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硅材料项目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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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6月2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5日(7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科联系方式:电话:0599-8822256              传真:0599-8822256通讯地址: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 编:354200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许可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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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福建永泓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永泓高新特种氟硅材料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南环保审函〔2024〕56号
2024年6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氟硅材料项目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