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标采购公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



项城市网拍(2024)14号

项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 拍卖公告 
项城市网拍(2024)14号
经项城市人民政府批准,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 拍卖 方式出让以下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地块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系数)
控制高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有无底价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1
XC2024-06
XC2024-06
市人民路北、项城大道东、建设路南、富兴路西
44945.4平方米(67.42亩)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1.2≤R≤1.8
≤25%
≤54米
≥35%
住宅用地70年
无底价
12810
10250
130

备注:具体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指标为准,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二、竞买申请条件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或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活动。
三、确定竞得入选人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地块如果未设底价的,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2)地块如果设有底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四、报名及保证金截止时间
竞买申请人可在 2024年6月21日 至   2024年7月12日登录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221.14.138.68/ ) (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4年7月12日 17:00。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五、拍卖时间及网址
拍卖报价时间为:XC2024-06地块:2024年7月15日9时30分。
拍卖网址: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221.14.138.68/ )。
六、出让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 拍卖 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拍卖 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 拍卖 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务必在交易系统上自行查询,确认其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风险提示
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网上拍卖报价截止之前,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操作系统请使用Win10、Win7;浏览器请使用IE10、IE11, 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数字证书驱动请到交易系统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正确安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自己电脑的运行环境,以免影响您的报价、竞价。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4-4321327
联系人: 项城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XC2024-06出让图(扫描)_compressed.pdf
06规划条件_compressed.pdf
06须知.doc

#idc error#编号4116812024T10000007规划条件通知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盖章)日期2024年06月20日详细位置规划依据详细位置规划依据详细位置规划依据人民路北、项城大道东、建设路南、富兴路西(D-01-02地块)项城市吉祥胡东侧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路北、项城大道东、建设路南、富兴路西(D-01-02地块)项城市吉祥胡东侧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路北、项城大道东、建设路南、富兴路西(D-01-02地块)项城市吉祥胡东侧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路北、项城大道东、建设路南、富兴路西(D-01-02地块)项城市吉祥胡东侧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路北、项城大道东、建设路南、富兴路西(D-01-02地块)项城市吉祥胡东侧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路北、项城大道东、建设路南、富兴路西(D-01-02地块)项城市吉祥胡东侧六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性内容用地性质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R2规定性内容兼容性规定兼容性规定兼容性规定兼容性规定配建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规定性内容用地面积(m²)用地面积(m²)用地面积(m²)用地面积(m²)46577.35m(约69.12亩,以土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46577.35m(约69.12亩,以土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46577.35m(约69.12亩,以土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46577.35m(约69.12亩,以土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规定性内容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容积率容积率容积率1.2≤容积率1.81.2≤容积率1.81.2≤容积率1.81.2≤容积率1.8规定性内容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建筑密度(%)建筑密度(%)建筑密度(%)≤25%≤25%≤25%≤25%规定性内容土地开发利用强度绿地率(%)绿地率(%)绿地率(%)≥35%≥35%≥35%≥35%规定性内容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建筑高度(m)建筑高度(m)建筑高度(m)≤54≤54≤54规定性内容建筑控制要求退让道路红线方位方位东侧南侧西侧北侧规定性内容建筑控制要求退让道路红线道路名称道路名称富兴路(20m)人民路(40m)项城大道(40m)建设路(30)规定性内容建筑控制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建筑高度H≤24.00m566规定性内容建筑控制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建筑高度24.00m688规定性内容建筑控制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建筑高度40.00m81010规定性内容建筑控制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建筑高度m规定性内容建筑控制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建筑高度m规定性内容建筑控制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建筑高度H>m规定性内容建筑控制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地下空间退让距离(m)地下空间退让距离(m)6.006.006.006.00规定性内容建筑控制要求建筑退相邻地界要求建筑退相邻地界要求建筑退相邻地界要求项城大道、人民路自控制绿线后退均不小于10米。项城大道、人民路自控制绿线后退均不小于10米。项城大道、人民路自控制绿线后退均不小于10米。项城大道、人民路自控制绿线后退均不小于10米。