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饲料颗粒机招标采购公告(河北潇然养殖有限公司2024)
竞买公告
宁晋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11日10时至2024年7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晋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宁晋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河北潇然养殖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饲料颗粒机一套
有意者请来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301室咨询。
评估价:131600元,起拍价:94752元,保证金:11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宁晋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宁晋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4年7月10日前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法院向竞买人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人自行承担过户不能的风险。
七、重要提示: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后法院向竞买人提供“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该机器设备所出现的拆除、转移及运输的所有费用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对拍卖机器设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八、标的物如需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7月19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晋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账号:13050165780800000531)。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拍卖成交的,附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19-8300522,监督电话0319-8300588。
联系人:赵法官。
联系地址:河北省宁晋县九河大街北侧。
网址:https://sf.taobao.com/0319/09?spm=a213w.7629119.sfHead.3.MPwjkZ
宁晋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饲料颗粒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