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线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转发关于云南省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临时用地(十二期)批复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01-X/20240620-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自然资源
文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6-20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转发关于云南省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
临时用地(十二期)批复的通知
云南交投公路建设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临时用地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我局初审后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云南省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项目(十二期)临时用地的批复》(保自规复〔2024〕95号)批准,现转批如下:
一、同意云南省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临时用地(十二期)占用隆阳区瓦窑镇老营社区村民委员会老营第八村民小组、大蒿村民委员大寨子村民小组,板桥镇阿家村民委员会新寨村民小组,共计2个乡镇3个村委会3个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3398公顷,其中农用地0.3398公顷(耕地0.2140公顷、林地0.0450公顷、其他农用地0.0808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批准用途为生活用房、施工便道。
二、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面积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4年(2024年6月17日至2028年6月16日)。
三、涉及占用林地的在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四、涉及生态环境、水务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在项目实施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五、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落实防治措施,履行防治义务。
六、按“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之日起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目标、复垦标准、复垦措施实施土地复垦,落实土地复垦责任。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线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