规定性内容建筑控制要求地下空间退相邻地界要求出入口方位地下空间退相邻地界要求出入口方位地下空间退相邻地界要求出入口方位符合《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及相关规范要求符合《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及相关规范要求符合《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及相关规范要求符合《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及相关规范要求规定性内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要求禁止机动车开口规定禁止机动车开口规定禁止机动车开口规定东、北须满足现行规范要求东、北须满足现行规范要求东、北须满足现行规范要求东、北须满足现行规范要求规定性内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要求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符合《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符合《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符合《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符合《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要求规定性内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要求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符合《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符合《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符合《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符合《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要求规定性内容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要求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要求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要求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要求按要求配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幼儿园、物业管理、居民商业设施、体育活动场地、停车场(库)、变电室、通讯设施接入机房、垃圾收集点、充电桩、无障碍设施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必须满足人防、消防、《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指标要求。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垃圾中转站应结合周边情况合理设置。按要求配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幼儿园、物业管理、居民商业设施、体育活动场地、停车场(库)、变电室、通讯设施接入机房、垃圾收集点、充电桩、无障碍设施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必须满足人防、消防、《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指标要求。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垃圾中转站应结合周边情况合理设置。按要求配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幼儿园、物业管理、居民商业设施、体育活动场地、停车场(库)、变电室、通讯设施接入机房、垃圾收集点、充电桩、无障碍设施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必须满足人防、消防、《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指标要求。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垃圾中转站应结合周边情况合理设置。按要求配建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幼儿园、物业管理、居民商业设施、体育活动场地、停车场(库)、变电室、通讯设施接入机房、垃圾收集点、充电桩、无障碍设施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必须满足人防、消防、《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指标要求。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垃圾中转站应结合周边情况合理设置。市政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市政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地块内道路规划应按照规范要求执行,并与已配套市政道路相衔接;管线工程应充分考虑综合管网规划,做到雨污分流,并与城市管网衔接。指导性内容公共开放空间控制要求公共开放空间控制要求/指导性内容建筑形式与风格建筑形式与风格建筑风格以现代风格为主,外观造型应简单明快;注重与周边地块空间协调。指导性内容建筑色彩建筑色彩以暖色为主,建筑色彩与城市色彩相协调指导性内容其他其他应做出修建性详细规划(1:500)及单体建筑色彩效果图补充内容建筑间距控制要求建筑间距控制要求符合《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要求补充内容地下空间控制要求使用功能符合《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要求补充内容地下空间控制要求地下空间最大投影面积补充内容地下空间控制要求开发层数补充内容地下空间控制要求开发深度补充内容历史文化保护要求历史文化保护要求1补充内容河湖水面控制要求河湖水面控制要求I补充内容海绵城市相关要求海绵城市相关要求项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补充内容防灾设施配置要求防灾设施配置要求须满足现行规范要求补充内容环境保护相关要求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须满足现行规范要求补充内容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军事设施及国家安全设施防护要求城镇对外交通设施相关要求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军事设施及国家安全设施防护要求城镇对外交通设施相关要求须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其他事项其他事项其他事项11.本通知书未涉及的规划要求,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定要求执行。2.退让控制中的指标为下限要求。3.符合《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周口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周口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4.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有绿线的按绿线,没有绿线的按道路红线计算;主要技术指标以土地勘测面积计算。5.新建小区开关站、配电房应设置在地面层,并高于防涝用的高程。6.新建住宅项目需满足体育设施(人均室外体育用地面积≥0.3m,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0.1m)、养老服务设施(每百户≥30㎡)、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相关配建要求。7.居住区配套居民地面机动车停车位数量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要求,不超过住宅总套数的10%。8.建筑设计等要求应符合街坊开发控制要求。9.城镇住宅用地配套居民地面机动车停车位数不宜超过住宅总套数的10%。10.机动车出入口设置距道路红线交叉点不小于70m。11.新建住宅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其中不少于15%的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设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12.高层控制线在建筑红线的基础上后退不小于3米。13.本规划条件通知书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时一并公告,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与审批的依据。14.本通知书核发十二个月内未出让土地的,继续使用需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重1.本通知书未涉及的规划要求,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定要求执行。2.退让控制中的指标为下限要求。3.符合《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周口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周口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4.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有绿线的按绿线,没有绿线的按道路红线计算;主要技术指标以土地勘测面积计算。5.新建小区开关站、配电房应设置在地面层,并高于防涝用的高程。6.新建住宅项目需满足体育设施(人均室外体育用地面积≥0.3m,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0.1m)、养老服务设施(每百户≥30㎡)、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相关配建要求。7.居住区配套居民地面机动车停车位数量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要求,不超过住宅总套数的10%。8.建筑设计等要求应符合街坊开发控制要求。9.城镇住宅用地配套居民地面机动车停车位数不宜超过住宅总套数的10%。10.机动车出入口设置距道路红线交叉点不小于70m。11.新建住宅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其中不少于15%的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设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12.高层控制线在建筑红线的基础上后退不小于3米。13.本规划条件通知书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时一并公告,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与审批的依据。14.本通知书核发十二个月内未出让土地的,继续使用需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重1.本通知书未涉及的规划要求,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定要求执行。2.退让控制中的指标为下限要求。3.