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水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令第47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澄江甸垛调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4月委托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现将项目水土保持验收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向我单位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进行答疑和上报。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7日—2024年7月12日
公示材料:(见附件)
建设单位:澄江甸垛调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震海/13888230304
建设单位:澄江甸垛调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云南淩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
备注:
附件1: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2: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1).pdf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项目名称: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项目编号:玉水规财〔2020〕17号建设地点:澄江市抚仙湖东岸片区验收单位:澄江甸垛调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6月14日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行业类别引调水工程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人)澄江甸垛调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性质新建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玉溪市水利局、玉水保许〔2019)9号2019年4月24日玉溪市水利局、玉水保许〔2019)9号2019年4月24日玉溪市水利局、玉水保许〔2019)9号2019年4月24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玉溪市水利局、玉水保〔2021)11号2021年11月4日玉溪市水利局、玉水保〔2021)11号2021年11月4日玉溪市水利局、玉水保〔2021)11号2021年11月4日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111项目建设起止时间2018年10月~2023年11月2018年10月~2023年11月2018年10月~2023年11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云南淩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云南淩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云南淩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111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云南淩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云南淩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云南淩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云南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宜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建投第二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宜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建投第二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宜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建投第二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1二、验收意见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要求,澄江甸垛调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澄江市主持召开了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代表共12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会议前,云南淩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提交了《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提交了《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上述报告为此次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验收组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及监测单位关于水土保持监测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监理、施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补充说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概况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位于澄江市,起点位于澄江市海口镇永和村委会甸垛村龙洞泉泉点,水厂选址位于调节水池西北方向约1km处的海新路旁的山坡上。水源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3°122.14”,北纬24°35’55.44”;提水泵站地理位置为东经103°138.69”,北纬24°36'30.61”;调节水池地理位置为东经103°042.10”,北纬24°3651.44”;净2水厂地理位置为东经103°014.10”,北纬24°37'9.25”澄江市区距省会昆明市52km,距玉溪市区87km。项目区各分段有乡村简易公路通达,可满足一般车辆通行,交通条件一般。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取水点为甸垛龙潭,设置60.6m排洪沟排导沟箐汇水,避免污染泉水,设挡水坝1座,挡水坝长23.5m,最大坝高4.5m,采用C25混凝土浇筑,铺设引水管道1315.4m,流量0.30m/s,引水管道至提水泵站;设提水泵站1座,提水管道长1878m,提水管道至谷堆山后山山顶调节水池;设调节水池1座,水池为“葫芦形”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池容积0.75万m,配置输水管道958m至净水厂;设净水厂1座,净水厂近期设计规模为15000m/d;配置配水管网20798m,调蓄水池4座。项目建设工期为5.17年,于2018年10月开工,2023年11月完工;项目总投资22821.7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779.92万元。(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2021年11月4日,玉溪市水利局以文件“玉溪市水利局关于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批复”(玉水保(2021)11号)对本项目水保方案变更报告进行批复。批复的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25.837hm2,其中取水工程区面积4.590hm,提水工程区面积3.297hm2,水池及输水管道区面积1.115hm2,净水厂区面积3.370hm2,配水管网区面积5.200hm2,施工道路区面积7.273hm²,施工营建区面积0.263hm2,弃渣场区面积0.363hm2,临时堆土场面积0.366hm²。(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3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纳入主体工程同时实施,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纳入了主体工程设计中一并设计。(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建设单位于2019年7月委托云南淩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成立了由技术组长、技术人员组成的项目监测组。