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路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2024年7月1日-7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栖霞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 联系人: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 环评科 联系电话/传真:025-85574050/85570475 电子邮箱:qxsthjjhpk@163.com
一、2024年7月1日-7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复下载
1
关于栖霞区八卦洲街道五一河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栖)建﹝2024﹞23号
2024.7.12
栖霞区八卦洲街道五一河路建设工程
南京市栖霞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道路西起浦仪公路养护中心,东至中心路)(起点:经度:118度48分15.118秒,纬度:32度10分52.332秒
附件
2
关于南京鸿兴达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栖)建﹝2024﹞24号
2024.7.19
南京鸿兴达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
南京鸿兴达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太龙路以北、燕新路以东
附件
3
关于医药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栖)建﹝2024﹞25号
2024.7.24
医药研发项目
南京丰恺思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栖霞区仙林街道纬地路 9 号江苏仙林生命科技创新园 F6 栋整体搬迁至E6栋 101、1001、1002 室
附件
南京丰恺思药物研发有限公司医药研发项目环评批复.pdf
南京鸿兴达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环评批复.pdf
栖霞区八卦洲街道五一河路建设工程环评批复.pdf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医药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环(栖)建[2024]25号南京丰恺思药物研发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医药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申报,你单位该项目为迁建项目。因发展需要拟将现有医药研发项目从栖霞区仙林街道纬地路9号江苏仙林生命科技创新园F6栋922、926、928、930室整体搬迁至E6栋101、1001、1002室(建筑面积1748.12平方米)并增加研发内容。迁建后项目以药品研发为主,包括药品的小试样品研制(药品小试处方及工艺研究)和质量检测,主要建设内容为年研发注射用拉氧头孢钠不超过0.2千克、注射用苯唑西林钠不超过0.5千克、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不超过0.4千克、注射用水溶性维生素不超过1千克、乙酰半胱氨酸吸入溶液不超过0.5千克。现有研发项目中的阿加曲班注射液、莫西沙星滴眼液、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不再进行研发。本项目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本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栖霞区行政审批局《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栖行审备〔2024〕70号)。根据报告表结论,在符合园区产业功能定位和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原则同意报告表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研发过程的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排量。项目单位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领先水1平。(二)本项目不涉及病毒性、传染性、防疫性研发,不得涉及P3、P4生物实验、转基因实验室等,不得涉及可能对健康成人、动植物产生致病影响的因子、病原体等,须严格按照医药实验室的相关要求及技术规范等进行设计、建设、运行并加强日常管理。本项目所用原辅材料、研发对象等均不得涉及剧毒化学品或有严重异味的物质,研发所需的原辅材料种类及用量、仪器设备种类数量及使用条件、具体研发内容、工艺和条件等以报告表中所列为准,均为项目最大研发能力,不得超范围、超规模或改变工艺等进行研发,如有变化应及时另行申报。项目质量检测不对外,研发成果仅为实验数据,无产品产生,研发所得均作为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处置,不得外售。(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废水分质处理。根据报告表,项目生活废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实验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等经园区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规范化统一排口接管市政管网送仙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所有实验仪器应具备良好密封性。项目实验废气等经通风橱、万向罩等设施收集后通过内置管道引至楼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50米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须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排和影响,不得扰民。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中相应排放标准限值及要求。(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风机等设备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优化布局,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类标准。(六)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处置措施,不得产生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根据报告表,项目生活垃圾分2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包装物等一般固废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的,须执行相关规定;实验废液(含前道清洗废水等)、实验室废弃物、废活性炭、废研发样品等所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废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预处理,分类妥善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运输、转移、处理前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一般固废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对受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七)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有关规定要求,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重点做好危废贮存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八)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和有关规定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环境安全管理。按规定变更或重新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点风险单元防范措施和环境应急处置卡等,配备充足环境应急物资,建设配套的环境应急设施,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防止生产过程中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及各类事故导致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按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规范实验操作,增强人员的环境安全意识;各类实验用品、原辅料等按相关规定分类、少量规范贮存,按规定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等特殊化学品的使用和保存等。三、项目应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等。按《江苏省污染源自动3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发〔2021]3号)及报告表等相关规定要求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等工作。迁建后项目设三个废气排口,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暂核定为:水污染物(接管量):水量≤857.2吨/年、COD≤0.2889吨/年、氨氮≤0.0208吨/年;大气污染物(有组织):VOC(以非甲烷总烃计)≤0.1023吨/年。以上污染物排放量按照总量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平衡。四、项目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项目竣工后投产前,按照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投产后按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如项目发生变动,须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落实。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报告表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由栖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应按规定向应急管理、消防等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环境安全和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合规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施工和运营。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此复。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24日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京鸿兴达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环(栖)建[2024]24号南京鸿兴达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南京鸿兴达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申报,你单位该项目为迁建项目,位于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太龙路以北、燕新路以东,已取得《关于南京市2022年度第五批加油站(迁建)设置规划的批复》(宁商运〔2022]402号)。项目占地面积2370.54平方米,拟建二级加油站一座,由储罐区、加油区、站房、洗车位(预留)等组成,设5具SF双层油罐,其中4具30立方米汽油罐、1具30立方米柴油罐,设置4座加油岛、4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建成后预计年销售汽油2000吨、柴油250吨。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规模、方案等以规资、商务等主管部门核定为准。项目投资45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4万元。本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栖霞区行政审批局《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栖行审备〔2023〕99号)、《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宁规划资源条件〔2022〕00453号)及《苏(2023)宁栖不动产权第0017486号》等。依据报告表结论,在符合区域相关规划要求,落实报告表所提出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以及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原则同意报告表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1等相关要求和技术规范等进行设计、建设、运营,合理布局,确保地块与周边敏感目标、公共设施、线路线缆等之间的距离以及站内各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等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满足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将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运营过程的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排量。项目单位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领先水平。(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废水分质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洗车污水经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经规范化统一排口接管市政管网送铁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食堂宿舍。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报告表及相关规定要求采用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对油气进行控制,规范日常操作,加强卸油、加油等重点环节的环境管理,避免油品跑冒滴漏,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废气的产排和影响。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中相应排放标准限值及要求。(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优化布局、远离周边敏感目标,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加强进出车辆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不得扰民。