符合《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周口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周口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4.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有绿线的按绿线,没有绿线的按道路红线计算;主要技术指标以土地勘测面积计算。5.新建小区开关站、配电房应设置在地面层,并高于防涝用的高程。6.新建住宅项目需满足体育设施(人均室外体育用地面积≥0.3m,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0.1m)、养老服务设施(每百户≥30㎡)、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相关配建要求。7.居住区配套居民地面机动车停车位数量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要求,不超过住宅总套数的10%。8.建筑设计等要求应符合街坊开发控制要求。9.城镇住宅用地配套居民地面机动车停车位数不宜超过住宅总套数的10%。10.机动车出入口设置距道路红线交叉点不小于70m。11.新建住宅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其中不少于15%的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设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12.高层控制线在建筑红线的基础上后退不小于3米。13.本规划条件通知书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时一并公告,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与审批的依据。14.本通知书核发十二个月内未出让土地的,继续使用需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重1.本通知书未涉及的规划要求,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定要求执行。2.退让控制中的指标为下限要求。3.符合《周口市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周口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周口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4.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有绿线的按绿线,没有绿线的按道路红线计算;主要技术指标以土地勘测面积计算。5.新建小区开关站、配电房应设置在地面层,并高于防涝用的高程。6.新建住宅项目需满足体育设施(人均室外体育用地面积≥0.3m,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0.1m)、养老服务设施(每百户≥30㎡)、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相关配建要求。7.居住区配套居民地面机动车停车位数量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要求,不超过住宅总套数的10%。8.建筑设计等要求应符合街坊开发控制要求。9.城镇住宅用地配套居民地面机动车停车位数不宜超过住宅总套数的10%。10.机动车出入口设置距道路红线交叉点不小于70m。11.新建住宅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其中不少于15%的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设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12.高层控制线在建筑红线的基础上后退不小于3米。13.本规划条件通知书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时一并公告,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与审批的依据。14.本通知书核发十二个月内未出让土地的,继续使用需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重新核定。注:无相关内容填无1.《规划条件通知书》是对建设项目提出的规划建设要求,是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的重要依据。2.《规划条件通知书》应附相关附图,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规定附图格式。3.《规划条件通知书》中约定的其它事项,应遵从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定。-N建筑红线26-N建筑红线26-N建筑红线26-N建筑红线26-N建筑红线26-N建筑红线26-N建筑红线26-N建筑红线26-N建筑红线26-N建筑红线26-N建筑红线26-N建筑红线26-N建筑红线26-N建筑红线26-N建筑红线26-N建筑红线26-N建筑红线26-N建筑红线2613704760.77200业2C=3704760.77200业2C=3704760.77200业2C=40M4130M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28.48MX-3704757.3671000中式4.10H富一8.84福兴酒28.48MX-3704757.3671000中式4.10H富一8.84福兴酒28.48MX-3704757.3671000中式4.10H富一8.84福兴酒28.48MX-3704757.3671000中式4.10H富一8.84福兴酒Q230MQ230M4130M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28.48MX-3704757.3671000中式4.10H富一8.84福兴酒28.48MX-3704757.3671000中式4.10H富一8.84福兴酒28.48MX-3704757.3671000中式4.10H富一8.84福兴酒28.48MX-3704757.3671000中式4.10H富一8.84福兴酒控道制路绿红控道制路绿红道控路制红绿线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建道路红线设路道路红线建筑红线164.57M524件20福1经号244业22.210M02建D-01-02地块CM筑规划用地面积44945.37平方米红28.48MX-3704757.3671000中式4.10H富一8.84福兴酒28.48MX-3704757.3671000中式4.10H富一8.84福兴酒28.48MX-3704757.3671000中式4.10H富一8.84福兴酒28.48MX-3704757.3671000中式4.10H富一8.84福兴酒(约67.42亩)11爱路.208业2.2042部4.道建具线线线线线制4.4线线线线线线证0041.880.18M20MBM.208业2.2042部4.道建具线线线线线.208业2.2042部4.道建具线线线线进4林平4林平4林平4林平4林平建道筑路红路筑路筑线线线线44林平4林平4林平4林平4林平建道筑路红红线红线红线立线线线线dooo994941M红线线红线红线红线立Z1181.74M183704438.829181.74M183704438.829181.74M183704438.829181.74M183704438.829Q控制绿线道路红线.民一路Q控制绿线道路红线.民一路Q控制绿线道路红线.民一路Q控制绿线道路红线.民一路红线立人181.74M183704438.829181.74M183704438.829181.74M183704438.829181.74M183704438.829Q控制绿线道路红线.民一路Q控制绿线道路红线.民一路Q控制绿线道路红线.民一路Q控制绿线道路红线.民一路人X=3704438.328Y-494909.537道路红线41.控制绿线X=3704438.328Y-494909.537道路红线41.控制绿线X=3704438.328Y-494909.537道路红线41.控制绿线X=3704438.328Y-494909.537道路红线41.控制绿线Q控制绿线道路红线.民一路X=3704438.328Y-494909.537道路红线41.控制绿线X=3704438.328Y-494909.537道路红线41.控制绿线X=3704438.328Y-494909.537道路红线41.控制绿线项城市测绘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项城市测绘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项城市测绘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项城市测绘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项城市测绘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项城市测绘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项城市测绘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项城市测绘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用地单位项城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项目名称人民路北.富兴路西.项城大道东.建设路南用地单位项城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项目名称人民路北.富兴路西.项城大道东.建设路南用地单位项城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项目名称人民路北.富兴路西.项城大道东.建设路南用地单位项城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项目名称人民路北.富兴路西.项城大道东.建设路南用地单位项城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项目名称人民路北.富兴路西.项城大道东.建设路南用地单位项城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项目名称人民路北.富兴路西.项城大道东.建设路南用地单位项城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项目名称人民路北.富兴路西.项城大道东.建设路南用地单位项城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项目名称人民路北.富兴路西.项城大道东.