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招标采购公告(2024)


盱眙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15批实施方案

苏政挂H〔2024〕30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盱眙县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15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盱眙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05号),由淮安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审批工作。你县《关于盱眙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15批实施方案的请示》(盱政〔2024〕3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盱眙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15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桂五镇、鲍集镇、古桑街道、管仲镇、淮河镇、天泉湖镇、黄花塘镇。其中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

2.0442公顷(含耕地

2.0442公顷);建新区用地总面积

1.9920公顷,建新用地规模

1.9647公顷其中农用地

1.9647公顷(耕地

1.8451公顷),建设用地

0.0273公顷。

二、严格实施管理。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规定和批复的实施方案,加强实施规模管控,强化项目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严重侵害权益人合法权益的,将责令停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请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完成备案工作。同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4年6月25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