从2019年7月项目组开始进场监测,至2023年11月监测结束,监测频次为每季度监测一次,针对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的工程特点、施工布置、水土流失的特点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布局特征,并考虑观测与管理的方便性,兼顾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典型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对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数量及质量、水土保持措施运行情况以及植被生长状况进行监测。共布设监测点37个,均为调查型监测点,整个项目区水土流失危害监测采用巡查监测。监测单位在有关水土保持资料和监测数据的基础上,于2023年12月编写完成了《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为客观评价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对工程建设产生水土流失的防治效果,并为工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供必备的监测资料。监测单位认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施工未引起大面积严重水土流失,施工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较为重视,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效果较好,各项措施基本依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到位。通过对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评价,项目水土流失六项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方案目标值,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结论为“黄”色。(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42024年3月,建设单位委托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2024年6月,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编写完成《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审批手续齐备,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制度建设及档案管理规范。工程已经建设完毕,工程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构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项目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6.833hm²,其中取水工程区面积4.590hm²,提水工程区面积3.297hm2,水池及输水管道区面积1.115hm2,净水厂区面积4.366hm²,配水管网区面积5.200hm2,施工道路区面积7.273hm,施工营建区面积0.263hm2,弃渣场区面积0.363hm2,临时堆土场面积0.366hm2。总防治责任范围与《水保方案变更报告》批复的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增加了0.996hm²。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净水厂区场地开挖修建形成了边坡,根据实际建设需求对净水厂区进行优化调整,增加了边坡治理面积,导致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增加。项目实际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①工程措施工程量:取水工程区表土剥离5114m3,复耕1.905hm,排水沟150m;提水工程区表土剥离3976m,复耕0.457hm2,排水沟230m,挡土墙36m;水池及输水管道区表土剥离1512m,复耕0.288hm,盖板排水沟610m;净水厂区表土剥离10403m,雨水管网1105m,截水沟630m;配水管网区表土剥离5388m,复耕2.364hm;施工道路区表土剥离8362m,复耕2.239hm,排水沟2320m,沉砂池1口,排水土沟1145m;施工营5建区表土剥离142m3,复耕0.122hm2;弃渣场区表土剥离584m3,挡渣墙25m,截水沟80m,引洪沟147m,排水盲沟100m,沉砂池1口;临时堆土场表土剥离590m。②植物措施工程量:取水工程区园林绿化0.08hm,植被恢复0.178hm;提水工程区园林绿化0.03hm,植被恢复0.986hm,植草砖0.02hm²;水池及输水管道区园林绿化0.06hm,植被恢复0.650hm2,植草砖0.01hm2;净水厂区园林绿化1.644hm²,边坡绿化0.602hm²;配水管网区植被恢复2.741hm;施工道路区植被恢复3.454hm2,绿化0.01hm,行道树210m;施工营建区植被恢复0.141hm²;弃渣场区植被恢复0.363hm²。③临时措施工程量:取水工程区木板拦挡200m,编织袋拦挡50m,临时覆盖500m;提水工程区临时覆盖500m;水池及输水管道区临时覆盖500m²;净水厂区临时覆盖10000m;配水管网区临时覆盖500m;施工道路区临时拦挡15m,临时覆盖500m;临时堆土场临时覆盖2000m2。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869.90万元,包括:工程措施费332.46万元,植物措施费436.36万元,临时工程费13.79万元,独立费用69.2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8.08万元。通过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效果明显,防治责任范围内扰动土地整治率达98.69%,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98.15%,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71,拦渣率达99%,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9.9%,林草覆盖率达40.88%。六项防治指标均达到《水保方案变更报告书》批复的防治目标值。(六)验收结论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6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完成的各项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总体合格,六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方案目标值。项目建设期间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因项目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在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对已建水土保持设施落实了管护责任,符合水土保持要求,达到了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七)后续管护要求验收组要求下阶段需做好以下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已建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管护,保障其水土保持功能长期发挥效益。7三、验收组成员签字表分工姓名单位(全称)职务/职称签字备注组长王震海澄江甸垛调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球海建设单位成员刘才宝云南淩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才宝监测单位成员康云鑫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年的在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成员杨廷传云南淩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彩退传水保变更方案编制单位成员赵永龙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永龙监理单位成员李朝波云南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学钢皮一标段施工单位成员郭山云南宜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部山二标段施工单位成员李琪云南建投第二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雪珙三标段施工单位成员杨忠和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扬忠和四标段施工单位成员甄祖玲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五标段施工单位成员唐海峰玉溪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项目负责人康海峰设计单位成员李志强云南华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强设计单位8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澄江甸垛调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责任页(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批准:侯凤光(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核定:龚瑞(工程师)审查:殷洪元(助理工程师)校核:韩阳(助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康云鑫(技术员)编写:康云鑫(报告文本、附图)目录前言1项目及项目区概况1.1项目概况1.2项目区概况2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情况2.1主体工程设计2.2水土保持方案2.3水土保持方案变更2.4水土保持后续设计3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3.