建设路南测绘证书编号审核项目负责制图乙测资字4155541乙测资字4155541乙测资字4155541乙测资字4155541乙测资字4155541乙测资字4155541红线图红线图红线图地名称形编号图档案号图号地名称形编号图档案号图号地名称形编号图档案号图号01014911.L建筑红线u测量日期2023.06.1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135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批准,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出让人、有关机构及其联系方式(一)出让人及承办机构本次网上拍卖出让人为,拍卖承办机构为。(二)出让人及有关机构联系方式1、联系方式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2、承办机构联系方式地址:周口市政通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联系电话:0394-81065693、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CA公司)联系方式周口市办证大厅地址: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事大厅服务热线:9659613673942009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使用条件(一)地块编号:XC2024-06(二)地块位置:市人民路北、项城大道东、建设路南、富兴路西;(三)出让面积(平方米):44945.4平方米(67.42亩);(四)土地用途:(五)规划容积率:1.2≤R≤1.8;(六)规划建筑密度:≤25%;(七)绿地率:≥35%;(八)控制高度:≤54米;(九)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住宅用地70年;(十)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十一)交地时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十二)动工时间:交付土地之日起一年内;(十三)竣工时间:开工之日起三年内;(十四)土地成交价款缴纳方式及时间: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之内缴清全部出让金价款。(十五)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其他规划设计条件按该宗地的《项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执行。四、竞买申请条件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或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五、拍卖交易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一)本次拍卖报名定于:至在周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14.138.68)(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六、拍卖交易起始价、增价幅度、竞买保证金地块编号地块名称报价方式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XC2024-06XC2024-06按总价1281010250130网上交易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使用美元或者港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境内或境外竞买申请人,应按竞买保证金交纳当天外汇中间牌价将等值的人民币交入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保证金账户。该账户只接受现汇方式汇入,不接受以现钞方式存入。七、竞买申请(一)在提交宗地竞买申请之前,竞买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网上交易公告、宗地信息、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申请人取得有效数字证书,方能参与网上交易竞买活动。详情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网站查看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竞买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其密码,如有遗失或者损毁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的,应及时到原办理机构办理挂失,并重新申领。竞买申请人登记信息有变化的,应及时到数字证书服务机构进行信息变更。(三)竞买申请人应在至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网上拍卖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现状图及其他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如对网上交易相关文件及宗地信息有疑问的,可以向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此次交易不组织对网上出让地块的现场踏勘,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四)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办法、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其他相关文件、宗地现状等无异议,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完全接受。(五)土地竞买保证金的交纳①竞买申请人必须以自身名义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交款人(单位)必须与竞买数字证书上的名称保持一致),否则交纳款项无效。②联合体竞买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即竞买数字证书上的单位(个人)名称)的名义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否则交纳款项无效。③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后,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竞买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交入随机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每次提交竞买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宗地块,竞买多宗地块的,应分别提交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六)竞买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交易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可以在交易平台上自行查询,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没有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七)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出资比例及相关信息,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八、拍卖报价(竞价)(一)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拍卖报价(竞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或其整数倍。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公布。(二)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三)拍卖报价截止时间前,竞买人应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宗地的网上限时竞价。(四)拍卖报价截止时,经交易平台询问,有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4分钟内提交限时竞价申请的,交易平台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未提交申请的,不能参与限时竞价。(五)拍卖报价截止时,经交易平台询问,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1)地块如果未设底价的,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2)地块如果设有底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入选人。(六)网上限时竞价1、已提交参与限时竞价申请并经交易平台确认的竞买人,可参加网上限时竞价;2、网上限时竞价时,交易平台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平台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倒计时。4分钟倒计时截止,交易平台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为最高报价,交易平台自动判断竞价是否成功。3、网上限时竞价截止时,按下列规定确定竞得入选人:(1)地块未设底价,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2)地块设有底价,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入选人。网上拍卖报价、限时竞价截止时,交易平台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并公布竞价结果。九、资格查验、成交确认及合同签订(一)竞得入选人资格查验网上交易前不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竞得入选人须在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以下资料到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查验。