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登记听证招标采购公告(2024)
江苏金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由本局调查处理的虚假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本局拟撤销你公司的设立登记,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江苏金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经本局核准取得设立登记。当事人在办理登记申请时,向登记机关提交了非黄鑫本人签署姓名的登记材料取得公司设立登记。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许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拟撤销江苏金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9月12日股东(黄鑫)的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江苏省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你公司及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刘骏 联系电话:0511-80909231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6月26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是否要求举行听证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见证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虚假登记听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