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钒液流储能电解液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山东液流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6000m3/年全钒液流储能电解液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6-7575191
电子信箱:bhqhjbhfjglk@wf.shandong.cn
通讯地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来大厦一楼政务大厅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备注

1
山东液流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6000m3/年全钒液流储能电解液项目
潍滨环审字[2024]23号
2024.6.14
见附件

潍滨环审字【2024】23号山东液流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6000m3年全钒液流储能电解液项目.doc

潍滨环审字〔2024〕23号关于山东液流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6000m³/年全钒液流储能电解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山东液流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山东液流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6000m³/年全钒液流储能电解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化工产业园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厂区内,租赁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及土地,不新增征地,用地类型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建设全钒液流储能电池用电解液生产线1条及配套事故应急缓存池、电解液产品罐区、危废库等。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36000立方米全钒液流储能电池用电解液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01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4万元,占总投资的3.72%。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11-370700-04-01-910203)。根据报告书结论,在你公司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同意你公司按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二、原则同意专家组的技术评估意见,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可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水。拟建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循环水系统排水依托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管道输送至山东海化纯碱厂用于化灰工序。(二)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有效控制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1)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罐区呼吸废气等,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等。上料废气布袋除尘器+水喷淋除尘后经16m高排气筒P1排放。其他工艺废气和储罐呼吸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处理后,经16m高排气筒P2排放。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2)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硫酸雾、氯化氢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三)采取措施对噪声源进行治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的总体布置,以及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是过滤残渣、板框压滤废滤布、废滤芯、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袋、废锂电池和生活垃圾。其中过滤残渣、板框压滤废滤布、废滤芯、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外袋、废锂电池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和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扩散导致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一般固体废物的要求管理进行贮存、运输、处置。3、落实事故水池、罐区、管道、排水管沟及有可能引起废水下渗的环节的防渗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进行防渗,防止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四、该项目污染物排放要满足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确认书﹝WFBHZL(2024)036号﹞规定的污染物控制要求。五、项目完成后,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做到持证排污。投产后,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污责任要求执行。六、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所,并设立标识牌,各排气筒须设置永久采样孔和采样检测平台。按规定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记录,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七、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中、建成和投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八、加强施工期环保管理,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九、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风险预警监测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及三级预警。项目在厂区新建一座126m3事故水池并依托海化氯碱树脂厂现有5000m3事故水池,用来接收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在车间、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四周设废水收集系统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环境。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机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10、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含污染物总量确认书)。2024年6月14日抄送: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2024年6月14日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钒液流储能电解液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