1、企业法人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含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等);(3)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竞买资格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2、自然人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⑴竞得入选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⑵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资格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3、其他组织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⑴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⑵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⑶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⑷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⑸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资格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4、境外竞买申请人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⑴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经公证、认证的副本;⑵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⑶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资格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5、联合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⑴联合竞买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⑵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各项内容须与在交易系统上申购时提交的内容一致);⑶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成交后续手续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⑷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资格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属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上述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竞买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查验不能通过,竞得结果无效,该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竞得入选人不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2.提交核对的文件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二)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入选人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资料并经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验符合竞买资格的,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持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在约定的期限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十、出让结果公示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媒介)、周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14.138.68)向社会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结果。十一、中止或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发布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公告,并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二)因相关政策、宗地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对土地使用权有重大影响的;(三)交易平台软、硬件故障,交易平台网络专线故障,网上交易CA认证系统故障,代理银行保证金交纳系统故障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导致交易平台不能正常运行的;(四)因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交易平台不能正常运行的;(五)依法应当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网上交易中止时间超过5日内不能恢复交易的,该项交易自动终止。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网上交易中止事项消除后,将及时在交易平台发布恢复网上交易公告,重新明确交易时间,恢复网上交易。交易中止前已取得竞买资格的,其竞买资格在本次交易期内(含中止交易期及恢复交易后)有效。十二、注意事项(一)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我局和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二)竞买申请人或竞买人网上交易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申请人或竞买人自行承担。(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入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擅自改变竞得结果,或者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放弃竞得结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违规违约及法律责任。(四)竞买申请人竞得宗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需在申请时选择成立新公司选项,并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买人竞得宗地后,将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同意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五)竞得人使用人民币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银行交款凭证到交易中心,交易中心2日内将竞得人的保证金转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在拍卖活动结束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六)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平台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七)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应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八)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九)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的;2、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因竞买申请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和遗失数字证书或遗忘、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交易平台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竞买人因电脑或网络环境等遭遇人为攻击等,导致无法参与正常报价竞价的,可向所在地设区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报案。(十一)系统推荐运行环境。操作系统请使用Win10、Win7;浏览器请使用IE10、IE11,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数字证书驱动请到周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http://221.14.138.68/)下载中心第九条下载,并正确安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自己电脑的运行环境,以免影响您的报价、竞价。(十二)与竞得入选人或竞得人因网上交易产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三)竞买人应做好个人信息和竞买地点等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十四)对本《须知》具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2024年6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