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建设工程 环境保护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姬塬油田盐池区域8.6万吨产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等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第五采油厂姬塬油田盐池区域8.6万吨产能建设工程

项目类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建设地点:宁夏省 吴忠市盐池县境内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事项说明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389227706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能建设工程 环境保护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