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招标采购公告(2024)
广西贵港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已受理你单位提出的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江二路(同济大道~西区二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工程位于贵港市港南区,设计全长为1200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设置1个施工生产生活区、1个表土堆放场。项目总占地面积5.02公顷。
二、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02公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7%,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为55266.20元,生产建设单位应尽快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过程中土石方要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方式进行处置,严禁乱堆乱弃。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做好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及时向贵港市水利局、港南区水利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四)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关于提交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江二路(同济大道~西区二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函(水保咨〔2024〕147号)
贵港市水利局
2024年6月24日
文件下载:
(贵水许可决〔2024〕17号)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江二路(同济大道~西区二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doc
附件:关于提交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江二路(同济大道~西区二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函(水保咨〔2024〕147号).doc
解读
项目代码:2018-450800-54-01-0005251.1.11.1.2贵水许可决〔2024〕17号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江二路(同济大道~西区二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广西贵港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我局已受理你单位提出的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江二路(同济大道~西区二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一、项目基本情况该工程位于贵港市港南区,设计全长为1200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设置1个施工生产生活区、1个表土堆放场。项目总占地面积5.02公顷。二、水土保持总体意见(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02公顷。(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7%,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5%。(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为55266.20元,生产建设单位应尽快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过程中土石方要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方式进行处置,严禁乱堆乱弃。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三)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做好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及时向贵港市水利局、港南区水利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四)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五、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附件:关于提交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江二路(同济大道~西区二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函(水保咨〔2024〕147号)贵港市水利局2024年6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1.1.31.1.41.1.51.1.61.1.71.1.81.1.91.1.9.11.1.101.1.11抄送: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港南区水利局。广西北海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贵港市水利局办公室2024年6月24日印发水保咨〔2024〕147号关于提交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江二路(同济大道~西区二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函贵港市水利局:受贵局委托,2024年5月27日我公司在贵港市组织召开了由广西北海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江二路(同济大道~西区二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贵港市水利局、贵港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港南区水利局,建设单位广西贵港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西北海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会议邀请了5名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专家。评审会上参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项目区影像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报告书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书内容的汇报,在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后,会议提出技术修改意见“水保咨〔2024〕131号”。会后,编制单位根据技术修改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完善。2024年6月21日,编制单位报来《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江二路(同济大道~西区二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经复核,报批稿符合有关水土保持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定。现将技术评审意见报送贵局。附件: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江二路(同济大道~西区二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6月21日附件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江二路(同济大道~西区二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江二路(同济大道~西区二路)建设工程位于贵港市港南区,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代码:2018-450800-54-01-000525。建设工程西起同济道(起点地理坐标E109°37'14.72",N23°3'54.75"),东止于西区二路(终点地理坐标E109°109°38'5.02",N23°3'55.50"),设计全长为1200米,扣除起终点交叉口等不实施的路段,本道路实施全长为1033.39米,红线宽30米,双向4车道单幅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为40公里/小时,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设置1个施工生产生活区、1个表土堆放场。项目总占地面积5.0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3.37公顷,临时占地1.65公顷。项目总挖方3.66万立方米(含表土剥离0.35万立方米),总填方12.9万立方米(含表土回覆0.35万立方米),永久弃方3.11万立方米,外借土方12.35万立方米,借方计划全部从海晟.国鑫小区项目(城北新区C-9-3地块)借调,外弃全部运至贵港市港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承建的新塘木业产业园项目回填利用。工程建设涉及拆迁简易结构房屋1680平方米(瑞辉机动车检测站),本工程征地工作全部由当地政府全权负责,涉及拆迁的农村宅基地补偿问题由当地政府负责(含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等)。本项目已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预计2024年8月完工,总工期29个月。本项目总投资5778.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319.51万元。资金来源为采用PPP模式融资。项目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降雨量1440.0mm,10年一遇1h最大降雨量84.2mm,多年平均气温21.5℃,多年平均风速2.5m/s,≥10℃活动积温7400℃。项目区所在地属为溶蚀准平原地貌,土壤类型以赤红壤为主,植被类型属于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项目建设区林草覆盖率约47.41%。项目区属于《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中划定的南方红壤区(南方山地丘陵区中的桂中低山丘陵土壤保持区);区域土壤侵蚀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项目所在的港南区不属于国家级、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不涉及其他水土保持敏感区。一、项目水土保持评价(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选线水土保持评价。(二)基本同意对建设方案、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方法与工艺的水土保持评价。(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02hm2。三、水土流失预测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调查和预测,本工程建设期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预测总量为200.25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168.18t。本工程水土流失重点部位为道路工程区。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同意本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指标一级标准。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7%,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25%。五、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一)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为道路工程区、桥梁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表土堆放场区4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六、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措施(一)道路工程区基本同意施工前期对道路工程区进行表土剥离,沿路面两侧布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施工过程中对挖填边坡坡面覆表土并植草防护,同时在坡脚布设排水沟,雨季对临时边坡坡面、开挖沟槽、回填土铺设彩条布临时覆盖;施工后期对绿化工程用地进行覆种植土、绿化建设;对人行道进行透水砖铺装。(二)桥梁工程区基本同意该区域施工前期表土剥离集中堆存于表土堆放场;施工过程中对临时边坡坡面遇降雨铺设彩条布临时覆盖;施工结束后对边坡及施工作业带进行覆种植土、撒播草籽绿地建设。(三)施工生产生活区基本同意该区域施工期间沿用地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施工期间遇降雨对砂石料堆料区铺设彩条布覆盖。施工结束后进行覆种植土、撒播草籽绿地恢复。(四)表土堆放场基本同意该区域场地堆土前沿堆土外围修筑编织袋填土临时挡土墙并设置临时排水沟及沉沙设施;临时堆土采取铺设彩条布临时覆盖;施工结束后进行撒播草籽绿地恢复。七、水土保持监测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地面观测、遥感监测等方法。八、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175.12万元(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119.06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56.0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56.85万元,植物措施投资69.06万元,临时措施投资8.42万元,独立费用32.40万元(含水土保持监理费5.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5.16万元),基本预备费2.8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5266.20元。九、水土保持效益分析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将有效地控制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0%,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达到99.95%,表土保护率达到99.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94%,林草覆盖率达到37.25%,各项防治目标达到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值,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本技术审查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21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方案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