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和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及《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现将《瑞丽市烽希歌舞娱乐厅拟新建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听证会结果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的其他有关情况,可以与市行政审批局联系。
附:《关于瑞丽市烽希歌舞娱乐厅拟新建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听证会情况公告》

瑞丽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6月19日
[附件:关于瑞丽市烽希歌舞娱乐厅拟新建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听证会情况公告]

关于瑞丽市烽希歌舞娱乐厅拟新建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听证会情况公告为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维护社会各界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增加行政审批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推进我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行政审批局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和5月23日向社会发布了听证会1号公告和2号公告,并于2024年6月4日下午3:00在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4室召开了“瑞丽市烽希歌舞娱乐厅拟新建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听证会”,听取了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情况公告如下:一、听证事项对瑞丽市烽希歌舞娱乐厅拟在瑞丽市勐卯街道办事处新安路43号一楼2号铺面设立娱乐场所举行公开听证。二、听证会基本情况听证会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车晓虎主持,听证决策人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尹一莎、副局长车晓虎,投资审批股股长杨敏组成。听证代表15人,实到15人,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相关单位代表8名、设立场所产权人代表1名、居民代表(利害关系人)4名。申请人代表3名,听证监察人2名,听证书记员2名,均符合法定人数。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及注意事项,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二)核实听证代表身份;(三)听证人(行政许可审核人)就申请事项提出初审情况作说明;(四)申请人代表对拟设立瑞丽市烽希歌舞娱乐厅的基本情况进行说明;(五)听证代表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六)居民代表发表陈述意见;(七)申请人就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出答辩和表态发言;(八)主持人结合各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作总结发言;(九)监察人发表现场监察情况报告;(十)听证代表和听证人、监察人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三、听证代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情况(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勐卯街道办、法律顾问、设立场所产权人等方面的听证代表在会上提出以下几方面意见和建议:一是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提出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的规定,该娱乐场所位于居民住宅区附近,能否满足设立条件;二是经营后产生噪声是否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以及是否会对周边交通环境和治安造成影响;三是建议申请人要按照技术规范做好场所的隔音,避免产生噪音污染扰民。同时要求申请人要与周边居民多沟通和协商,主动加强场所周边治安管理,做好相应防护措施;四是申请人在办理完善住建、消防、文旅等部门娱乐场所设立手续后,应及时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服从各行业部门的监管;五是申请人应主动维护周边居民权益,要在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和维护周边居民公共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二)周边居民代表(利害关系人)4人,在会上提出以下几方面意见和建议:一是认为场所营业后会在治安和交通方面存在隐患;二是质疑场所的噪音控制达不到国家标准;三是担心后期空调设置靠近住宅区后,一旦场所营业,小区居民一定会因生活受到影响从而不同意选址;四是小区老人和小孩人数多,要求经营单位要做好长远计划和长远承诺,不得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四、听证建议采纳情况会上,申请人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与会人员作出了说明,表示将会采取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噪音管控、消防、治安、交通、环境卫生等工作;相关职能单位立足部门职责进行了相应说明和答复;市行政审批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就本次听证事项向与会代表做了相应陈述和说明。市行政审批局会将此次听证会上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瑞丽市烽希歌舞娱乐厅歌舞娱乐场所设立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重要依据。特此公告瑞丽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6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娱乐场所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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