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2弃渣场设置3.3取土场设置3.4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3.5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3.6水土保持投资完成情况4水土保持工程质量4.1质量管理体系4.2各防治分区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4.3弃渣场稳定性评估4.4总体质量评价5项目初期运行及水土保持效果5.1初期运行情况5.2水土保持效果5.3公众满意度调查6水土保持管理6.1组织领导6.2规章制度6.3建设管理6.4水土保持监测6.5水土保持监理6.6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情况6.7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缴纳情况6.8水土保持设施管理维护7结论7.1结论7.2遗留问题安排8附件及附图8.1附件8.2附图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前言前言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位于澄江市,起点位于澄江市海口镇永和村委会甸垛村龙洞泉泉点,水厂选址位于调节水池西北方向约1km处的海新路旁的山坡上。水源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3°1′22.14″,北纬24°35′55.44″;提水泵站地理位置为东经103°1′38.69″,北纬24°36′30.61″;调节水池地理位置为东经103°0′42.10″,北纬24°36′51.44″;净水厂地理位置为东经103°0′14.10″,北纬24°37′9.25″。澄江市区距省会昆明市52km,距玉溪市区87km。项目区各分段有乡村简易公路通达,可满足一般车辆通行,交通条件一般。为了项目生产建设工作正常开展,建设单位委托玉溪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了《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水部分)》和《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提水部分)》;委托云南华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厂、配水管网部分)》和《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水厂、配水管网部分)》。建设单位于2017年11月8日,取得了《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玉溪市水利局关于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玉发改农经〔2017〕520号);于2018年9月11日,取得了《玉溪市水利局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玉水建管〔2018〕42号);于2020年11月5日,取得了《玉溪市水利局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初步设计修编报告的批复》(玉水规财〔2020〕17号)。本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并于2023年11月建设完工,建设总工期5.17年。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取水点为甸垛龙潭,设置60.6m排洪沟排导沟箐汇水,避免污染泉水,设挡水坝1座,挡水坝长23.5m,最大坝高4.5m,采用C25混凝土浇筑,铺设引水管道1315.4m,流量0.30m3/s,引水管道至提水泵站;设提水泵站1座,提水管道长1878m,提水管道至谷堆山后山山顶调节水池;设调节水池1座,水池为“葫芦形”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池容积0.75万m3,配置输水管道958m至净水厂;设净水厂1座,净水厂近期设计规模为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1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前言15000m3/d;配置配水管网20798m,调蓄水池4座。项目总投资22821.7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779.92万元。2018年8月,受建设单位委托,玉溪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承担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任务,并于2018年11月编制完成《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2019年4月24日,玉溪市水利局以《玉溪市水利局关于准予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玉水保许〔2019〕9号)对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6]65号)第三条第(4)项:线型工程山区、丘陵区部分横向位移超过300米的长度累计到达该部分长度20%以上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原方案批复线路总长26717.3m,变更后实际线路长24949.4m,线路总长度减少了1767.9m,其中线路优化调整后横向位移超过300m路段长5526m,占线路总长的20.69%,超过20%,需进行方案变更。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及变更管理的相关要求,2021年1月,建设单位委托云南淩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编制任务,并于2021年9月完成了《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报批稿)。2021年11月4日,玉溪市水利局以文件《玉溪市水利局关于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批复》(玉水保〔2021〕11号)对本项目水保方案变更报告进行批复。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有关规定,为使本工程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建设单位于2019年7月委托云南淩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成立了由技术组长、技术人员组成的项目监测组。从2019年7月项目组开始进场监测,至2023年11月监测结束,监测频次为每季度监测一次,针对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2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前言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的工程特点、施工布置、水土流失的特点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布局特征,并考虑观测与管理的方便性,兼顾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典型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对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数量及质量、水土保持措施运行情况以及植被生长状况进行监测。共布设监测点37个,均为调查型监测点,整个项目区水土流失危害监测采用巡查监测。监测单位在有关水土保持资料和监测数据的基础上,于2023年12月编写完成了《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为客观评价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对工程建设产生水土流失的防治效果,并为工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供必备的监测资料。2023年11月,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全部建设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的规定以及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经过与实地对照,已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已经可以满足水土流失防治要求,水土保持设施总体达到竣工验收的条件和要求。