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泉水生产 天然饮用水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库伦旗福缘泉饮品有限公司1万吨/年矿泉水 生产项目(矿泉水开发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库伦旗福缘泉饮品有限公司1万吨/年矿泉水 生产项目(矿泉水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库伦镇泉眼沟库伦旗福缘泉饮品有限公司院内
建设单位:库伦旗福缘泉饮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环评设计年产1万吨天然饮用水,实际项目全厂设备满负荷运行之后可年产1万吨天然饮用水。由于市场供大于求,故项目验收期间年产0.6435万吨天然饮用水,即可满足市场需求。项目实际建设自动罐装天然饮用水生产线2条,年产720万瓶(550ml)天然饮用水、15万桶(18.9L/桶)桶装天然饮用水,年产0.6435万吨天然饮用水。该项目实际总投资1253.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2.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矿泉水生产 天然饮用水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