合同,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权冻结我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以及项目综合评审方案中的规定进行处置;11、如我方在本项目的响应中违背本项目《综合评审方案》资格性审查中所涉及的所有承诺、或提供的申报资料、评审文件内容与事实不符,或因上述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导致本项目未成交的,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全额没收我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按江苏产权资金结算规则进行处置。12、所提交的保证金是全面履行本次竞选各项承诺的保证,一旦提交该保证金,则表示该等承诺不可撤销。 签章: 年 月 日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填写以下内容:开票信息(成交后交易所给承租方开具服务费发票时使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如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填写上述全部信息;如开普通发票,请仅填写“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个人”不开具发票,此页可不填,上传空的即可。电话信息(用于交易所向承租方发送服务费电子发票)电话:(普票、专票均以电子发票形式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给报名人,请务必填写正确)注:该“开票、邮箱信息”请以WORD形式上传,不要以PDF、照片等形式上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合作经营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