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16)、《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2024年3月,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了自查初验,验收过程中认真查阅了水土保持设施相关档案、图纸、历史影像等资料,并认真进行现场查验,查验完成后共同出具了水土保持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2024年3月,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承担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本单位于2024年4月组织人员对项目区进行全面巡查,重点调查各区域的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情况及水土流失现状,并收集了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资料,于2024年6月编制完成《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经报告核定,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审批手续齐备,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制度建设及档案管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3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前言理规范。工程现已建设完毕,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保方案及其批复文件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根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自查初验水土保持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以及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备案资料统计,工程质量总体合格。通过各项措施的实施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效果明显,六项指标均能达到《水保方案变更报告》批复的防治目标值。本项目已达到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条件。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4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5项目初期运行及水土保持效果弃渣场区0.3630.3630.3630.36399.99临时堆土场0.3660.3660.3660.36699.99合计26.8337.77110.9697.74118.71026.48198.695.2.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水保措施防治面积与造成水土流失面积(不含永久建构筑物)的比值。根据监测资料,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扰动总面积为26.833hm2,水土流失可治理面积为19.062hm2(水土流失可治理面积=扰动土地面积-建构筑物、硬化面积),已实施水土保持措施面积为18.710hm2,经统计计算,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8.15%。表5-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计算表防治分区扰动面积(hm2)建筑物及道路硬化占地(hm2)水土保持措施面积(hm2)水土保持措施面积(hm2)水土保持措施面积(hm2)水土流失面积(hm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防治分区扰动面积(hm2)建筑物及道路硬化占地(hm2)植物措施工程措施小计水土流失面积(hm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取水工程区4.5902.4270.2581.9052.1632.16399.99提水工程区3.2971.8041.0360.4571.4931.49399.99水池及输水管道区1.1150.1070.7200.2881.0081.00899.99净水厂区4.3661.7682.2462.2462.59886.45配水管网区5.2000.0952.7412.3645.1055.10599.99施工道路区7.2731.5703.4642.2395.7035.70399.99施工营建区0.2630.1410.1220.2630.26399.99弃渣场区0.3630.3630.3630.36399.99临时堆土场0.3660.3660.3660.36699.99合计26.8337.77110.9697.74118.71019.06298.155.2.3土壤流失控制比土壤流失控制比为项目区内容许土壤流失量与治理后每平方公里年平均土壤流失量之比。项目区容许土壤侵蚀模数为500t/(km2·a)。根据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料可知,通过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实施,项目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抑制,治理后加权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292.57t/(km2·a),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71。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61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5项目初期运行及水土保持效果5.2.4拦渣率根据查阅工程建设台账资料结合监测结果,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305548m3(土石方247352m3,表土58196m3),回填土石方217960m3(绿化覆土34973m3,复耕覆土23223m3,土石方217960m3),内部调运13735m3土石方,废弃29392m3,废弃土石方全部运至弃渣场堆存,弃渣场建有相关拦挡工程,可对弃渣场内部弃渣进行有效拦挡,拦渣率达到99%。5.2.5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植被恢复率为项目建设区内,林草植被面积与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的比值。项目建设区面积为26.833hm2,扣除水域、道路、建筑物及硬化等区域外,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为10.969hm2,实际植被恢复达标面积为10.969hm2;经计算,项目建设区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9%。5.2.6林草覆盖率林草植被覆盖率为林草总面积与项目建设区面积的比值。本工程植物措施面积为10.969hm2,项目建设区面积为26.833hm2,林草覆盖率达40.88%,林草覆盖率高于目标值。综上所述,本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有效控制了新增水土流失数量,具有较好的生态效益,六项指标均能达到《水保方案变更报告书》批复的防治目标值。各项指标达标情况见表5-2。表5-2,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达标情况序号防治指标防治目标值监测结果达标情况1扰动土地整治率(%)9598.69达标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98.15达标3土壤流失控制比1.01.71达标4拦渣率(%)9599达标5林草植被恢复率(%)9999达标6林草覆盖率(%)2740.88达标5.3公众满意度调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向项目建设区周围群众发放调查表,通过抽样进行民意调查,目的在于了解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对区域的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62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5项目初期运行及水土保持效果影响,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工作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通过民众监督,对该项目建设过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公开评价,促进水土保持宣传的同时,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达到“业主负责、社会监督”的作用,从而作为本次验收工作的参考依据。根据对项目区周边的36名群众开展问卷调查,并进行分析。