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新民市人民政府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新民市胡台镇后胡台村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新民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新民市2024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使用)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依据勘测定界图,本项目用地总面积1.8742公顷,其中农用地1.8742公顷(耕地1.8742公顷)。
二、拟征收(使用)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沈政发〔2023〕5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新民市新民市胡台镇后胡台村为Ⅰ类片区,征地补偿费标准为4.7万元/亩;实际补偿标准为4.7万元/亩。征地补偿总费用为132.1311万元。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5月30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内,向新民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特此公告。
新民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