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整治 安装工程 路肩铺装 路肩加固 路面改造 建设工程监理费 财务决算编制费招标采购公告(2024)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河乡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640303002/2024-00313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4〕108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6-28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河乡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河乡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大河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大河乡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大政发〔2024〕3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406-640303-04-01-422884。相关专家对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大河乡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21号)、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完善大河乡村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大河乡村容村貌,改善农村环境,促进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建设地点
大河乡。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香园村路肩铺装1096.5平方米,开元村路肩加固1170.5平方米,石坡子村路面改造577.4平方米,大河乡全域范围内清理“三大堆”33578立方米(土堆17385立方米、粪堆8161立方米、柴堆8032立方米)。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13.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3.64万元,其他费用6.22万元,预备费3.30万元。
资金来源为红寺堡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建设工期
2024年7月-2024年11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大河乡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河乡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103.64

103.64

1
香园村路肩铺装
24.20

24.20

2
开元村路肩加固
24.55

24.55

3
石坡子村路面改造
3.84

3.84

4
清理三大堆
51.05

51.05


其他费用

6.22
6.22

1
建设工程监理费

1.55
1.55

2
设计费(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

2.59
2.59

3
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

0.52
0.52

4
财务决算编制费

0.52
0.52

5
招标代理服务费

0.52
0.52

6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费

0.52
0.52


预备费

3.30
3.30


项目总投资
103.64

9.52
1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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