通过调查数据显示,该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作好评度高,充分显示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水土保持工作基本到位,可以满足防治要求。公众调查情况见表5-5。表5-5公众调查情况表调查人员特性3636363636363636调查人员特性20岁以下20-30岁30-50岁50岁以上男女周边社区人员参建人员调查人员特性418122306306调查内容及评价比例调查内容及评价比例调查内容及评价比例调查内容及评价比例调查内容及评价比例调查内容及评价比例调查内容及评价比例调查内容及评价比例调查内容及评价比例调查项目评价好%一般%差%不清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36100000000环境保护工作3391.6712.780025.56施工车辆的管理3083.33411.110025.56绿化效果3597.2212.780000.00施工场地整理情况3597.2212.780000.00说明:评价为好的是指能感受到项目建设后比建设前有好的变化;一般是指建设前后情况无变化或大致相当;差是指建设后比建设前有不好或不利的变化;不清楚则是指对项目建设不了解或无法判断好坏。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区周围群众多数认为工程对当地经济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利用临时措施、植物措施使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各项措施布设合理得当,周边林草植被建设较好,有效控制和治理了工程建设运行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63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6水土保持管理6水土保持管理6.1组织领导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十分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部责任制,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是水土保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水土保持工作开展的需要,建设单位还成立了水土保持协调领导小组、水土保持工程规划小组、工程部、财务部,组织开展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得到了各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现场各参建单位职责明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监理单位从严督促,承包商负责施工,监测单位承担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择优”的原则,依法分项目对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6.2规章制度在项目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建立了以质量管理为核心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管理单位各尽其职、密切配合的合作关系,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给予逐步完善,水土保持工作也作为基本内容纳入主体工程的管理中。在项目计划合同管理方面,本工程制定了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逐步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体系,依据制度建设和管理体系,避免了人为操作的随意性。在施工质量保证制度和体系方面,本工程进一步明确了施工检验、检查的具体方法和要求,落实了质量责任,防止建设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从而保证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使用,使“三同时”原则得到贯彻落实。在项目建设期间,工程监理部门始终把管理与协调、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以及施工进度控制看作工作重点,为保证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奠定了基础,为提高工程质量提供了保障。6.3建设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保证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建设单位将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64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6水土保持管理水土保持的施工材料采购及供应、施工单位招标程序纳入了主体工程管理程序中。工程开工后,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单位协调合作,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建立了严格的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实行质量自控自检、监理小组旁站监理、建设单位巡视抽查、质监单位查验核实制度,保障了工程建设的质量。6.4水土保持监测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有关规定,为使本工程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建设单位于2019年7月委托云南淩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成立了由技术组长、技术人员组成的项目监测组。从2019年7月项目组开始进场监测,至2023年11月监测结束,监测频次为每季度监测一次,针对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的工程特点、施工布置、水土流失的特点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布局特征,并考虑观测与管理的方便性,兼顾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典型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对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数量及质量、水土保持措施运行情况以及植被生长状况进行监测。共布设监测点37个,均为调查型监测点,整个项目区水土流失危害监测采用巡查监测。监测单位在有关水土保持资料和监测数据的基础上,于2023年12月编写完成了《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为客观评价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对工程建设产生水土流失的防治效果,并为工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供必备的监测资料。6.5水土保持监理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直接纳入主体工程建设监理,2018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本工程(含水土保持工程)进行监理,并签订监理合同。接受监理委托后,监理单位于2018年10月成立工程项目监理部进入现场开展监理工作。现场监理工作过程中,监理单位依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制定了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内容和相关制度,监督水土保持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65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6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监理单位主要根据批复的《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水土保持后续施工图设计等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并对施工和植被恢复期过程中出现的水土保持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使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得以顺利实施。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对施工质量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并力求加大主动控制力度。进度过程控制中督促施工单位按月报送月进度计划,组织工程例会检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的对比,向建设单位提出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及建议。