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建一体化消防泵站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婺源县清华镇等6个乡镇幼儿园增建一体化消防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婺源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恳求婺源县清华镇等6个乡镇幼儿园增建一体化消防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婺教字〔2024〕8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实施增加保障幼儿的学习和生活的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婺源县清华镇等6个乡镇幼儿园增建一体化消防泵站项目,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赋码为2406-361130-04-05-305207。
项目单位为婺源县教育体育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清华镇、段莘乡、浙源乡、沱川乡、大鄣山乡、溪头乡所在地中心幼儿园园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与内容为泵站,室外给水、消防、喷淋管网,消防泵房供水设备安装,泵房房建、水电,水泥路面恢复,屋顶消防水箱及配件工程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381.33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专项资金。
六、招标内容:请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请婺源县教育体育局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婺源县教育体育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增建一体化消防泵站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