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资阳市雁江区福临小区2号楼招租公告(第二次)
一、招租项目
名称:福临小区
2
号楼
地址:
资阳市雁江区文博路
379
号
面积:
2
号楼
共
3
层,整体出租。其中
,
第
1
层
1099.54
m2,第
2
层
1016.37
m2,第
3
层
1016.37
m2,共计
3132.28
m2
。
租赁年限:
10
年内(含
10
年)
。
经营业态:
商业、
办公(经营业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
租金底价:
5
元
/
m2
/
月。(无装修免租期)
报名时间
:
2024
年
6
月
24
日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
报名地点:雁江区娇子大道
118
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508
室。
二、招租说明
(一)
同
1
名
竞租人
只能
投标
1
个
,并
按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租。
(二
)规定时间内,
只有
1
个竞租人报名
的
,可直接按其报价(不能低于公示
租金底价
)签订租赁合同;两个及以上竞租人报名
的
,采取竞价方式
,报价最高者为本次招租中标人
。若
报名时间
截止前无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竞租,则
取消本次竞租
。
(
三
)
本次竞租保证金人民币
5
万元,
竞租人应在
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
转帐、汇款
、现金缴纳
等方式
均可,缴款时
注明用途。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予以补足;竞租未成功的,竞租保证金在公开招租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
予以退还
,不计利息。
招租人
将
在竞租
报名
截止时间期满后组织公开竞争招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竞租保证金缴交账户:
账户名称:
资阳市土地矿产和生态修复中心
开
户
行:
建设银行资阳分行
账
号:
5100 1687 3080 5014 2018
(四)
竞租人凭
竞租保证金
缴交凭证到
市土地矿产和生态修复中心(雁江区娇子大道
118
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508
室)
办理
报名
手续。
(
五
)
有
以下情形之一的,
竞租保证金
不予退还
:
1.
竞得人放弃
已
竞
得
标的;
2.
竞得人未按招租人要求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的;
3.
竞租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
六
)竞价方式
采用一次
性报价方式
确定竞得人
,价高者中标,最高报价者放弃竞得标的,
则
取消本次竞租,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
若
现场
开标时
出现相同最高报价,则现场组织相同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报价不低于上次报价)
;
二次报价后仍出现相同报价的,现场抽签确定竞得人。竞租人未到场的
,
视为放弃
竞标,竞租保证金按程序予以退还
。
(七)
竞租人资格要求
1.
依法成立的企
事
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2.
信誉良好,未被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八
)竞租人自行安排到现场实地查看,实际交付
以
现状为准
。
竞租人不得以未到现场查看或以其他任何标的物现状为由放弃中标或不签订租赁合同,否则竞租保证金
不予退还
。
(
九
)其他事项
1.
投标文件
应
包含:承诺函
(资料真实性、报价真实性等)
、报价单和身份证明
;企事业单位竞租
的,
还应包含有效的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
(
代理人到场竞标的,应持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
以上文件
均
需加盖公章(个人需
签字捺印
)
,竞租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资料的,竞标作废,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投标文件须用文件袋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章或签字,同时注明
“
开标会议前不得开启
”
字样。
2.
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单位有效身份
证明。
未参加开标会议者,视为
自动放弃
。
3.
竞租人竞得
后
禁止转租
。未经招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招租人有权收回出租房屋,并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
4.
福临小区
2
号楼规划
用途为
商业用房,房屋权属清晰,无法律纠纷
。
5
.
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并参与投标的,即视同知悉并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若需了解招租具体事项,
可
联系
市土地矿产和生态修复中心(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
028-26597326
,手机:
13320686800
)。
资阳市土地矿产和生态修复中心
2024
年
6
月
24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