工程投资的控制包括对预付资金、进度拨款、验收决算等阶段的投资控制,并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6.6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情况1、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意见(1)2022年5月27日,玉溪市水利局、澄江市水利局组成检查组对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于2022年6月28日下发了《玉溪市水利局关于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通知》,该检查意见对本项目提出2条整改意见,具体如下:①建设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全面落实玉溪市水利局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②完善水土保持临时措施,植物措施等防治措施。(2)2023年5月24日,玉溪市水利局、澄江市水利局组成检查组对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于2023年6月20日下发了《玉溪市水利局关于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通知》,该检查意见对本项目提出1条整改意见,具体如下:①建设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全面落实玉溪市水利局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66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6水土保持管理2、整改落实情况(1)建设单位根据《玉溪市水利局关于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通知》(2022年6月28日)整改意见,完善了净水厂区临时措施及植物措施。具体如下图所示:净水厂边坡完善情况净水厂边坡完善情况(2)建设单位根据《玉溪市水利局关于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通知》(2022年6月28日)整改意见,完善临时堆土场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目前完善的植物措施已被建设单位替换为复耕。具体如下图所示:临时堆土场平台复耕临时堆土场平台植被恢复建设单位分别于2022年9月1日和2023年11月6日向玉溪市水利局提交了整改回复。6.7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缴纳情况根据《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报批稿)及其批复文件显示,本项目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8.08万元。其中原方案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7.86万元,建设单位于2019年4月24日向澄江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67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6水土保持管理县财政局缴纳了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17.86万元;变更方案需并补充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0.22万元,建设单位于2021年11月10日向澄江市水务局缴纳了方案变更后水土保持补偿费0.22万元,补偿费缴纳证明详见附件。6.8水土保持设施管理维护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规定,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合格需具备正常运行条件,满足交付使用要求,且运行、管理及维护责任得到落实。为做好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管护工作,工程验收合格后,水土保持运行管理将由建设单位进行管理,建设单位已建立管理养护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包括定期安全巡逻、苗木养护等,对水土保持设施出现的局部损坏进行修复、加固。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68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7结论7结论7.1结论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已按计划完成,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各类开挖面、扰动面等基本得到了治理,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项目区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较好地发挥了保持水土、改善环境的作用,工程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水土保持专项投资落实,各项工程安全可靠、质量合格,工程总体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水土流失防治符合开发建设类项目的防治标准,项目建设较好地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任务,达到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7.2遗留问题安排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已按设计完成,可以满足现阶段的水土保持防治要求,请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验收备案。经验收后,项目正式进入运行期。针对下阶段工作安排等计划,建设单位拟订水土保持工作安排如下:1、由水土保持工作小组继续开展本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建立管理养护责任制,若工程出现局部损坏及时进行修复、加固,林草措施及时进行抚育、补植、更新,使其水土保持功能不断增强,发挥长期、稳定的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2、为方便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和运行质量的检查,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资料及图表、年度施工进度、年度经费使用等技术经济指标、水土保持效益指标以及检查验收的全部文件、报告、图表等资料归档管理。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69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8附件及附图8附件及附图8.1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项目建设及水土保持大事记附件3:《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玉溪市水利局关于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玉发改农经〔2017〕520号)附件4:《玉溪市水利局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玉水建管〔2018〕42号)附件5:《玉溪市水利局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初步设计修编报告的批复》(玉水规财〔2020〕17号)附件6:《玉溪市水利局关于准予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玉水保许〔2019〕9号)附件7:《玉溪市水利局关于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批复》(玉水保〔2021〕11号)附件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分部工程验收签证附件9: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附件10:重要水土保持单位工程验收照片附件11: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凭证附件12:水土保持变更后补偿费缴纳凭证附件13:《玉溪市水利局关于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通知》(玉溪市水利局2022年6月28日)附件14:《玉溪市水利局关于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通知》(玉溪市水利局2023年6月20日)8.2附图附图1:主体工程总平面图;附图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水土保持措施布设竣工验收图1~5;附图3:项目建设前、后遥感影像图1~3。云南诚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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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调水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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