项目噪声排放分别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类和4a类标准。(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处置措施,不得产生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根据报告表,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回收或安全处置的,须执行相关规定;洗罐废液、废活性炭、含油污泥等所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废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预处理,分类妥善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运输、转移、处理前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2项目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省市相关规定要求。一般固废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对受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六)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有关规定要求,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重点落实储油罐、输油管线、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等重点区域的防渗防漏等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和有关规定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环境安全管理。按规定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点风险单元防范措施和环境应急处置卡等,配备充足环境应急物资,建设配套的环境应急设施,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防止运营过程中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及各类事故导致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按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增强人员的环境安全意识,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三、应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等。按《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发〔2021]3号)等相关规定及报告表的要求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以及自动监控联网等工作。项目设一个废水接管排口,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暂核定为:水污染物(接管量):水量≤408.8吨/年、COD≤0.0993吨/年、氨氮≤0.0073吨/年、石油类≤0.0008吨/年。以上污染物排放量按照总量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平衡。四、落实施工期环境安全和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施工期间环境安全管理,重点加强施工期风险防控,避免环境安全事故发生。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3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87号),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周边设置围挡,水泥等建材堆放点应落实防尘防淋措施,裸露处应洒水抑尘;加强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管理,施工机械使用合格燃油并定期维修保养,不得超标排放;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对车身进行冲洗,施工期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收集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送铁北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须严格加强施工噪声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如确需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避免扰民。五、项目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项目竣工后,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投产后按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如项目发生变动,须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落实。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报告表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由栖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应按规定向应急管理、消防等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环境安全和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合规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施工和运营。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此复。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9日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栖霞区八卦洲街道五一河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环(栖)建〔2024]23号南京市栖霞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栖霞区八卦洲街道五一河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噪声专项评价》(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申报,本次评价路段为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五一河路建设工程,道路西起浦仪公路养护中心,东至中心路,全长约922米,具体起止点根据规划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由住建、规资等主管部门确定。道路工程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标准段红线宽度36米,新建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不含桥涵、隧道等工程。道路具体长度、宽度、选址走向、进出口位置等建设内容、规模、方案等以规划、住建等主管部门核定内容为准。项目总投资962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1万元。本项目已取得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栖霞区八卦洲街道五一河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建审字〔2021]29号)和《关于同意延长栖霞区八卦洲街道五一河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有效期的批复》(宁建审字[2024〕18号)、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113202100009号)及其他相关文件。在此基础上,依据报告表结论,在符合相关规划和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等环保政策要求,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相关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原则同意报告表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运行以及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将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及投资等,并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列入工程招标内容中。(二)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1、加强建筑施工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如涉及地下管线等问题,开工前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施工人员办公、食宿依托周边现有。施工营地主要用于原材料堆放等,车辆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收集后经沉淀等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中相应标准限值后回用于场地抑尘不外排,严禁排入附近地表水体。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置弃土、弃渣场、沥青拌合站等设施。严格执行《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87号)等大气管控的相关要求,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周边设置围挡,水泥等建材堆放点应落实防尘防淋措施,裸露处应洒水抑尘;加强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管理,施工机械使用合格燃油等并定期维修保养,不得超标排放;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对车身进行冲洗。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加强施工噪声管理,选择低噪声作业机械和施工方式,优化施工现场布局,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确需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避免扰民。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5、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根2据报告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废弃土方等收集后按照固废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置。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加强车辆和运输管理,尽量避开沿线敏感目标。施工期无危险废物产排,所有固废零排放,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对受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有关规定要求,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落实沉淀池等设施的防渗防漏等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7、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因距离周边地表水体较近,项目须严格控制建设内容、施工范围等,确保满足生态红线保护和生态空间管控要求。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对临时占地实施生态恢复、补偿措施,最大程度减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三)加强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排水系统应实施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应与项目建设同步,优化工程雨污管网设计,做好与周边雨污管网的衔接工作。2、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全线采用低噪声路面,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道路养护、强化绿植,采取切实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减缓交通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加强与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沟通协调,履行相关责任,落实对运营期沿线敏感目标噪声的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进一步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室外声环境质量达标,避免扰民。你单位应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利用规划,严格控制新建居民住宅、学校等噪声敏感建筑物。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道路绿化,加强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减少车辆尾气、路面积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3三、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和有关规定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合规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施工和运营。规范操作,增强人员的环境安全意识。按规定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等,配备充足环境应急物资,建设配套的环境应急设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及各类事故导致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按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报告表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由栖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五、本项目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此复。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2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路建设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