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 生态环保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序号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许可决定文书编号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日期

1
广东省龙门县(龙江区域)生态环保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路溪河沿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决定书
龙水〔2024〕86号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48公顷。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3%。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施工建设期间应注重做好临时排水、苫盖措施,落实绿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危害。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8875.2元。
龙门县龙江镇人民政府
熊亮
2024年6月20日
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 生态环保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